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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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搜狐财经· 2025-12-02 07:10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1] - 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60元/股 [1] -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13,421股 [2] - 累计回购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77% [2] -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50元/股,最低价为21.97元/股 [2] - 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85,686.77元 [2]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4:44
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2] -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4元/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 -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已获得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承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90%,专项用于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 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 回购方案于2025年11月28日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8日 [4][5] -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25%,最高成交价9.99元/股,最低成交价8.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863,81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5] - 实际回购金额超过方案下限8,000万元,且未超过上限13,000万元,回购价格未超过约定的14元/股上限 [5][7] 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与影响 - 2025年9月26日,公司已将7,420,000股回购股份(占总股本0.5018%)以非交易过户方式,按4.84元/股的价格过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6] - 截至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仍持有750,000股,占总股本的0.0507%,该部分股份存放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 [6][12] -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实施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13] -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 [8] 回购过程的合规性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9] -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在重大事项敏感期等禁止期间进行回购 [10][11]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4:38
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1] - 回购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为90元/股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 - 该回购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回购实施进展 - 2025年11月单月 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3] - 截至2025年11月底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6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 [3] - 累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83.0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71.89元/股 [3] - 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279.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 后续安排与合规 -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4] -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4:08
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原为不超过53.35元/股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 [1] 回购方案调整与资金安排 -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7日起由53.35元/股调整为53.22元/股 [2] -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回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3]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回购股份840,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3] -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5.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7,224,997.45元(不含交易费用) [3]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首次实施了回购,回购价格未超过方案设定的上限 [2][3] 回购操作合规性说明 - 公司回购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3] - 公司未在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股份 [4] - 公司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进行回购委托 [5] -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4:07
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最初设定为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9.82元/股调整为9.62元/股;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进一步由9.62元/股调整为9.57元/股 [3]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回购股份4,66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91% [4] - 累计回购成交总金额为25,697,0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6元/股 [4] - 公司表示回购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5][8] 回购操作合规性说明 - 公司声明回购操作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交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 [6] - 公司未在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进行股份回购 [7] -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采用当日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委托 [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4:06
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 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2元/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1] -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 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19,7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 [1] - 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78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6.53元/股 [1] - 累计支付总金额为22,230,1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回购操作合规性 -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 [2] - 公司未在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进行股份回购 [2] - 公司回购委托价格未设定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 [3]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4:02
股份回购方案概要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9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 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28% [3] - 2025年11月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为24.92元/股,最低价为24.2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92.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3]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份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28%,累计支付总金额为492.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3] 后续安排与合规声明 - 公司声明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4] - 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3:59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及12月10日分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银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进行回购 [2]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5.77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 - 2025年9月15日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5.7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3.73元/股 [3]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2,808,501股,占公司总股本180,849,167股的7.0824% [4] -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4元/股,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7,378.65元(不含交易费用) [4] - 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规定 [5] 后续安排与合规性 - 公司承诺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履行决策程序 [6] -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3:56
股份回购计划及进展 -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9,877,000股的1.1575%,回购最高价为51.95元/股,最低价为28.53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13,378.19元 [2]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 公司实际控制人ZHENG ANMIN(郑安民)于2025年12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 [6]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ZHENG ANMIN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45,450,000股减少至44,290,000股,持股比例由37.91%下降至36.95%,变动触及1%的披露刻度 [6] - 本次减持系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且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6][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11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2 03:53
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期限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回购价格上限原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 [2] -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77元/股 [2] - 因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9.7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00元/股 [2] 2025年11月回购进展 -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216,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9%,购买的最高价为24.02元/股、最低价为20.4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5,689,3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3] - 截至2025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23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购买的最高价为24.19元/股、最低价为13.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1,542,583.26元(不含交易费用) [3] 回购合规性说明 -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4]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