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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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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 | 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是否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16:29
教育机构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 - 非营利性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3] -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包括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和食堂伙食费收入 但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范围 [3]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分类 - 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中药材种植 林木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饲养 林产品采集 以及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业项目 远洋捕捞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8] -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 不得享受农林牧渔优惠政策的情形 - 项目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免税或减半征收范围 包括蔬菜谷物等种植 花卉茶等种植 海水内陆养殖等 [22] -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不符合财税〔2008〕149号和财税〔2011〕26号文件规定的原料、工艺和产品要求 [22] - 企业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如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认定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兽医资格证明等 [25] - 企业未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或未与家庭承包户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25] - 无法提供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及工艺流程说明或生产场地证明资料 [25] - 同时从事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时无法提供单独计算减免税项目所得的计算过程及相关账册 期间费用合理分摊依据和标准 [25] - 企业委托或受托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未取得委托合同、受托合同、支出明细等证明材料 [25] - 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6][27] -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 [27] - 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销售的情况 [27] - 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所得 [27]
一图读懂排污权出让收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3 14:30
排污权出让收入定义 - 排污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有偿出让方式配置排污权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定额出让方式收取的排污权使用费和通过公开竞价等方式取得的收入 [2] 缴费主体与标准 - 缴费主体为通过定额出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或公开竞价等方式取得排污权的排污单位 [3] - 缴费标准按生态环境部门开具的缴款核定通知单或排污权交易合同约定的费额确定 [3] 缴费流程与期限 - 缴费人需在收到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核定通知单或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缴纳排污权出让收入 [6] - 缴费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路径进行确认申报 [7] 分期缴纳与续费规定 - 缴纳金额较大且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排污单位可分期缴纳排污权使用费,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五年,首次缴款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40% [10] - 排污权有效期原则上为五年,有效期满后排污单位需按生态环境部门重新核定的排污权继续缴纳使用费 [10][11] 缴费证明开具 - 缴费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具证明】—【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路径开具缴费证明 [11] - 缴费证明示例金额为人民币捌拾贰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827,760.00) [11] 政策依据 - 主要政策依据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61号)、《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1号) [12] 农业税收优惠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包括蔬菜、谷物、薯类、油料等种植及牲畜、家禽饲养等免征项目,以及花卉、茶、香料作物种植和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减半征收项目 [18][19] - 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20]
【关注】全国生态日,一起来了解一下绿色税收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5 20:44
环境保护税 - 纳税主体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5] - 免征情形包括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流动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符合标准的污水和垃圾处理场所排放、符合标准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6] - 税收优惠根据污染物浓度值减免,低于排放标准30%减按75%征收,低于50%减按50%征收[6] 水资源税 - 纳税主体为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7] - 免征情形包括限额内农业生产取用水、军队等非公共管网取用水、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采油排水回注、生态取用水等[7] - 减征情形为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20%水资源税[7] 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项目优惠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8] - 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抵免,不足部分可结转5个纳税年度[8] -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0] 企业所得税专用设备改造优惠 - 进行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11] -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改造投入不超过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按10%比例抵免当年应纳税额,不足部分可结转最长5年[12] 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扣除 - 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18] - 职工福利费包括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医疗费用、供暖补贴、防暑降温费、食堂经费补贴等[21] 生育津贴个人所得税优惠 - 生育妇女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生育保险性质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23]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24]
西部大开发政策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速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7 17:19
鼓励类产业企业定义 - 鼓励类产业企业指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企业收入总额60%的企业 [2]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新疆篇 - 新疆篇共57条政策条目 为西部地区最多省份 与新疆"十大产业集群"战略高度契合 [3] - 重点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 储能技术 清洁能源开发 对应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集群 [3] - 支持高端装备制造 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与先进制造和新材料产业集群协同 [3] - 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现代煤化工产业 呼应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集群 [3] - 支持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与综合开发利用 契合绿色矿业及加工产业集群 [3] - 支持纺织服装产业 对应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3] 新疆地区税收优惠政策 - 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 [9] - 喀什 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