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icon
搜索文档
恒宝股份: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5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恒宝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可行权数量为16.80万份,占总股本0.024%,行权价格为4.30元/份 [1] - 行权期限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完成登记申报 [1]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人,均为核心技术骨干、销售骨干及中层管理人员 [14] 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总量50万份,分三次行权,第三个行权期比例为40% [5] -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月26日,第三个等待期于2025年1月25日届满 [6]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利润总额为1.63亿元,较2020年基数增长60%,达到预设最高指标 [8][12] -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7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均为100%,满足全部行权条件 [9] 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首次授予部分因权益分派调整行权价格,从4.43元/份降至4.215元/份 [11] - 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从4.43元/份调整为4.30元/份 [14] - 累计注销未行权期权: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共注销161.9万份(首次授予138人减少至实际138人,原144人) [10][13] 行权影响分析 - 若全部行权,总股本将从7.08亿股增至7.08亿股(增加16.8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比保持15.34% [16][17] - 行权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18] - 自主行权模式采用Black-Scholes模型定价,不影响会计核算 [18] 信息披露与合规性 - 行权避开敏感期: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重大事件披露窗口期等 [15] - 激励对象不含董事及高管,无公告前6个月买卖股票情况 [19] - 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披露行权进展及股份变动 [19]
邦基科技: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3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安排 -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需通过证券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所得股票将在T+2日上市交易 [1] - 本次可行权总量为332万份,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30.8%,占授予日股本总额的1.98% [2] 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 副董事长陈涛可行权14万份,占激励计划总量1.3%,占股本总额0.08% [2] - 副总经理王艾琴和田玉杰各可行权8万份,各占激励计划总量0.74%,各占股本总额0.05% [2] - 董事会秘书张洪超可行权8万份,财务负责人罗晓可行权6万份 [2] - 135名中层管理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可行权332万份 [2] 行权限制条款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激励计划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2]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 [2] -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参数调整、自主行权情况及股份变化等信息 [3]
喜临门: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2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 -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因2024年度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而无法行权,导致87.282万份股票期权被注销 [1] - 注销的股票期权占激励计划全部未行权期权的100%,标志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终止 [1] -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注销申请,并于2025年5月29日完成注销手续 [2] 公司治理与合规 - 注销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 - 注销程序完整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 [1] 财务与经营影响 -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任何影响 [2] - 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
普门科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20:1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核查 -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条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1] - 56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包括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且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1] - 本次行权安排(行权期、行权条件等)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1] 监事会决议 - 监事会一致同意激励对象在自主行权期内行使股票期权权利 [1] - 核查意见由监事刘敏、杨军、张琪鑫共同签署确认 [1]
普门科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20: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电话、邮件送达全体监事,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审议通过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各项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 - 调整依据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1] 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 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影响财务状况及激励计划实施 [2] - 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2,478,000份及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3,687,000份,因相关行权期条件未成就,程序合法且不影响公司经营 [4] 行权条件成就与激励对象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56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 [3] - 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条件等)符合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行权 - 2023年5月17日公司完成注销4名激励对象合计11.5575万份股票期权[1] - 2023年6月16日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94.2552万份增至433.6807万份,预留授予由113.7930万份增至125.1723万份,行权价格由18.72元/份下调至16.29元/份[2] - 2023年8月28日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28.0932万份及17名离职员工65.9825万份股票期权,剩余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30.3799万份[3] 股票期权注销与行权实施 - 2023年8月31日完成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28.0932万份、离职员工65.9824万份及绩效考核不达标1.6572万份,合计95.7328万份股票期权[4] - 2024年6月13日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839万份增至279.7030万份,预留授予由76.6742万份增至80.5079万份,行权价格由16.29元/份下调至15.09元/份[5] - 2024年8月28日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17.9048万份、离职员工24.1873万份及绩效考核不达标56.9746万份,合计99.0667万份股票期权[6]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 2025年5月27日审议通过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1.1521万份、离职员工1.9923万份及绩效考核不达标14.0007万份,合计17.1454万份股票期权[8] -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18.0836万份,行权价格15.09元/份,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1日[20][21] -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将增加公司净资产272.881524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18.0836万股,资本公积金增加254.797924万元[26] 股东大会相关事项 - 2025年6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结项等议案[36][37]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10项议案,平均赞成率99.92%[60][61][62]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99.9396%赞成票,中小股东赞成率97.7890%[69] 股东权益变动 - 持股5%以上股东松堡投資2025年5月20日至26日减持174.83万股,持股比例由6.5796%降至5.5785%[81]
新国都: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7 21:1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该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实现股东、公司与经营者利益绑定,促进长远发展 [1] - 监事会认为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考核办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能保障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2] - 监事会确认考核办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激励对象包括管理人员、中层及核心骨干,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外籍员工 [3] - 激励对象均无《公司法》及监管规定的禁止情形(如12个月内被监管处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 [2][3] - 监事会认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未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3] 激励计划整体评价 - 计划通过利益共同体机制提升管理效率,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3] - 监事会一致通过草案、考核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相关议案 [1][2][3]
新国都: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21: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1] - 会议在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 [1] - 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配套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旨在完善治理结构、提升业绩 [2] - 考核办法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2] 公司章程修订 - 因股权激励行权导致总股本变动,拟修订《公司章程》条款 [2] - 修订涉及总则、经理、股东会等制度,优化治理结构及董事会设置 [2] - 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2][3] 公司制度更新 - 根据最新法规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经理工作细则》等6项制度 [3][4] - 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4] - 所有制度修订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4]
新国都: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27 21:13
考核目的 - 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与管理层及骨干人员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 [1] - 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 -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1] 考核原则 -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激励对象业绩进行评价 [2] - 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2] -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 考核范围 - 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2] 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 - 激励对象每年度股票期权可行权额度根据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两个层面结果确定 [2] - 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 [2] - 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 [2] - 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 [2] -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需进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4] - 个人层面系数分为合格100%和不合格0% [4] - 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计划可行权额度 [4] - 若公司业绩达标但个人考核不合格,对应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 考核程序 -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形成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 考核期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KPI设定各部门KPI [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绩效与团队绩效一致 [5]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绩效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直接上级初评、更高级别管理人员复评 [5] 考核结果管理 - 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做出决议 [5] - 考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激励对象本人 [5] - 激励对象可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人力资源中心可进行复核 [5] - 最终考核结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5]
禾望电气: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9:35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公司通过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经过监事会审议和独立董事意见支持 [1] - 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获授权确定授予日及办理相关事宜 [2]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和荣正咨询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 股票期权授予及调整情况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4月,行权价格初始为27.65元/股,后因调整降至27.269元/股 [3][4][5] - 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分多次注销共计1,099,80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 [3][4][5] - 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后,公司注销了993,81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 [5] 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包括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激励对象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等 [6][7][8] - 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44,057.90万元,较2022年增长65%,满足业绩考核要求 [9] - 31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上,1名"待改进",1名"不合格" [10][11] 本次行权具体情况 -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30%,行权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 [6][12] - 314名激励对象合计可行权6,283,200份股票期权,其中高管获授30万份,中层及核心骨干获授2,095万份 [13] - 行权新增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 [13] 监事会及法律意见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办理行权手续 [14]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16] 股票期权费用核算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确定期权公允价值,并在等待期内摊销相关费用 [14][15] -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