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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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1 17:27
监管违规事项 - 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 包括部分光伏组件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营业收入不准确 [3] - 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 部分工程项目居间费核算不准确 [3] - 抵债资产债务重组核算不准确 信息披露不规范 [3] - 使用预付款不当冲减应收账款 个别其他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错误 [3] - 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4.1.1条第二款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第5.5条规定 [1] 公司经营结构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中防水材料销售占比69.71% [1] - 砂浆粉料业务占比14.71% 其他业务占比8.39% [1] - 防水工程施工业占比6.26% 其他业务占比0.94% [1] 监管处理结果 -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 [1] - 被提醒需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1] - 被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利和兴: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19:10
监管措施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1] -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第285号) [1][3] - 深圳证监局对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宜潘及财务负责人贺美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2023】第286号) [4]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林宜潘、贺美华出具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4号) [5] 财务会计问题 - 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不一致 主要依据对账确认收入且对账时间滞后于验收时间 [1][4] - 升级改造技术服务成本核算不规范 存在结转不及时及不同项目间成本分摊不合理问题 [2][4]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不充分 缺乏合理依据且存在不同年度随意调节计提比例情形 2021年对发出商品减值测试使用预计售价高于实际订单售价 [2][4] - 在建工程核算依据工程付款进度不符合准则规定 [2][4] - 生产调试成本核算不准确 包括未及时转固调试成本及试生产期间良品成本计价错误 [2][4] 内部控制问题 - 财务核算问题影响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准确性 [3] - 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执行存在不规范 [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存在缺陷 [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 [3] - 货币资金管理和在产品管理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3] 整改措施 - 公司通过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认识到治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等问题 [5] - 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5] - 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以保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5] - 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中达安: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4:05
公司监管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1] - 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涉及财务核算不准确和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1]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涉及会计差错更正、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 [2] 公司整改措施 - 公司针对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启动内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批评教育并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2] - 公司加强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2] -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并落实整改措施 [2] - 公司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进行自查、讨论和分析,加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 [3] 公司后续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9 05:58
公司治理不规范 - 三会运作不规范:2021年至2023年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记载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部分董监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无发言要点或内容存在错误 [1] - 内幕知情人管理不完善:2021年至2023年个别重大事项未制作进程备忘录,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未确认档案,部分档案未记载知悉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2] 财务核算不规范 - 收入确认问题:部分业务在货物出库当日确认收入,与披露政策不一致 [3] - 应收账款处理不当:2021年至2023年未合理选取预期信用损失率前瞻性调整系数 [3] - 资产分类错误:2022年至2023年将房地产行业子公司预计销售住宅错误列报为在建工程 [3] - 公允价值变动未及时确认:2022年未及时确认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 信息披露不规范 - 程序缺失:2021年向股东借款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未披露 [4] - 持续性不足:2021年至2022年部分战略合作协议未实际开展业务但未披露进展 [4] 监管措施 - 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需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5] - 董事长周国辉和财务总监莫京被出具警示函 [7] - 整改要求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全面梳理薄弱环节 [5] 公司回应 - 公司高度重视问题并将认真整改,加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 [8] - 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8] - 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