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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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璟制药:实控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股23.63%
新浪财经· 2026-01-23 17:01
公司控制权与股权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盛泽林与陆惠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12个月 [1] - 截至公告日,盛泽林持股49,910,527股,占公司总股本18.85%,陆惠萍持股12,631,644股,占比4.77% [1] - 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542,171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3.63% [1] 协议内容与影响 - 协议规定陆惠萍在股东会、董事会中与盛泽林保持一致行动,并以盛泽林的意见为准 [1] - 协议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1] - 此举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和经营政策的连贯性 [1]
先临三维3名实控人被问询:向永盛控股董事长李诚借款7000多万尚未清偿
搜狐财经· 2026-01-23 15:5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4年 注册资本约4.04亿元 是一家专注于高精度三维视觉软、硬件技术研发及应用的科技创新企业 [2] - 公司正在推进北交所IPO进程 已披露问询回复文件 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保荐代表人为刘新和张文召 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 公司控制权与股东结构 - 公司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李诚、李涛、黄贤清、赵晓波、江腾飞共5人 5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共同控制公司25%的股份 [2] - 实际控制人李诚通过永盛控股持有公司12.26%的股份 永盛控股的股东为李诚及其4个子女和1个亲属(李文华)[2] - 为保持控股权稳定并开展股权激励 李涛、黄贤清和赵晓波分别向李诚借款3850万元、1900万元和1420万元 目前三人对李诚未清偿的借款总额为7170万元 [2] - 北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实际控制人之间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以及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特殊利益安排、纠纷或潜在纠纷 [4] - 北交所关注公司控制权能否在可预期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以及发行后持股比例较低对公司控制权及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5] 实际控制人任职情况 - 实际控制人李诚 1962年出生 现任永盛控股董事长 [6] - 实际控制人李涛 1980年出生 现任先临三维董事长兼总经理(CEO)[7] - 实际控制人黄贤清 1985年出生 现任先临三维董事、副总经理(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8] - 实际控制人赵晓波 1981年出生 现任先临三维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及技术总监 [9] - 实际控制人江腾飞 1988年出生 现任先临三维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及软件总监 [10]
中科通达:控股股东、实控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保控制权
新浪财经· 2025-12-26 17:18
公司控制权与股东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开学与王剑峰为兄弟关系,双方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1] - 截至公告日,王开学与王剑峰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699,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8%[1] - 续签协议约定,在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上,双方应先协调达成一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以王开学的意见为准[1] 协议具体安排 - 新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1] - 此次协议续签有利于巩固公司的控制权稳定[1]
杰华特: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40.62%股权
新浪财经· 2025-12-15 18:59
公司控制权安排 - 实际控制人ZHOU XUNWEI及黄必亮续签《一致行动协议》[1] - 原协议于2025年届满 续签协议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2028年12月22日[1] - 协议期满前三个月若双方无终止通知 则自动续展三年[1] 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两位实际控制人通过BVI杰华特及香港杰华特直接持有公司29.95%股权[1] - 通过海口芯创间接控制公司10.68%股权[1] - 合计控制公司40.62%股权[1] 续签协议的影响 - 此次续签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1] - 协议续签有利于公司控制权及经营管理的稳定[1]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5-0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0 10:14
文章核心观点 - 水星家纺四位实际控制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以维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 [1][2] 一致行动协议背景 - 四位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138,240股,占总股本的15.28% [1] - 公司控股股东水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7,800,000股,占总股本的41.05% [1] - 四位实际控制人在水星控股合计出资67,000,000元,占总出资额的59.29% [1] - 协议最初于2017年签署,本次为第二次续签,有效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2][8]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各方在处理需由公司股东会或控股股东股东会决议事项时,均需采取一致意思表示和行动 [3] - 提案需事先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出现分歧时以甲方李来斌和乙方谢秋花的一致意见为最终意见 [3] - 表决权行使前应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出现分歧时以甲乙双方意见为准 [4] - 行使其他股东权利时应保持一致行动,出现异议以甲乙双方一致意见为准 [5] - 丙方李裕陆或丁方李裕高若与甲乙双方意见分歧,其相关股东权利可被视为授予甲方李来斌行使 [7] - 任何一方不能参会需委托协议其他方代为投票,且受托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7] - 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与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 [7] - 协议有效期内增持或减持的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需按协议约定一致行动 [8] 协议续签对公司影响 - 本次续签后,公司控制权不变,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 [9] - 续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布局,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9]
可川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稳固公司控制权
新浪财经· 2025-10-13 19:53
公司控制权与治理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春华与施惠庆为维护控制权稳定性及提高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于2025年10月10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1] - 截至公告日,朱春华持有公司股份68,600,000股,占总股本的36.51%;施惠庆持有公司股份62,837,600股,占总股本的33.44%[1] - 二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4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5%[1] 协议签署背景与历史 - 朱春华与施惠庆曾于2018年4月24日首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补充协议[1] - 原协议约定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36个月[1] -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原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有效期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1] 协议核心内容与影响 - 协议规定,在处理公司经营发展相关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决策时,双方作为董事或股东,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表决权等权利时均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2] - 若双方意见不一致,以朱春华的意见为准[2] - 协议自签署日生效,有效期为2年[2] - 此次续签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朱春华和施惠庆[2] - 该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保持重大事项决策一致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与稳定性[2]
埃夫特: 埃夫特关于控股股东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8:12
一致行动人协议续签背景 - 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及其控股方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 芜湖远宏和远大创投均为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实际控制人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睿博投资和芜湖嘉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持股平台 [1] 协议历史及续签细节 - 原协议自公司IPO前签署 有效期至上市满三年 2023年7月14日首次续签一年 并约定到期前30天无书面异议则自动续延十二个月 2024年3月18日新增芜湖嘉植为一致行动人并通过补充协议确认 2024年7月因无异议自动续延至2025年7月 本次为再次续签一年 [2] - 协议内容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保持一致 具体条款参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和2024年3月20日披露的公告 [3] 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 芜湖远宏持股84,000,000股 占比16.10% 远大创投持股65,818,276股 占比12.61% 睿博投资持股45,922,050股 占比8.80% 芜湖嘉植持股5,533,982股 占比1.06% 四方合计持股201,274,308股 总持股比例38.57% [3] 协议续签对公司影响 - 控股股东仍为芜湖远宏 实际控制人仍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未发生变更 [4] - 续签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 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连贯性 不影响日常经营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