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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散人”事件折射网络乱象:莫让“恶意构陷”成为流量
经济观察网· 2025-11-30 23:03
事件概述 - 知名创作者“逍遥散人”在直播试玩米哈游新游戏《Varsapura》时因言论争议引发网络暴力,并迅速波及到与其无商业合作的vivo等多家公司 [1][5] - 网络暴力从个体争议演变为针对米哈游、网易、vivo等企业的系统性冲击,呈现组织化、标准化特征 [2][5][8] 攻击方式与影响 - 攻击手段包括直播间刷屏干扰、捏造企业高管与主播不正当关系等恶意构陷、发布针对企业负责人的恶毒人身咒骂 [5][6][7] - 网易《逆水寒》手游官方账号活动被迫终止,《星绘友晴天》《纸嫁衣》《第五人格》《燕云十六声》等多款游戏官方社区遭网暴围攻 [5] - 网络暴力导致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被迫中断,消耗企业资源进行自证清白 [5][9] 黑灰产运作模式 - 黑灰产形成标准化链条,借社会热点强行关联商业主体,通过恶意标签化构建对立叙事实现流量变现与商业打击 [2][10] - 部分网络社区出现详细“网暴攻略”,教唆网民分工协作进行刷屏谩骂、干扰带货、虚构谣言 [8] - MCN机构或网络黑产利用炮制“阴谋论”、制造“性别对立”、鼓动“饭圈拉踩”等手段收割流量 [10] 行业治理与政策动向 - 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将“挑动群体极端对立情绪”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10][14]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依法惩治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 [14][15] - 平台需建立针对“反串引战”“恶意截图”“有组织刷评”等异常行为的识别模型,对恶意账号采取禁言、封号等措施 [17]
“逍遥散人”事件折射网络乱象:莫让“恶意构陷”成为流量
经济观察报· 2025-11-30 22:10
文章核心观点 - 网络生态中已形成标准化黑灰产链条,借社会热点强行关联商业主体,通过恶意标签化构建对立叙事,实现流量变现与商业打击双重目的[2] - 此类有组织网络暴力从个体争议异化为无差别围攻,演变为突破商业契约与法律边界的新型乱象,对市场主体构成实质性威胁[1][3] - 唯有坚持依法治网,切断恶意挑动对立的利益链条,才能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26] 网络暴力事件特征 - 攻击链条无限泛化:从游戏角色争议(米哈游“大丽花”角色被强行关联历史案件)[5]蔓延至无商业合作品牌(vivo直播间遭网暴轰炸)[1][6] - 手段极端化:表现为大规模刷屏干扰经营、捏造企业高管低俗关系谣言、发布恶毒人身咒骂等[6][7] - 行为组织化:出现详细“网暴攻略”教唆分工协作,包括刷屏谩骂、干扰带货、虚构谣言扩散等[10][11] 受影响企业案例 - 米哈游:新游戏《Varsapura》因创作者试玩遭抵制,角色“大丽花”被扣“侮辱逝者”帽子[5][6] - 网易:《逆水寒》手游官方账号沦陷,嘉宾活动被迫终止[6] - vivo:无合作关系却遭遇最极端攻击,直播间经营中断且高管被恶意造谣[1][6] - 多款游戏波及:《星绘友晴天》《纸嫁衣》《第五人格》《燕云十六声》等官方社区遭网暴围攻[6] 黑灰产运作模式 - 利用部分网民朴素情感,通过炮制阴谋论、制造性别对立、鼓动饭圈拉踩将社会事件异化为阵营对抗工具[13] - 黑灰产将“强行关联”与“煽动情绪”标准化流水线化,形成低成本高收益流量生意[13] - 温和理性讨论无法带来高曝光,唯有激烈对立和撕裂情绪才能收割流量[13] 行业治理动态 - 中央网信办开展专项行动,将“挑动群体极端对立情绪”列为重点整治对象[18]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依法惩治借网络暴力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20] - 司法机关将对组织“水军”、编造信息侵害权益行为依法从重处罚[21]
一些账号通过制造对立博流量,专家:平台应主动履行更严格主体责任
新浪财经· 2025-11-29 09:33
网络博主制造对立现象 - 网络博主“户晨风”通过公开发表对立言论制造阶层对立 例如将使用iPhone和在山姆店消费的人群标签为“精英阶层”的“苹果人” 将使用安卓手机和购买国产商品的人群贬为“底层群体”的“安卓人” [1] - “户晨风”通过此类对立言论在半年内粉丝量从12万增长至210万 高峰时期单场直播打赏金额超过15万元 [1] - 此类行为本质是通过制造尖锐对立话题和煽动群体情绪来吸引眼球 已成为博取流量的手段 核心驱动力是通过带货和接广告等商业模式将流量变现 [2] 平台监管与处罚案例 - 平台对利用标签蓄意制造对立的博主采取严肃处理措施 例如“户晨风”的账号遭封禁且内容被清空 其关联账号也被注销 [1]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处置典型案例 平台用户“快乐猪猪”及其关联账号因恶意煽动群体极端对立情绪和散播煽动民族对立的错误言论被永久关停 并对其实名注册新账号采取限制措施 [2] - 新浪微博对“莉莉安说道”和“绿茶发言大赏”等4个因挑动性别对立的微博账号处以降低曝光、阶段性禁言乃至永久禁言等处置 [2] 法律责任与平台治理建议 - 为流量不择手段并以对立标签吸睛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包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或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3] - 平台应履行更严格的主体责任 包括完善事前防范机制 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 通过技术与人工审核结合精准识别煽动对立言论 并对高风险账号提前预警 [3] - 平台应强化过程监管义务 对直播和评论等环节加强实时监控 对异常发布行为及时采取限制流量和弹窗警示等措施 [3] - 平台应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将挑动对立的行为记入用户信用记录 依法限制账号功能或列入黑名单 同时履行报告与配合义务 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时及时向网信和公安等部门报告并提供线索 [4]
“大衣哥被网暴案”宣判!代理律师称网暴者认罪认罚已被羁押
南方都市报· 2025-11-01 21:26
案件判决结果 - 法院认定被告人犯侮辱罪和诽谤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拘役四个月 [1] - 被告人认罪认罚,已被羁押,公司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 [1] - 代理律师希望此案能起到教育作用,使公众意识到网络言行需负法律责任 [1] 案件背景与影响 - 被告人为公司“黑粉”,在2020年至2024年间制作并传播数百条带有侮辱、诽谤内容的视频 [1] - 公司于2023年5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 - 案件审理期间,观察到网络谩骂行为减少,部分人自行删除了以往上传的视频 [1] 公司状况与诉求 - 公司在现实中与被告人素不相识,但遭受其长达四年的网络攻击,包括针对其家人的辱骂 [2] - 公司自2011年步入演艺圈以来,极少在网上发声,不参与直播带货,但个人生活被大量网络账号作为内容素材 [2] - 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郭村镇朱楼村的老家常受干扰,甚至曾在2020年4月发生“粉丝”踹门事件,涉事者被行政拘留10天 [2] - 公司表示自己仅为一名喜欢唱歌的农民,希望回归正常生活 [2]
真人秀结束一年,李行亮们还在被网暴
36氪· 2025-10-27 10:13
节目制作模式与商业逻辑 - 节目制作逻辑为将几对关系出现问题的夫妻置于特定空间和任务中,通过18天的旅行暴露关系问题并寻找沟通可能[4] - 真人秀通过无处不在的摄像机进行几乎24小时不间断拍摄,再通过剪辑形成特定人物故事线,整个过程是团队精密合作的再创作[20] - 节目制作以收视率、话题和流量为目标,倾向于放大矛盾和冲突,狗血冲突的情境能引发最大程度关注和传播[3][22] - 节目性质导致受邀嘉宾基本是婚姻出现问题的夫妻,本身可能已承受较大精神压力[8] - 情感观察综艺行业竞争激烈,为争取更多注意力和效益,节目在挖掘人性深处时更集中于满足观众情绪[22] 社交媒体传播与观众互动影响 - 节目播出后嘉宾的微表情、动作和话语被进行逐帧分析,并在社交媒体上被裁剪进行病毒式传播[8] - 在短视频时代,现象级综艺素材会以短平快方式被二次创作,导致情况走向失控[8] - 自媒体倾向于剪裁更尖锐、更有话题度的素材来论证对人物的观点,甚至进行隔空诊断如NPD人格等[10] - 观察室嘉宾的点评起到引导观众思考的作用,但有时会引向对个体的批判,更激烈带判断的观点更容易吸引人[12] - 著名的"熏鸡事变"不仅推高了节目播放量,还意外助推了同款熏鸡的销量[22] 行业伦理争议与参与者影响 - 真人秀带来的伦理争议屡见不鲜,节目播出后风险难以评估,全球范围内有参与者因不堪舆论暴力而自杀的案例[23][24] - 相较其他嘉宾,纯素人参与者因对镜头毫无经验,其表现出的真实缺陷更易被节目叙事抓取和利用[20] - 参与者以隐私换取报酬和曝光度,但社交媒体语境下的过度关注带来的伤害可能无止境,远超预估和承受范围[27] - 节目合约一般会让嘉宾签署风险同意告知书,并在初期进行心理评估以衡量其心理承受能力[24] - 节目呈现的18天行程暴露了夫妻冲突,但现实生活具有不被镜头呈现的复杂性,如17年共同经历的生老病死[27]
新型网暴“开盒”:警惕“数字时代的游街”
中国青年报· 2025-10-27 06:49
“开盒”行为的定义与特征 - “开盒”被描述为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行为,是“人肉搜索”的升级版,其过程被比喻为“数字时代的游街”,通过琐碎信息层层扒出受害者的真实身份、住址、亲属关系等隐私[2] - 该行为在文化、娱乐、体育等“饭圈”领域最为高发,粉丝群体对立情绪强烈、组织化程度高、法律意识淡薄,常将其视为情绪宣泄或“维权”工具[6] “开盒”黑色产业链的运作模式 - 产业链已发展成熟,形成明确分工,服务在部分境外社交平台和群组中被公开叫卖,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信息收集、整合到实施攻击的每个环节都被明码标价[3] - 产业链运作依赖“黑库”、“白库”和“内鬼”的多线配合:“黑库”指海外“社工库”,攻击者利用已泄露的账号密码进行“撞库攻击”;“白库”指通过社交媒体等公开渠道搜集的零散个人信息,经整合后产生巨大风险;“内鬼”则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售卖用户信息或以“开盒”为名进行诈骗[4][5] 平台治理措施与成效 - 平台运用AI技术并辅以人工卧底进行识别,近一年来处置了超过1200万条“开盒”信息,打击了7000多个违规账号[7] - 技术小组正推动建立跨平台协作机制,认为单打独斗难以根治问题,需要整个行业形成合力[7] 行业技术防护建议 - 建议对“数字身份”实行分类管理,将重要账号与娱乐社交账号分开,使用不同等级的手机号和安全保护,以降低关联风险[8] - 提出具体防护策略,如在密码找回时设置“反向提示词”,或对不重要的网站使用“弱口令”以污染黑产数据库,增加“开盒”者的筛选成本[9] 法律背景与司法实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过去一年有383名网暴者因“开盒”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被定罪判刑[6] -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组织“人肉搜索”情节严重者,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侵犯他人人格权的需承担民事责任[9]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共护网络清朗
人民日报· 2025-10-23 06:02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4400余人,犯罪活动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 [1] - 行业面临犯罪手段智能化、网络“开盒”助推网暴升级等新型挑战 [1] - 检察机关将强化打击力度,推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 [2]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新特点 - 犯罪活动根据“市场需求”瞄准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猎取、梳理、分析公民个人信息,甚至形成专门数据服务商为下游犯罪提供定制化“原料”支持 [1] - 犯罪技术迭代更新,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爬虫、木马病毒、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入侵系统批量获取信息 [1] - 网络“开盒”行为通过“社工库”等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引导网民攻击骚扰,导致网暴升级,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1] 行业监管与治理方向 - 检察机关将不断强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公民信息权益 [2] - 行业监管将严查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泄露源头,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 [2] - 推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公共利益 [2] - 持续加强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和正确行为价值取向,凝聚全社会保护共识 [2]
法治在线丨男子直播约架哗众取宠 终被“毒流量”反噬
央视新闻· 2025-10-21 14:44
网络博主流量获取的违法手段 - 网民曾某某为博眼球,编造“杭州新娘与摄影师的瓜”并在微信群散布,最终因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1] - 网络主播谭某为提升热度,在直播间对其他主播进行辱骂并扬言线下“约架”,其行为从线上攻击升级至线下殴打,导致超过20名受害人报案,谭某最终被行政拘留且案件因情节严重可能涉及刑事犯罪[2][6][8][10][12][13][15][17][18][20][22] - 网络主播季某为提升粉丝流量,专门选择粉丝量多的本地网红进行辱骂,发布45部辱骂视频传播达62万余次,最终因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网络直播相关经营活动[30][32][33][35][36][39][40][42][45][47][49] - 网络博主余某和骆某为博取打赏,自导自演“互骂互砍”的直播,其中一人甚至在镜头前挥舞西瓜刀,二人因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相关账号已被封禁[50][52][53][55] 违法内容对网络行业的影响 - 部分主播缺乏创造优质内容的能力,转而通过辱骂、好勇斗狠等违法行为获取用户关注度和黏性,以实现流量变现[56][58] - 此类低俗内容的存在和传播,部分源于少数网民的看客心理、猎奇心态以及平台的流量推荐机制,这些因素共同为违法内容提供了生存空间[56][58] - 平台需依法切断此类内容的传播渠道,对违规主播采取封禁措施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同时需健全审核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并在内容推荐上恪守法律与价值底线,以保障平台的长远发展[60][62]
最高检:不法分子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新京报· 2025-10-21 12:44
案件总体规模 - 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涉及4400余人[1] 犯罪模式特点 - 不法分子紧密追踪黑灰产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猎取、梳理、分析公民个人信息,形成专门数据服务商,为下游犯罪提供定制化支持[2] - 在韩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通过入侵停车平台软件系统非法获取车辆位置信息数据,并在车辆隐蔽处安装GPS定位器,向客户提供他人行车轨迹信息[2] 犯罪技术手段 - 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爬虫、木马病毒、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入侵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各类系统,批量获取信息后出售以非法获利[3] - 在王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通过应聘潜入多家公司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被害公司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部分信息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3] 网络暴力与信息滥用 - 网络开盒行为通过社工库等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并散布,引导网民进行攻击骚扰,对社会、个人及网络生态造成严重危害[4] - 在赵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中,因与主播不和,通过查询社工库、利用系统漏洞攻击网站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在聊天群组内发布隐私信息,实施网络暴力,导致被害人遭受线上辱骂和线下跟踪骚扰[4] 行业监管与执法趋势 - 检察机关将不断强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公民信息权益[5] - 下一步工作重点包括严查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泄露源头,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5]
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4400余人
中国新闻网· 2025-10-20 18:13
案件规模与执法力度 - 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100余件,涉及4400余人[1] 犯罪模式与特点 - 犯罪活动根据“黑灰产市场”需求,瞄准特定对象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例如非法经营寻车业务,通过入侵停车平台系统并安装GPS定位器获取行车轨迹信息[1] - 犯罪技术持续迭代,利用网络爬虫、木马病毒、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入侵系统批量获取并出售信息,部分信息被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用于违法犯罪活动[2] - 网络“开盒”行为通过非法获取的“社工库”等隐私信息实施网络暴力,导致被害人遭受线上辱骂、电话轰炸及线下跟踪骚扰等严重侵害[3] 行业影响与趋势 - 不法分子形成专门数据服务商,为下游犯罪提供定制化信息支持,表明“黑灰产”产业链条趋于专业化[1] - 个人信息泄露源头多样,包括通过应聘潜入公司内部植入木马以窃取信息,显示企业内控与网络安全存在薄弱环节[2] - 网络暴力与个人信息泄露结合,加剧了对公民现实生活的侵害,反映出网络生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