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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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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查看如何申报车船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09:2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微信搜 博 蓝色柳林财税室 您的"非常满意" 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临近年末, 您的车船税申报了吗? 一篇全知道 临近年末,又到了车船税申报的重要时段。为 确保各位纳税人能够便捷、准确地完成车船税申报 义务,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份车船税申报指南。一起 来看吧! 一、谁是车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 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 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二、如何申报车船税? 适用情形 ) 船舶。 挂车等不需要购买交强险的应税车辆。 购买了交强险,但保险机构未同时代收车 船税的应税车辆。 01 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02 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如何自行申报车船税? 01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 人业务登录。 III T 下 | 0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03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自然人基本信息界面 选择"行政区划""所处街乡""所属税务所 (科、分局) ", 点击【提交】。 04 点击【新增税种】 ...
2025年未申报的车船税请及时办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9:20
车船税自行申报指引 - 2025年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需在12月31日前缴清当年税款 [3][5] - 需要自行申报车船税的情况包括: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无需购买交强险的应税车辆(如挂车)、以及购买了交强险但保险机构未代收车船税的应税车辆 [5] -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5] -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 -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或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办理 [6] 车船税线上申报操作流程 - 自然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电脑端申报,登录后首页可找到【车船税申报】模块,需先完善自然人基本信息并提交 [6][8] - 企业登录后,需在首页搜索栏输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 [6] - 进入申报环节后,点击【新增税种】-【车船税】-【税源采集】 [9] - 系统可自动带出已采集的车辆税源,也可通过【新增税源】或【导入】进行维护,需完善并确认保存车辆或船舶的详细信息 [10] - 对“申报状态”为“未申报”的税源进行勾选,依次点击【提交】-【提交申报】-【立即缴款】完成申报和缴纳 [11][1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 -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和贷款合同均登记为双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由主贷款人扣除,不能由父母和子女双方重复扣除 [20][22] - 纳税人首套房贷款还清后,置换购买第二套房,若银行给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且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则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扣除 [22][23]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7][28] - 纳税人使用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购房,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照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9] - 父母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登记为子女,即使贷款人为父母,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33]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25][37]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26] - 夫妻双方婚前已分别开始归还各自住房贷款,或已缴纳契税办理了房产证,即属于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情形 [38] - 对于同一套采取组合贷形式的住房,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剩余的公积金贷款继续偿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个税 [39][40]
开学第一课 | 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是否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16:29
教育机构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 - 非营利性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3] -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包括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和食堂伙食费收入 但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范围 [3]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分类 - 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中药材种植 林木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饲养 林产品采集 以及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业项目 远洋捕捞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8] -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 不得享受农林牧渔优惠政策的情形 - 项目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免税或减半征收范围 包括蔬菜谷物等种植 花卉茶等种植 海水内陆养殖等 [22] -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不符合财税〔2008〕149号和财税〔2011〕26号文件规定的原料、工艺和产品要求 [22] - 企业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如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认定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兽医资格证明等 [25] - 企业未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或未与家庭承包户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25] - 无法提供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及工艺流程说明或生产场地证明资料 [25] - 同时从事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时无法提供单独计算减免税项目所得的计算过程及相关账册 期间费用合理分摊依据和标准 [25] - 企业委托或受托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未取得委托合同、受托合同、支出明细等证明材料 [25] - 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6][27] -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 [27] - 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销售的情况 [27] - 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所得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