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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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质量、净息差、数智化建设……工商银行管理层回应外界关切!
证券日报网· 2026-03-28 12:48
核心观点 - 工商银行管理层在2025年度业绩发布会上总结,公司经营“稳中提质,盈利韧性进一步增强”,并明确了2026年积极拓展综合化服务、加强全球一体化经营、增强数智化动能三大重点工作目标 [3] 经营业绩与财务表现 - 2025年公司净息差为1.28%,较2024年下降14个基点,但下行趋势逐渐收窄,同比降幅收窄5个基点 [5] - 管理层预计2026年净息差大概率呈现“L型”走势,降幅将进一步收敛 [5] - 如不考虑LPR、存款挂牌利率进一步大幅调整,预计2026年公司利息净收入将同比转正、迎来拐点 [6] 资产质量与风险管理 - 尽管受经济结构转型、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不良率短期上行,但管理层认为未来个人贷款风险可控 [4] - 公司通过成立个人信贷业务部实现个贷业务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并强化数智赋能以丰富产品创新与供给 [4] - 目前公司个人贷款劣变上升的势头已有所放缓 [5] 业务发展与定价策略 - 管理层预计2026年贷款收益率还将延续下行趋势,但降幅会显著收窄 [5] - 2025年5月LPR调整带来的重定价影响大部分已体现完毕,2026年前两个月新发放贷款利率较上年仅下降2个基点,同比少降18个基点,降幅明显收窄 [5] - 公司将持续优化大类资产布局,科学安排信贷投放,加强成本精细化管控,将净息差变动控制在合理区间 [6] 数智化战略与科技建设 - 公司将数智化视为抢占先机、掌握主动的战略选择,是必答题而非选择题 [7] - 下阶段金融科技工作主线是建设“数智工行”,核心思路概括为“一新三高”:“数智驱动的新质生产力”为动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集团一体的高水平安全”为底线,“业技数融合的高效能治理”为保障 [7] - “建设‘数智工行’”是2026年重点工作,公司将聚焦“智能、智慧、智算、智享”四个方面,接续实施“领航AI+”行动 [8] - 具体举措包括:加快智能转型,优化“工银智涌”,建设企业级数据空间,创新打造金融智能体;夯实智慧底座,迭代升级智慧银行生态系统ECOS2.0;扩大智算规模,优化算力体系;打造智享平台,加强手机银行等重点平台建设,构建“一客一顾问”服务模式 [8]
转型阵痛何时休——平安银行2025年年报分析
数说者· 2026-03-27 07:31
文章核心观点 平安银行2025年经营面临全面挑战,营收与利润持续下滑,核心收入“三驾马车”均出现萎缩,公司正经历从零售业务向对公业务的战略调整阵痛期,同时资产质量潜在风险上升,员工费用亦随之下降 [2][5][12][14][28][29] 一、规模增速大幅放缓,营收和利润多年负增长 - 2025年营业收入为1314.42亿元,同比下跌10.40%,已连续三年负增长,较2022年的1798.95亿元累计下跌约27% [2] - 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426.33亿元,同比下跌4.21%,连续两年负增长 [2] - 2025年末总资产仅增长2.71%,增速为近五年最低 [2] 二、 “三驾马车”同比均出现下滑 - 2025年净息差仅为1.78%,较2021年的2.79%下降1个百分点,但优于中信银行同期的1.63% [5] - 2025年贷款平均收益率为3.87%,较2024年下降58个BP,其中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下降77个BP,企业贷款平均收益率下降51个BP [9] - 2025年利息净收入为880.21亿元,已连续三年下滑,且2024年和2025年均跌破千亿元 [11]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已连续五年持续下降 [11] - 2025年,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投资净收益“三驾马车”均出现同比下跌 [12] 三、业务结构调整明显,零售银行发力对公业务 - 贷款结构变化:个人贷款占比近五年持续下降,公司贷款占比持续上升,2025年末公司贷款占比达45.77%,个人贷款占比降至50.94% [14] - 收入结构变化:2025年零售金融业务营收占比降至46.88%(自2024年起低于50%),批发金融业务营收占比升至44.09% [15] - 利润结构变化:自2023年起,批发金融业务对利润总额的贡献超过零售金融业务,且差距大幅扩大。2024年批发金融贡献利润总额79.63%,零售金融仅贡献0.65%;2025年批发金融贡献71.63%,零售金融贡献6.29% [17][19] 四、资产质量分化,业务调整面临阵痛 - 2025年末整体不良率为1.05%,较2024年末下降1个BP,但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持续下降至220.88% [21] - 2025年信用减值损失仅为404.07亿元,为维持利润,公司持续消化以往年度计提的拨备并减少当年计提 [22] - 关注类贷款占比和逾期率持续大幅高于不良率:2024年末关注类贷款占比为1.93%,高出不良率87个BP;逾期率为1.81%,高出不良率75个BP。2025年末虽有所下降,但仍大幅高于不良率 [25] - 个人贷款不良率持续高于整体不良率:2024年末个人贷款不良率为1.39%,高于整体不良率33个BP;2025年仍高出整体不良率18个BP [27] - 公司贷款的不良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传统零售业务不良率高企与对公业务不良抬头使业务发展与调整面临阵痛 [28] 五、员工费用(薪酬)下降 - 2025年员工费用为190.81亿元,较2024年下降0.45亿元,较2023年下降18.28亿元 [29] - 结合其4万多名员工来看,员工平均费用自2023年以来持续下降,主要构成员工薪酬推测亦出现下降 [29]
详解中信银行2025年报存贷规模稳定增长,资产质量稳健,分红比例继续提升
中泰证券· 2026-03-23 10:50
投资评级与核心观点 - 报告对中信银行的投资评级为“增持”,并予以维持 [4] - 报告核心观点:中信银行对公战略客户与机构客户基础好,零售客群有特色,过往三年聚焦强核行动、深化集团协同融合,建议持续关注“五个领先”战略的落地实施情况 [7] - 基于2025年年报,报告调整了2026-2027年盈利预测,并引入2028年预测值,预计公司2026-2028年归母净利润将持续增长 [6] 财务表现与预测 - **2025年业绩**: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11.67亿元,同比下降1.16%,降幅较3Q25收窄2.3个百分点;实现归母净利润706.18亿元,同比增长2.98% [6] - **营收结构**: - 净利息收入1444.69亿元,同比下降1.51% [6] - 净手续费收入327.72亿元,同比增长5.58% [6] - 净其他非息收入339.26亿元,同比下降5.57%,降幅较3Q25(-16.96%)显著收窄,主要因金市浮亏转为浮盈 [6] - **未来盈利预测**: - 预计2026-202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76.08亿元、2222.59亿元、2274.68亿元,对应增长率分别为3.05%、2.14%、2.34% [4] - 预计2026-2028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31.79亿元、758.08亿元、788.00亿元,对应增长率分别为3.63%、3.59%、3.95% [4][6] - **盈利能力指标**:预计2026-2028年净资产收益率(ROAE)分别为9.76%、9.43%、9.16% [4] 息差与定价分析 - **净息差表现**:4Q25单季年化净息差为1.62%,环比3Q25仅下降1bp,同比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1bp [6] - **定价分析**: - 4Q25单季年化生息资产收益率为3.03%,环比下降12bp;单季年化计息负债成本率为1.44%,环比下降10bp [6] - 从存贷利差看,4Q25贷款收益率为3.53%,较1H25下降24bp;存款成本率为1.36%,较1H25下降27bp;存贷利差较1H25提升3bp至2.17% [6] - **未来息差展望**:预测净息差将从2025年的1.50%逐步降至2028年的1.40% [22] 资产负债与业务结构 - **贷款增长与结构**: - 截至25年末,贷款总额5.86万亿元,同比增长2.48% [6] - 企业贷款3.29万亿元,同比增长13.24%,占总贷款比例提升至56.18% [6] - 个人贷款2.37万亿元,同比增长0.2%,占总贷款比例40.37%,其中按揭贷款同比增长5.28%,信用卡、消费贷同比分别下降5.24%、9.29% [6] - 票据压降明显,25年末为2021.69亿元,同比下降55.06% [6] - **存款增长与结构**: - 截至25年末,存款规模6.05万亿元,同比增长4.69% [6] - 从客户结构看,企业存款、个人存款分别为4.17万亿元、1.79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2%、7.98% [6] - 从期限结构看,活期存款增速较上半年提升1.65个百分点至1.34% [6] 资产质量 - **不良维度**:4Q25不良率为1.15%,环比下降1bp;关注+不良贷款占比环比下降2bp至2.77% [6] - **逾期维度**:4Q25逾期率较2Q25下降7bp至1.43% [6] - **拨备维度**:4Q25拨备覆盖率为203.61%,拨贷比为2.33% [6] 股东回报 - **分红政策**:2025年全年派发现金股息合计212.01亿元(每股0.381元),分红比例较去年提升1.25个百分点至31.75% [6] 估值水平 - 基于2026年3月20日收盘价7.97元,报告给出公司估值:2026-2028年预测市盈率(P/E)分别为6.06倍、5.85倍、5.63倍;预测市净率(P/B)分别为0.57倍、0.53倍、0.50倍 [4][7]
经观社论|以“阳光化”构建个贷金融新秩序
经济观察报· 2026-03-22 11:1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旨在通过强制、统一、透明的息费信息披露,推动个人贷款市场从“野蛮生长”迈向“规范竞合”,构建健康金融生态 [2][3][4] 监管新规内容与要求 - 新规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所有息费成本 [2] - 需披露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统一纳入“综合融资成本” [2] - 针对线下和线上场景,分别要求借款人签字确认或通过弹窗方式展示明示表,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确保信息披露和送达的强制性 [2][3] - 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得再收取任何其他与贷款相关的息费 [3] - 新规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并采取“新老划断”原则,为市场留出适应期 [4] 新规对行业的影响 - 新规将根治以往市场乱象,如变相“砍头息”、名目繁多的费用(信息审核费、增信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以及模糊的逾期罚则 [2] - 行业竞争核心将从粗放的“流量变现”和依赖信息不对称的“花样包装”,回归到资金成本、风险定价、客户经营等真实能力的较量 [3] - 新规通过强化贷款人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构建“风险共担、责任连带”的治理框架,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对营销、获客、收费等环节的穿透式管理 [4] - 个人贷款息费全面阳光化是助贷行业存续发展的根基,将加速形成基于清晰规则、运行规范的个贷市场新秩序 [1][4] 新规对消费者的影响 - 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消费者能在签署合同前了解融资成本全貌,做出符合自身意愿和承受能力的决策 [2][3] - 为消费者提供了“白纸黑字”的合同依据,面对清单外的索费要求时维权更有底气 [3] - 当前监管部门要求互联网助贷业务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24%,且从趋势看这一利率上限未来仍有进一步下调的可能 [3]
个人贷款,有新规定!(附具体操作要求)
新华网财经· 2026-03-17 11:58
政策核心内容与要求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于3月15日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旨在使个人贷款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1] - 规定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1] - 为准确完整反映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规定将与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1] 政策适用范围与机构 - 规定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2] 具体信息披露要求 - 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以及收取主体[2] - 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2] 具体操作执行细则 - 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施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3] - 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6] - 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6] -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6]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息费信息披露方面暴露出不规范、不透明问题[1] - 这些问题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影响利率政策效果、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1] - 因此有必要制定出台监管规定,以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1]
个贷息费乱象迎来严格监管,北证50下跌
东吴证券· 2026-03-16 22:02
市场表现 - 2026年3月16日,北证50指数下跌0.35%,表现弱于创业板指(+1.41%)和科创50(+0.83%)[9] - 北交所市场当日成交额为147.81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减少24.09亿元[10] - 北交所298只成分股平均市值为29.89亿元[10] - 当日北交所个股涨跌互现,上涨96只,其中国航远洋、康农种业、美心翼申涨幅居前,分别为10.54%、9.26%、8.15%[11] - 当日北交所个股跌幅居前的有利尔达、觅睿科技、农大科技,分别下跌24.05%、6.08%、5.75%[11] 政策与监管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央行发布新规,要求自2026年8月1日起,贷款机构需向个人借款人明示综合融资成本[9] - 自然资源部出台新政共13条,旨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保障“十五五”重点项目快落地、早开工[7] 公司动态 - 三协电机发布公告,2,470,000股限售股将于2026年3月19日解禁,占总股本的3.3465%[17] - 一致魔芋预披露股东减持计划,9名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063,275股,占总股本的1.9998%[18]
8月个人贷款将进入成本透明时代
第一财经· 2026-03-16 18:33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发布新规要求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旨在封堵通过拆分费用隐藏真实成本的灰色操作,推动定价透明化,行业面临资金与定价双重压力,正经历新一轮洗牌 [3][5][13] 监管新规内容与要求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将于8月1日起施行,推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3] - 新规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及收取主体,并承诺不再收取其他任何息费 [5] - 新规核心突破在于将全部相关成本统一纳入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核算,实现息费项目全覆盖和成本计算标准化,堵住机构拆分费用隐藏成本的操作空间 [5] - 新规强调四个坚持:息费项目全覆盖、贷款机构全涵盖、一表展示、事前披露与确认 [5] 监管背景与整治历程 - 监管针对变相高利贷乱象,此前已多次报道部分助贷平台表面年化利率低于24%,但通过担保费、会员费等名义将综合成本推高至40%至126% [5] - 2025年初发布的“助贷新规”要求银行掌握增信服务实际收费,并明确综合贷款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直指“双融担”等灰色操作 [10] - 2025年监管曾调研“权益类”收费模式对综合融资成本的影响,并首次提出严禁通过会员权益等方式变相提高成本 [11] - 2025年7月底,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通过会员权益、增值权益等方式变相提高综合融资成本 [11] - 新规出台前,监管已密集约谈相关平台企业,包括6家出行平台和5家助贷平台运营机构,要求清晰披露息费信息 [8] 对行业的影响与现状 - 新规使助贷行业面临资金端和定价端的双重压力,行业分化加剧 [13] - 资金端:银行等金融机构正收紧与助贷平台的合作,将合作审批权限上收至总行,并对客诉设置量化指标 [13] - 自去年起,多家银行已针对存在变相高息风险的助贷机构暂停放款,主营24%以上业务的中小助贷机构生存空间缩小 [14] - 仍在放款的机构,资金成本较去年同期上浮约3个百分点,峰值时一度上浮5个百分点 [14] - 定价端:“24%+X”(如权益、公证、保险)的模式在严监管下已基本难以走通,盈利空间被压缩 [15] - 行业陷入转型焦虑,部分机构尝试转向分期商城和车抵贷等新模式,但这两类模式近期也处于舆情风波中心 [15] - 另一部分机构选择转向精细化运营和风控,通过构建全流程自主能力来拓展利润空间 [15]
申万期货品种策略日报——股指-20260316
申银万国期货· 2026-03-16 10:59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 3月起上市公司年报、一季报逐步披露,业绩确定性强的行业龙头将获资金青睐,推动行情从“预期驱动”转向“盈利驱动” [2] - 市场将从“普涨”进入“精选阿尔法”阶段,无业绩支撑的纯题材股、中小盘小票或持续弱势,政策受益、业绩改善的板块或具备持续性机会 [2] - 长期来看股指走势仍将回归国内基本面和政策,地缘政治风险缓解后股指有望重回震荡上行 [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股指期货市场 - IF当月、下月、下季、隔季前日收盘价分别为4658.00、4643.20、4583.60、4508.40,涨跌分别为-3.60、-0.40、-10.20、-12.60,成交量分别为58457.00、6411.00、29731.00、10821.00,持仓量分别为98275.00、15739.00、108047.00、49519.00,持仓量增减分别为-3459.00、1120.00、2288.00、2486.00 [1] - IH当月、下月、下季、隔季前日收盘价分别为2957.00、2955.20、2945.80、2906.60,涨跌分别为-11.20、-11.40、-12.80、-13.20,成交量分别为22688.00、4120.00、10151.00、3272.00,持仓量分别为45092.00、8071.00、33663.00、17229.00,持仓量增减分别为-3065.00、812.00、-530.00、-298.00 [1] - IC当月、下月、下季、隔季前日收盘价分别为8213.80、8165.00、8030.80、7863.40,涨跌分别为-95.00、-95.60、-100.20、-108.20,成交量分别为73173.00、9053.00、44217.00、16783.00,持仓量分别为89653.00、21462.00、118941.00、62729.00,持仓量增减分别为-5597.00、705.00、1281.00、682.00 [1] - IM当月、下月、下季、隔季前日收盘价分别为8187.00、8117.60、7951.20、7746.00,涨跌分别为-92.00、-89.20、-91.40、-89.80,成交量分别为112502.00、14697.00、55967.00、18864.00,持仓量分别为126038.00、34068.00、135250.00、80754.00,持仓量增减分别为-5107.00、3265.00、2042.00、569.00 [1] - IF下月 - IF当月、IH下月 - IH当月、IC下月 - IC当月、IM下月 - IM当月隔月价差现值分别为-14.80、-1.80、-48.80、-69.40,前值分别为-16.40、-2.00、-44.60、-65.80 [1] 股指现货市场 - 沪深300指数前值4669.14,涨跌幅-0.39,成交量310.77亿手,总成交金额5803.06亿元 [1] - 上证50指数前值2956.85,涨跌幅-0.50,成交量68.63亿手,总成交金额1342.39亿元 [1] - 中证500指数前值8239.80,涨跌幅-1.43,成交量288.13亿手,总成交金额4823.67亿元 [1] - 中证1000指数前值8214.29,涨跌幅-1.46,成交量333.12亿手,总成交金额5233.00亿元 [1] - 能源、原材料、工业、可选消费前值分别为2895.71、4571.05、2746.55、6199.75,涨跌幅分别为-1.58%、-1.57%、-0.52%、-0.22% [1] - 主要消费、医药卫生、地产金融、信息技术前值分别为20513.34、7981.22、6251.72、3220.06,涨跌幅分别为0.90%、-0.64%、-0.10%、-0.66% [1] - 电信业务、公用事业前值分别为5796.28、2585.02,涨跌幅分别为0.61%、-0.54% [1] 期现基差 - IF当月 - 沪深300、IF下月 - 沪深300、IF下季 - 沪深300、IF隔季 - 沪深300前值分别为-11.14、-25.94、-85.54、-160.74,前2日值分别为-29.16、-45.56、-96.56、-167.56 [1] - IH当月 - 上证50、IH下月 - 上证50、IH下季 - 上证50、IH隔季 - 上证50前值分别为0.15、-1.65、-11.05、-50.25,前2日值分别为-5.16、-7.16、-15.56、-52.96 [1] - IC当月 - 中证500、IC下月 - 中证500、IC下季 - 中证500、IC隔季 - 中证500前值分别为-26.00、-74.80、-209.00、-376.40,前2日值分别为-58.47、-103.07、-232.27、-389.67 [1] - IM当月 - 中证1000、IM下月 - 中证1000、IM下季 - 中证1000、IM隔季 - 中证1000前值分别为-27.29、-96.69、-263.09、-468.29,前2日值分别为-58.71、-124.51、-292.91、-496.71 [1] 其他国内主要指数和海外指数 - 上证指数、深证成指、中小板指、创业板指前值分别为4095.45、14280.78、8749.50、3310.28,涨跌幅分别为-0.81%、-0.65%、-0.73%、-0.22% [1] - 恒生指数、日经225、标准普尔、DAX指数前值分别为25465.60、53819.61、6632.19、23447.29,涨跌幅分别为-0.98%、-1.16%、-0.61%、-0.60% [1] 宏观信息 - 本周全球市场大事不断,包括中美经贸磋商、多国央行公布利率决议、重要会议举行、企业披露财报、美股“四巫日”等 [2] - 美伊局势方面,美国暂不与伊朗达成停火协议,伊朗继续防御并发动攻击,美国拟组建“护航联盟”,以色列将继续对伊行动 [2] - 面对油价飙升,美国调拨8600万桶原油,IEA成员国配合释放4亿桶战略石油储备,日本释放约8000万桶石油储备 [2] 行业信息 -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8月1日起施行 [2] - 2026年开春广深楼市走出成交低谷,二手房全面领跑,新房市场结构性行情,3月需求有望逐步释放 [2] - 2026年中国家电及消费电子博览会,未来产业相关展品占核心位置,2025年人工智能家电渗透率超50% [2] - 2021 - 2026年2月乘用车零售均价有波动,2026年2月较同期提升1.5万元 [2]
个贷息费乱象迎严监管!
清华金融评论· 2026-03-16 10:33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自2026年8月1日起,贷款机构必须向借款人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2] - 该规定旨在解决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4] 综合融资成本的定义与涵盖范围 - 综合融资成本涵盖与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包括正常履约下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以及违约情形下需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 [5] - 借款人应充分了解融资成本的项目、收取方式、标准、年化水平、收取主体及违约责任等信息 [6] 具体操作与披露要求 - 现场办理贷款需在签署合同前由借款人在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需通过弹窗展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确认 [7] - 线上消费场景办理分期付款,必须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贷款本金、分期安排、服务费用、收取主体、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及违约成本 [7] -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需注明贷款本金,逐项列明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标准和主体,并综合计算正常履约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7] - 明示表及线上支付页面必须明确提示,除已明示成本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收取任何其他与贷款相关的息费 [8] 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要求 - 规定与现有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制度相衔接,要求贷款人在与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合作机构的协议中,明确各方落实成本明示的责任和义务 [9] - 贷款人需加强合作机构管理,掌握其落实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严重者可终止合作 [9] 成本年化计算方法与施行时间 - 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的计算,需将正常履约下的各项息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3号公告,采取内部收益率法逐项折算为年化水平后加总得出 [10] - 规定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以便贷款人调整流程、系统及协议;施行时将遵循“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需严格按新规执行 [11]
个人贷款息费将强制公开,8月1日起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3-15 22:39
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共11条,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新规旨在解决个人贷款市场息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以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规范市场秩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 -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在贷前向借款人清晰、完整地列明各项息费,并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息费” [1] 综合融资成本定义与覆盖范围 - 综合融资成本指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正常履约成本(如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和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如逾期罚息) [3] - 新规实现“息费项目全覆盖”与“贷款机构全涵盖” [3] - 息费项目全覆盖:将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逾期罚息、挪用违约金等全部纳入综合融资成本 [3] - 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对象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3] 明示要求与操作方式 - 推行“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要求贷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以及收取主体 [4] - 明示表需同时列明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4] - 针对不同业务场景提出具体要求 [5] - 现场办理:借款人必须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 [7] - 线上办理:须通过弹窗展示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确认 [7] - 线上消费场景分期:在支付页面显著展示贷款本金、分期安排、服务费用、收取主体、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及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7] 对合作机构的管理与监管衔接 - 要求贷款人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如营销获客、担保增信机构)的管理 [5] - 在与合作机构的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6] - 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需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依法追偿、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6] - 新规与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相衔接,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助贷、联合贷等模式下息费透明度的持续关注 [6] 施行安排与行业影响 - 新规施行日期定为2026年8月1日,为行业预留了约5个月的准备时间 [6] - 采取“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新规执行,存量业务不受影响 [6] -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将加强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明示成本、对合作机构失管失控或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贷款人依法追责 [6] - 业内专家认为,新规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实质性举措,通过“一表明示、逐项列明、年化加总”让借款人看清实际融资成本,解决过去因忽略服务费、担保费导致实际成本远高于预期的问题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