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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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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性质 -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 [1]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1] 保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定义、知情人范围及登记管理要求 [1] - 制度涵盖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内容 [1] 具体保密措施 - 参与项目商议人员仅限于少数核心管理层以控制信息知悉范围 [1] - 及时记录商议筹划及论证咨询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制作登记表 [2] - 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保密义务履行 -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未公开或泄露信息且未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 [2] - 在审议交易的董事会召开前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2]
万辰集团: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背景 - 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 [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1] - 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 [1] 评估机构独立性 -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备相关业务资格 [1] - 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标的公司及其他交易相关方无关联关系 [1] - 评估机构不存在除业务关系外的利益或冲突 [1] 评估假设与前提 - 评估假设符合国家法规及市场通用准则 [2] - 假设设定基于行业实际情况及标的资产实际运营状况 [2] -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2] 评估方法与目的 - 评估方法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原则 [2] - 选用参照数据及资料可靠 [2] - 评估方法与交易目的相关性一致 [2] 交易定价公允性 - 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 - 定价综合考虑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能力、品牌影响力及发展前景 [2] - 定价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万辰集团: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结构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以现金方式购买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1] - 交易对方为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1] 合规性声明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1][2] - 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且无转让限制 [2] - 已披露需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及报批事项 [1] 交易影响 - 不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独立性 [2] - 加强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管控力度并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 - 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 - 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
万辰集团: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概况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 - 交易定价以评估报告为参考并经双方协商确定[3] 合规性评估 - 交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规要求[1][2] - 符合《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1][2] - 不构成重组上市且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2] 交易影响 - 有利于整合优质资产并增强利益协同[1] - 提升企业长期发展动能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1] -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3] 程序执行 - 全体三名独立董事实际参与专门会议[1] - 审计评估机构保持独立且报告符合客观公正原则[2]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前保密义务并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2] 决议结果 - 独立董事同意将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3] - 交易文件合法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2][3]
万辰集团: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其中45.08%股权购自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92%股权购自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9] - 交易对价合计137,922.50万元,参考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出具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299,700.00万元确定 [9][10] - 同步安排股权协议转让:控股股东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方向淮南盛裕实际控制人周鹏转让公司5.27%股份,周鹏后续将6.55%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实际控制人王泽宁 [9][17] 交易结构设计 - 支付安排为协议生效后30日内且通过反垄断审查后一次性现金支付 [10] - 过渡期损益安排:亏损由交易对方按股权比例现金补足,未分配利润由交割后股东共享 [10][11] - 业绩承诺期为2025-2027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未披露具体数值但设有分年补偿机制 [11][12] 合规性认定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净资产额与近12个月收购同一资产累计值占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比例超50% [14][15][16] - 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淮南盛裕实际控制人周鹏将持股超5%,淮南会想实际控制人杨俊任公司副总经理 [16] - 不构成重组上市: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实际控制人维持不变 [17] 标的资产情况 - 标的公司南京万优为区域零食连锁品牌运营商,专注休闲食品采购、销售及品牌运营 [27] - 权属清晰无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债权债务关系在交易后保持不变 [10][30] 公司治理安排 - 业绩未达标时公司有权调整标的公司管理层及核心管理人员 [11] - 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时公司可直接调整更换 [11][38] - 标的公司需遵守上市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运营 [11] 业绩保障机制 - 设置三年业绩承诺期及期末减值测试补偿条款 [11][12] - 补偿义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周鹏、杨俊承担补充责任并以股份锁定作为保障 [12][40][41] - 补偿总额以交易对价为上限,未购股情况下现金共管作为替代保障措施 [42]
万辰集团: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结构 - 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 [2] 交易性质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2] 内控制度建设 -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明确内幕信息定义及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定义及范围、登记管理、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2][4] - 制度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2] 保密措施执行 - 公司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将项目商议人员限定于少数核心管理层 控制敏感信息知悉范围 [4] - 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 [4] - 公司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相关资料 [4] - 在依法披露前未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 未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4] 法律核查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定公司已依法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履行必要保密义务 [4]
万辰集团: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概况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1] 财务影响 - 交易后归母净利润预计从2024年35,858.46万元增至41,551.71万元 2025年1-5月从29,352.20万元增至38,153.76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从2024年1.99元/股增至2.31元/股 2025年1-5月从1.71元/股增至2.23元/股 [1] 业务发展措施 - 将通过优化菌种工艺和培养基配方提高食用菌生物转化率 提升产量并降低成本 [2] - 持续推进量贩零食业务高质量发展 增强品牌市场影响力和经营效率 [2] - 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控制资金成本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 治理与承诺 - 公司已建立股东回报机制确保股利分配政策持续稳定 [3][4] - 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经营决策 不侵占公司利益 [4] - 董事及高管承诺勤勉履职 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 [4]
万辰集团: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结构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1]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1] 内控合规措施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定义、知情人范围及登记管理要求 [1] - 参与项目商议人员仅限于少数核心管理层 严格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 [1] - 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2] - 在依法披露前未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 未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2]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 - 华兴证券确认公司内控制度符合《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监管指引要求 [2] - 公司履行了交易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2]
万辰集团: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结构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1] - 交易对手方为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1] 财务顾问职责 -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 财务顾问已履行必要尽职调查程序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1] - 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已审查并通过核查意见 [1] 信息披露 - 交易各方承诺提供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 [1] - 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监管要求 [1] - 财务顾问确信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1] 合规状况 - 交易方案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 [1] - 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和风险控制制度 [1] - 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1]
万辰集团: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37
交易概述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淮南盛裕和淮南会想合计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 [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1] 行业属性 - 标的公司属于零售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F5219) [1] - 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范围(包括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等) [1][2] 交易类型 - 属于同行业并购(交易双方均属零售业分类F52) [2] - 通过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控力度 [2] - 交易完成后主营业务范围不变且得到进一步巩固 [2] 控制权结构 - 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曾发生变更 [3] - 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仍为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 - 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泽宁且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4]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4] 交易方式 - 采用纯现金支付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 [4] 监管状态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