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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亿存款“寄身”信托,贵州银行旗下村镇银行现另类改革
券商中国· 2026-01-15 11:56
核心观点 - 贵州银行作为主发起行,以“资产收益权委托设立信托计划”这一罕见模式,承接了旗下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总额19.13亿元的存款,实际承接对价为18.49亿元,该模式旨在保障存款人权益的同时,缓解贵州银行的现金流压力并实现风险隔离 [1][2][5][8] 交易结构与模式 - 交易模式罕见,既非现金支付,也非“村改支”或股权收购,而是通过债权债务置换完成 [2][7] - 具体方式为:贵州银行承接龙里国丰村镇银行19.13亿元存款债务,龙里国丰村镇银行则以其资产收益权委托设立信托计划,贵州银行以获得相应信托受益权作为支付对价,实际承接对价为18.49亿元 [4][5][8] - 该结构使贵州银行无需立即支付现金,缓解了其现金流压力,对日常经营影响较小 [9] - 信托计划起到了风险隔离作用,确保贵州银行未来收益的独立性,不受龙里国丰村镇银行其他债务影响 [9] 交易背景与进程 -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成立于2008年12月,贵州银行作为主发起行持股25.3571% [5] - 此次改革早有预兆,贵州银行于2025年12月公告将讨论包括龙里国丰在内的四家村镇银行改革方案 [5] - 2026年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批复同意龙里国丰村镇银行解散,但未提及吸收合并 [6] - 双方于2026年1月12日签署存款承接协议后生效,并自1月9日起进行业务调整 [1][12] 业务调整安排 - 自2026年1月9日起,龙里国丰村镇银行全部存款由贵州银行承接并履行兑付义务,客户需前往贵州银行网点办理业务 [12] -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不再办理新增贷款业务,现有贷款委托贵州银行代为管理,但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客户仍需按原合同还款 [12] - 双方公告以“业务调整”为主,未使用“解散”、“退出”等字眼,旨在减少对客户及双方的冲击 [12] 模式影响与关键考量 - 该模式被视为村镇银行改革中的一次有益探索,以相对平稳的方式完成机构退出 [12] - 关键点在于龙里国丰村镇银行的资产收益权是否能完全覆盖后期存款支付,若不能覆盖,损失部分或仍需由贵州银行或存款保险承担 [9] - 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过程中,需注意把握节奏和力度,并关注县域金融生态平衡,避免金融资源过度集中导致服务弱化 [12]
“三兄妹”香港汇丰信托账户或不实,杭州成立专班介入宗庆后遗产纠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17 18:36
娃哈哈集团家族纠纷事件 - 娃哈哈集团现任董事长宗馥莉被三名自称同父异母弟妹起诉,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1] - 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已成立专班介入处理此事,但具体牵头部门尚未明确 [1] - 娃哈哈方面表示此为家族内部事务,与公司运营和业务无关,公司不予回应 [1] 案件法律细节 - 原告方为Jacky Zong(宗继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继盛)三人 [5] - 被告方为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英属维京群岛注册公司) [5] - 案件已于2024年12月3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起诉状,当时距宗庆后逝世仅半年 [6] - 香港高等法院已发出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在7天内履行四项告知义务 [6] 信托计划争议 - 原告方声称宗庆后承诺为他们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置信托计划 [8] - 接近香港汇丰银行的消息人士表示,宗庆后并未在该行设立相关信托计划 [9] - 专业人士指出,若信托计划真实存在,起诉书应将信托主体列为被告,但当前起诉书未提及 [9] - 信托账户资金动用通常需要董事授权,委托人和受益人通常无直接动用权限 [10]
兴业银锡: 关于控股股东兴业集团重整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7:22
公司重整进展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兴业集团进行重整,涉及多笔公告和交易 [1] - 中国信达联合信达证券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向兴业集团提供纾困救济,信托总规模不超过365,500万元 [2] - 信托计划包括不超过218,200万元的债权投资和通过天津信业以1,472,798,432元受让兴业集团持有的兴业银锡121,920,400股股票 [2] - 天津信业已将交易款362,670.21万元全额汇入共管账户 [2] - 上述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3] 信息披露 - 公司持续关注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06 03:15
董事会决议 - 恒力石化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董事长范红卫主持[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晓明、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全票同意[3][4] - 议案已提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 员工持股计划调整 -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原于2022年5月10日完成股票购买,当前持有287,797,584股(占总股本4.09%),原定2025年5月到期[7] - 调整原因包括:大盘波动及行业周期致收益未达预期、证监会2024年新规要求敏感期调整、优化管理条款[7][8] - 主要调整内容为延长存续期至60个月,同步修订草案及管理办法,其他条款不变[9] 控股股东信托计划调整 - 恒力集团关联员工信托计划持有94,611,800股(占总股本1.34%),同样因市场波动收益未达标,将存续期从36个月延长至60个月[20][21][22] - 调整涉及终止条件、权益处置方法等管理条款优化,若全部出售股票可提前终止[23] 员工持股计划核心条款 - 资金规模上限738,000万元(员工自筹369,000万元+1:1杠杆融资),标的股票来源包括回购股份及二级市场购买[29][40][41] - 参与对象覆盖董监高、中层骨干及高学历员工等11,000人,单个员工持股不超过总股本1%,全部计划合计不超10%[31][38] - 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实控人为融资提供担保,并承诺员工自有资金年化收益不低于3.7%[30] 治理程序履行 - 调整议案已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3份额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审议[11][12][1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调整符合《指导意见》及交易所监管指引[15] - 监事会强调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强制参与情形,关联监事沈国华、汤方明回避表决[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