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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 | 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是否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16:2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第二 量 学校的土地与房产能享受到什么税收优惠?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 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 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二 点 非营利性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 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第六条 第二款 学校提供教育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 增值税。(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 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 经有关部门 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 课卉费、作业内费、考试报名费收入, 以及学 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 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 费、择校费等, 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政策依据: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时件3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