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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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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有新规定!(附具体操作要求)
新华网财经· 2026-03-17 11:58
政策核心内容与要求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于3月15日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旨在使个人贷款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1] - 规定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1] - 为准确完整反映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规定将与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1] 政策适用范围与机构 - 规定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2] 具体信息披露要求 - 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以及收取主体[2] - 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2] 具体操作执行细则 - 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施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3] - 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6] - 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6] -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6]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息费信息披露方面暴露出不规范、不透明问题[1] - 这些问题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影响利率政策效果、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1] - 因此有必要制定出台监管规定,以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1]
8月个人贷款将进入成本透明时代
第一财经· 2026-03-16 18:33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发布新规要求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旨在封堵通过拆分费用隐藏真实成本的灰色操作,推动定价透明化,行业面临资金与定价双重压力,正经历新一轮洗牌 [3][5][13] 监管新规内容与要求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将于8月1日起施行,推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3] - 新规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及收取主体,并承诺不再收取其他任何息费 [5] - 新规核心突破在于将全部相关成本统一纳入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核算,实现息费项目全覆盖和成本计算标准化,堵住机构拆分费用隐藏成本的操作空间 [5] - 新规强调四个坚持:息费项目全覆盖、贷款机构全涵盖、一表展示、事前披露与确认 [5] 监管背景与整治历程 - 监管针对变相高利贷乱象,此前已多次报道部分助贷平台表面年化利率低于24%,但通过担保费、会员费等名义将综合成本推高至40%至126% [5] - 2025年初发布的“助贷新规”要求银行掌握增信服务实际收费,并明确综合贷款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直指“双融担”等灰色操作 [10] - 2025年监管曾调研“权益类”收费模式对综合融资成本的影响,并首次提出严禁通过会员权益等方式变相提高成本 [11] - 2025年7月底,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通过会员权益、增值权益等方式变相提高综合融资成本 [11] - 新规出台前,监管已密集约谈相关平台企业,包括6家出行平台和5家助贷平台运营机构,要求清晰披露息费信息 [8] 对行业的影响与现状 - 新规使助贷行业面临资金端和定价端的双重压力,行业分化加剧 [13] - 资金端:银行等金融机构正收紧与助贷平台的合作,将合作审批权限上收至总行,并对客诉设置量化指标 [13] - 自去年起,多家银行已针对存在变相高息风险的助贷机构暂停放款,主营24%以上业务的中小助贷机构生存空间缩小 [14] - 仍在放款的机构,资金成本较去年同期上浮约3个百分点,峰值时一度上浮5个百分点 [14] - 定价端:“24%+X”(如权益、公证、保险)的模式在严监管下已基本难以走通,盈利空间被压缩 [15] - 行业陷入转型焦虑,部分机构尝试转向分期商城和车抵贷等新模式,但这两类模式近期也处于舆情风波中心 [15] - 另一部分机构选择转向精细化运营和风控,通过构建全流程自主能力来拓展利润空间 [15]
今年8月起,新增个人贷款将明示综合融资成本
证券时报· 2026-03-15 22:31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于3月15日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旨在使个人贷款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 [1] - 政策核心是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以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渠道、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 - 该规定针对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息费乱象,特别是互联网贷款领域的不规范、不透明问题 [1] 政策适用范围与核心原则 - 政策所称个人贷款,是指依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3] - 政策突出“四个坚持”:息费项目全覆盖、贷款机构全涵盖、一表展示、事前披露与确认 [3][4] - 息费项目全覆盖:将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逾期罚息和挪用违约金等全部纳入综合融资成本 [3] - 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 [3] 具体执行要求 - 一表展示:要求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注明贷款本金,逐项列明各息费项目的收取方式、标准和主体,并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列明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 [3] - 除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与贷款相关的息费 [3] - 事前披露与确认:现场办理需借款人签字确认;线上办理需通过弹窗展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后确认;线上消费分期需在支付页面显著明示分期费用、违约成本等信息 [4] 实施时间与配套措施 - 规定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预留了约5个月的充足实施准备期,以方便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调整流程、系统、协议及开展培训 [6] - 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规定施行时的新增业务需严格按要求开展明示工作 [6] - 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已组织制定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及线上消费分期明示样例,将以适当方式下发,并将指导行业协会细化行业执行规则 [6] - 针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监管已约谈5家平台运营机构,要求规范营销宣传、清晰披露息费信息;规定也要求贷款人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落实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6] 政策背景与延伸 - 此次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规定,是继2024年启动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后的延伸,旨在让企业和个人都能更清晰地了解贷款总成本 [7]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重要发布!今年8月起,新增个人贷款将明示综合融资成本
券商中国· 2026-03-15 22:24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清晰、全面地展示个人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以解决市场息费乱象,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并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 政策内容与要求 - **息费项目全覆盖**:综合融资成本需包含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逾期罚息和挪用违约金等全部成本项目 [2] - **贷款机构全涵盖**:规定适用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 [2] - **一表展示**:要求通过“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注明贷款本金,逐项列明各息费项目的收取方式、标准和主体,并计算正常履约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列明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2] - **事前披露与确认**:现场办理需借款人签字确认;线上办理需通过弹窗展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线上消费分期需在支付页面显著明示分期费用和违约成本 [3] 实施安排与影响 - **实施时间**:规定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预留了近5个月的准备期,以方便机构调整流程、系统、协议和制度 [4] - **新旧划断**:施行时新增业务需严格按要求明示综合融资成本 [4] - **统一标准**:监管机构将下发明示样表和样例,并指导行业协会细化执行规则,以推动操作的规范性 [4] - **规范合作**:贷款人需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合作机构落实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近期监管已约谈5家平台运营机构,要求其规范营销并清晰披露息费信息 [5]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市场背景**: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互联网贷款等领域息费乱象时有发生,导致金融消费纠纷并影响利率政策效果 [1] - **监管目标**:通过推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使贷款息费阳光化、透明化,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 - **政策延续**:从2024年启动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扩展到个人贷款业务,旨在让企业和个人都能清晰了解贷款总成本 [5]
恒生银行(中国)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核准
搜狐财经· 2026-01-07 23:23
监管动态 - 中国人民银行2026年工作会议强调多项工作重点 包括推动明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以加大服务消费领域信贷投放 稳妥实施一次性个人信用修复政策 以及从严实施支付机构穿透式监管和支付业务功能监管 [2]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林慧虹担任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3] - 珠海华润银行及相关分支机构因关联交易制度不合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涉及债委会的实质不良贷款拨备计提不充分等多项违规 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550万元罚款 [4] 公司人事变动 - 中信金融资产公告称 张健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任职资格核准 正式担任公司副总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