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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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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沪财发〔2025〕5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0 14:15
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 - 政策调整旨在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 - 调整依据包括《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2] 税收减免适用对象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可享受税收减免 [2][4]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可享受税收减免 [2][4] 第一套住房税收政策 -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2][4] 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税收政策 - 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合并计算的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4] - 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仅对新购住房超出部分面积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4] 居住证未满3年购房人税收处理 -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先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3][4] - 待持有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后 对已征收的符合免税条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4] 政策执行时间及申报流程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因个人住房房产税按年征收 [3][5] -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认定 [3][5] - 对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3][5]
上海拓展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收减免范围
证券日报· 2025-09-19 23:47
政策调整内容 - 上海市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优化政策 明确对持有居住证的高层次人才 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及持有居住证满3年的购房人 新购家庭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对符合条件购房人新购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仅对超出部分面积征收 [1] - 政策是对2024年8月"沪六条"要求的完善 明确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享受人均60平方米免税面积扣除 [2] 政策历史背景 - 上海市自2011年起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 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住房 [3] - 2011年《暂行办法》规定 持有居住证满3年购房人新购家庭唯一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本市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暂免征收 [3] - 此前税收减免政策仅覆盖本市户籍家庭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多套住房需全额缴纳房产税 增加了持有成本 [4] 市场影响分析 - 新政将非本市户籍家庭二套及以上住房税收减免与本市户籍家庭标准统一 降低持有成本 促进购房需求释放 [4] - 政策与上海外环外非本市户籍家庭不限购政策形成合力 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 特别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多套住房形成利好 [2][4] - "沪六条"新政实施后上海房地产市场呈现积极向好态势 外环外等市场交易活跃 金融与税费政策叠加将促进住房消费需求释放 [4]
上海优化调整房产税政策:首套房暂时免征收房产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9 17:24
政策核心调整 - 上海优化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旨在满足居民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 - 核心调整为非沪籍人士与沪籍人士标准统一,新购家庭首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1][10] 适用人群与条件 - 两类非沪籍人群可享受新购家庭首套住房免税优惠:持有上海居住证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以及持有上海居住证满3年并在沪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2][5][11] - 对于新购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若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暂免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仅对新购住房超出部分面积征税 [2][6][12] 特殊情形处理 - 持有上海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新购住房需先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待居住证满3年且在沪工作生活后,可申请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符合免税条件的税款 [3][13] - 已购应税住房若符合新政免税规定,购房人可向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认定,2025年1月1日后多缴的税款可予退还 [4][7][14] 政策影响分析 - 政策被视为前期房产税政策的延续和具体操作解释,内容未超出原政策范围 [1] - 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对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购房给予更大照顾,居住证不满3年亦可免税,降低了人才税费负担 [1] - 政策鼓励非本地户籍住房改善需求释放,原政策人均超过60平方米需征税,现首套房不限面积均免税 [1]
上海楼市,突发重磅
证券时报· 2025-09-19 16:07
政策调整内容 - 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新购家庭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新购家庭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对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实行人均60平方米免税面积标准 超出部分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1][3] 执行细则 - 持有居住证不满3年的购房人先按规定征税 待满3年后可申请退还已征收税款 [2]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多征税款可申请退还 [2] -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 历史背景 - 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已实施10余年 [2] - 2011年暂行办法规定对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 [2] - 原有政策已明确人均60平方米免税面积标准 [3]
上海优化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
第一财经· 2025-09-19 15:58
房产税政策调整 - 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的购房人 新购家庭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 - 上述人群新购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 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部分暂免征收房产税 超出部分按规定征收 [2] -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 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待持证满3年且符合条件时 已征收税款可予退还 [3] 政策执行安排 - 调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多征税款可申请退还 [3] -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需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认定 [3]
刚刚,上海发布楼市新政!
Wind万得· 2025-09-19 15:49
房产税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上海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 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对多征税款可予退还 [3] 高层次人才及持证满3年购房人税收优惠 - 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高层次人才 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及持证满3年购房人 新购家庭首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 - 上述人群新购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 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暂免征收房产税 超出部分按原规定征收 [3] 持证未满3年购房人税收处理 -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 先按原暂行办法规定征收房产税 [3] - 待持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后 对符合免税条件的住房和面积已征税款可予退还 [3] 政策执行细则 -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 免税标准为人均60平方米(含) [3] -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需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认定 [3]
上海楼市,突发重磅!
证券时报· 2025-09-19 15:31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上海优化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 对持有居住证满3年且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其家庭第一套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对持有居住证满3年且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其家庭第二套及以上新购住房 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 [1] - 持有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 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待满3年后可申请退还已征税款 [1] 政策执行安排 - 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符合条件者可向税务机关申报重新认定纳税信息 [2] - 对2025年1月1日后多征收的税款将予以退还 [2] 政策衔接与历史背景 - 今年8月上海六部门已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 - 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已实施10余年 2011年起对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房征收 [2] - 原有政策规定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人均60平方米以内免征 超过部分按办法征收 [3]
关于房产税,上海这些人暂免征收!
证券日报网· 2025-09-19 15:31
政策调整内容 - 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以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新购家庭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对上海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 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对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 新购住房超出部分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1] 政策执行安排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 其住房先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待持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后 对符合免税条件的住房和面积在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1] -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2] - 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暂免征收规定的 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认定 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2]
上海楼市,突发重磅!
证券时报· 2025-09-19 15:28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上海优化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 对持有居住证满3年并在沪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其符合规定的免税住房和面积在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1] - 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持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沪工作生活的 可享受房产税优惠政策 [1]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向税务机关申报退还多征税款 [1] 税收优惠具体标准 -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 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60平方米免税面积扣除 [1] - 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 仅对超出部分面积征收房产税 [2][3] 历史政策对比 - 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已实施10余年 2011年起对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 [2] - 原政策规定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 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