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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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发布重要指导意见!
中国能源报· 2026-03-20 19:06
政策总体目标与要求 - 到2035年,小水电行业将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具体目标包括布局优化、生态流量全面落实、受影响河流生态系统有效修复、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充分发挥,并基本实现电站智能化、集约化和标准化 [1][3] 开发建设管控 - 严格控制新建小水电项目,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禁止开发河段新建,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站,仅允许在巩固脱贫攻坚、保障偏远地区供电安全、综合利用工程配套等少数情形下例外 [4] - 科学开展扩容改造,在生态保护红线外,对原设计有缺陷、水资源条件变化、水能利用率不高或具备电网柔性调节潜力的电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改造 [4] - 引导老旧电站有序退出,鼓励装机容量小、运行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低、设施设备老化失修且改造不经济、不符合各类规划及环保要求的电站自愿退出 [5] 智能化、集约化与标准化改造 - 推进智能化改造,强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推动“一站一策”,实现自主开停机、负荷动态优化调节、趋势预警等功能 [6] - 推动集约化运行,引导运营主体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布局集控平台和智能运维中心,鼓励小水电站群接入,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调度和远程实时精准控制 [6] - 推行标准化管理,引导运营主体组建规范专业的运维队伍,统一流程、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常态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体系 [7] 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统筹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需求,结合河流特性科学确定流量,并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每5年左右评估泄放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 [8] - 严格生态流量泄放,要求改造或增设专用泄水设施确保稳定足额下泄,完善监测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生态调度重点保障枯水期等敏感期用水,并推动季节性限制运行 [9] - 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在受影响河段采取修建生态跌坎、生态堰坝、过鱼设施等措施改善生境,对造成阻隔的区域必要时采取修建过鱼设施、实施增殖放流等补救措施 [10] 安全生产能力提升 - 持续巩固小水电站大坝安全,开展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及时改造加固或更新,对三类坝及时除险加固或限制水位运行 [11] -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电站加强投入和能力建设,并优化调整建设内容和标准以适应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新要求 [11] -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电站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权责对等监管机制,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2] 社会经济效益与多能互补 - 发挥小水电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将绿色改造提升与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县域共同富裕等结合,支持农村集体以资源、资金等入股,联动乡村振兴基金 [13] - 推进小水电多能互补建设,在新能源富集区域依托小水电快速调节特性与储能潜力,实施与风光储多能互补项目,探索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 [13] - 强化小水电应急保障能力,发挥其分布式电源优势,提升乡村供电可靠性和质量,鼓励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支持纳入虚拟电厂,发挥调频、备用等调节能力,并强化黑启动能力建设 [14] 政策与创新保障 - 建立健全多元政策保障,健全小水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机制以合理反映生态修复成本,支持新投产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改造项目 [15] - 深入推进技术创新,加强本质安全监测、检测、评价关键技术研发,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在来水预测、梯级调度、设备诊断中的应用,强化与新能源协同调度技术开发,鼓励构建多能互补微电网智能调控平台 [16]
青海海北:草场、林地生态管护率达100%
中国新闻网· 2026-02-11 08:16
法规实施与生态管护成效 - 青海省海北州自2023年颁布实施青海首部市州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条例以来,草场和林地的生态管护率达到100% [1] - 该州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9.71% [1] 未来生态项目投资与规划 - 2026年,海北州将启动实施总投资26.9亿元(人民币)的青海湖流域“山水”项目 [2] - 项目将加强黑河、湟水河、大通河等重点河流的保护治理,并深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2] 国家公园建设与生态旅游发展 - 海北州计划年内高质量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和青海湖国家公园的建设 [2] - 将加快建设青海湖鸟岛“生态观鸟小镇”,并依托圣泉湾等生态观景点、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科普馆等基地开展生态研学与自然教育活动 [2] - 计划在仙米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域探索培育高原康养新业态 [2] 林业项目与生态产业融合 - 将实施9000亩沙棘低效林改造项目 [2] - 计划利用32万亩沙棘深化“沙棘林+”多元业态融合 [2] - 力争建成蕨麻工作站、林麝繁育基地和鹿养殖集群 [2]
亮眼数据绘就2025年生态环保“美丽画卷” 以“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
央视网· 2026-01-29 12:13
《国家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蓝皮书(2025)》及环境质量数据发布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蓝皮书(2025)》,对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9大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进行专题调查评估 [1]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 - 黄河流域治理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植被“绿线”向西北扩展约300公里 [3] - 长江经济带干支流岸带生态系统质量优良面积逐年提升 [3] - 京津冀地区浅层和深层地下水水位较2018年分别回升2.59米和7.06米 [3] - 秦岭地区重要生态空间呈恢复趋势的超50% [3] - 典型荒漠化地区沙化程度降低,黄河“几字弯”区域沙化程度降低12.9% [3] 2025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 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 [5] - 全国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 [5] - 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3%,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 [7] - 重点区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有所上升 [8] 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具体数据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8%,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 [11] - 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7%,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 [11] - 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5%,同比上升7.0个百分点 [11] 2025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 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4%,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持平 [12] - 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3.0%,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12] - 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湖库个数占比78.5%,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3%,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12] “十四五”期间污染防治主要成果 - 全国累计完成9.4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13] -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3% [13] - 累计排查49.1万个入河排污口、6.6万个入海排污口,其中重要河湖和重点海湾整治完成率分别达到95%和99% [13] - 新增完成11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近1万个企业腾退地块落实污染管理要求 [13] - 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现“三个降低” [13] - “无废城市”建设由点到面梯次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深入推进 [13]
2025年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经济观察网· 2026-01-28 11:35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2025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 [1] - 全国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 [1] - 全国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3%,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 [1] - 全国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持平 [1]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 [3]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8%,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 [3] - 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 [3] - 长三角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7%,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 [3] - 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 [3] - 汾渭平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5%,同比上升7.0个百分点 [3]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4%,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1] - 地表水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持平 [1] - 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3.0%,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 [1] - 七大流域等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1] - 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湖库个数占比78.5%,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 [1] - 重点湖(库)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3%,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1] 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 我国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大 [2] - 黄河流域已初步形成上下贯通、央地协同推进的治理体系,植被“绿线”向西北扩展约300公里 [2] - 长江经济带干支流岸带生态系统质量优良面积逐年提升 [2] - 京津冀地区浅层和深层地下水较2018年分别回升2.59米和7.06米 [2] - 秦岭地区重要生态空间呈恢复趋势的超50% [2] - 典型荒漠化地区沙化程度降低,其中黄河“几字弯”降低12.9% [2]
京津冀首次就流域保护开展协同立法
新浪财经· 2025-12-23 02:17
京津冀协同立法与永定河治理 - 京津冀三地首次就流域保护开展协同立法 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分别表决通过《永定河保护条例》 三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 [3] - 立法聚焦“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目标 落实全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求 [3] - 条例在章节结构、主要制度、协同措施、实施日期和文字表述上保持高度一致 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特色条款 [3] 永定河流域概况与历史问题 - 永定河是海河重要支流 流经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 总流域面积4.7万平方公里 其中京津冀流域占比48.3% [3] - 随着流域人口增加、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用水激增 永定河生态平衡曾一度被打破 长期陷入枯竭 [3] - 通过跨区域协同治理 2021年永定河实现断流26年来首次全线通水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生物多样性显著提高 [3] 条例核心制度与协同措施 - 为加强区域协同与流域协作 《条例》规定在政策制定、防洪、生态补水、水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补偿、联合监测、信息共享、执法司法协作等方面加强协作 [3] - 近两年来海河流域进入汛期后曾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 条例明确防洪工作总体要求 完善防洪抗灾体系 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 规定流域禁止的活动 健全洪涝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3] - 为加强生态补水 《条例》明确规定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海河流域管理机构的统筹指导下 协同上下游地区 按照国家确定的永定河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 共同做好流域生态补水相关工作 [3] 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 - 《条例》强化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加强湿地和地下水保护 做好生态补水工作 积极开展水权交易 完善流域水网建设和水资源调蓄配置要求 [3] - 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 明确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 建立水生态监测机制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明确禁渔要求 [3] - 为加强流域生态保护补偿 《条例》规定本省加强与北京市等的协调 建立健全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永定河流域上下游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补偿和支持力度 [3] 文化保护与产业融合 - 为健全文化保护传承制度 《条例》明确永定河文化资源调查、水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和措施 加强文化宣传 [3] - 挖掘泥河湾遗址群、古堡文化等资源 培育文化旅游品牌 促进流域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农业融合发展 [3]
《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全文发布,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12-02 21:58
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 为保障永定河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文化保护传承而制定本条例[1] - 条例适用范围涵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永定河干流、支流、湖泊集水区域所涉延庆区、昌平区、门头沟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相关乡镇级行政区域[1] - 官厅水库相关管理活动及小清河分洪区与永定河蓄滞洪功能相关管理活动按本条例规定执行[1] 规划与空间管控 - 市、有关区政府需将永定河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水资源、防洪排涝、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11] - 编制涉及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应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和防洪排涝要求,明确空间管控要求[12] - 市水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水域空间管控规划,科学划定水生态功能分区并明确管控措施[13] - 市生态环境部门需划定流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明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5] 防洪安全管理体系 - 市、有关区政府需加强防洪工作统筹,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健全洪涝灾害监测预警机制[17] -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建筑物、倾倒垃圾渣土、种植阻碍行洪林木等活动[20] - 蓄滞洪区内开发建设活动需符合防洪要求,非防洪项目需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21] - 汛期前需完成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隐患排查等准备工作,汛期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景区关闭等措施[25]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机制 -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29] - 定期评估官厅水库水环境质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功能恢复与保护[31] - 落实国家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保障重点断面生态流量和重要支流生态用水需求[33] - 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36] 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强化污染防治,建设绿色生态河流廊道[37] - 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不达标水功能区实行更严格管控措施[38] -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栖息地修复、生态通道修复、河湖自然岸线保护等措施[45] - 设立禁渔区禁渔期,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捕捞方法[46] 文化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 - 结合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47] - 制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工建筑物保护名录,明确保护范围和标准[49] - 加强红色文化保护,推进卢沟桥等重要红色革命遗址修缮利用[50] - 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培育文化旅游品牌,促进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52] 区域协同与流域协作机制 - 在国家有关部门统筹指导下,加强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上下游地区协同[4][55] - 协同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健全洪涝灾害联合预报预警机制[57] - 推动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采取资金补偿、产业转移等多种方式[61] - 加强联合监测和信息共享,推动执法标准统一和执法信息共享[62][63]
从劣V类到Ⅲ类,济南白云湖重现“江北明珠”风采
中国环境报· 2025-11-22 13:27
生态退化历史与污染治理 -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因干旱和城市用水增加 绣江河补水量降低 湖水几近干涸 鱼虾大量灭绝 自然湖泊面积减少86% [3] - 湖区湿地被改造为渔业基地 鱼塘与湖水相通导致水体污染及富营养化 2006至2010年期间水质个别指标超过劣Ⅴ类 [3] - 周边20多个村数万人从事废旧塑料回收行业 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 通过联合执法关停2600多家废旧塑料加工厂 [4] - 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 推广生态农业模式 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从源头减轻湖水富营养化压力 [4] 生态修复工程与投资 - 实施退渔还湿 湖库清淤 湖库联通 环湖大堤改造等生态提升工程 累计投资3.5亿元清理1544个鱼池 湿地面积恢复至2.6万余亩 [1][7] - 投资1242.7万元实施防洪排涝工程 挖土石方56.6万立方米 清理鱼池121个共2000余亩 新建过路穿涵425个 解决历史性内涝问题 [6] - 投资3600万元新建引黄闸一处 沉沙池280亩 新修引水管道5000米 实施雨污导出 污水处理 水质净化三大工程 [7] - 筹集资金2069万元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2025年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开展生态修复和智慧监控站点建设 [7] 环境质量与生物多样性改善 - 水质从2006-2010年期间的劣Ⅴ类提升至2025年的Ⅲ类标准 [1][3] - 记录鸟类145种 鱼类22种 现有高等植物223种 比此前记录增加39种 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 [1] - 完成生态修复38.1公顷 通过植被恢复 水系连通 动物栖息地修复等措施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7] - 2025年10月白云湖湿地正式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1][7] 长效管理机制与公众参与 - 对湿地公园进行总体规划修编和勘界立标 整合优化后总面积达1585.08公顷 成立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维护 [9] - 园林和林业绿化 生态环境 水务 农业等多部门联动 明确职责 每年开展湿地巡查30次以上 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 [9][14] - 近三年举办自然教育课堂20余次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0余次 覆盖群众1.5万余人次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 [10][14] - 组织开展绿色主题研学 湿地生态旅游等项目 在科普馆设置文化展示区和体验区 设计自然教育课程 [14]
“十四五”期间青海湖投入3.3亿元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中国新闻网· 2025-11-21 21:29
生态保护投入 - “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3.3亿元用于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1] - 投入资金主要用于湿地保护与恢复、水生态修复以及监测监管体系建设等领域 [3] 环境治理成效 - 完成二郎剑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并督导环湖周边7个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3] - 对流域内17个分散垃圾处理场进行封闭,实行集中转运处理 [3] - 基本实现垃圾“零填埋”和污水“零直排”的目标 [3] 生态地位与成果 - 青海湖是阻挡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和青藏高原重要的“气候调节器” [3] - 通过系统治理,监测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保护成效显著,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稳中向好 [1][3]
香格里拉国家公园候选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新华网· 2025-11-14 19:05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 候选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举措提升基础服务保障能力并有效维护生态系统[1] - 修缮115.63公里巡护步道和4.60公里巡护栈道,新建7个管护站和3个哨卡以加强巡护体系建设[2] - 新建3处生态公厕、污水处理工程及处理站3个,并完善垃圾处理、宣传牌、标牌等设施[2] 生态功能恢复与物种保护 - 实施退化湿地恢复工程后,区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不断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2] - 开展代表性植物恢复试验和外来物种防治,有效维护野生珍稀植物群落稳定性,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2] - 对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开展黑颈鹤栖息地科学改造及中甸叶须鱼人工繁殖试验以改善珍稀物种生存条件[2] 科研监测与社区共管 - 加大与科研机构及高校合作,组织实施综合科学考察,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网络为生态系统保护提供科学数据支撑[4] - 拥有4个科研监测平台包括全境野生动物实时动态监测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以及多个专项监测系统[4] - 引导村民从传统半农半牧模式转向生态管护等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形成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的可持续良性循环[4]
“天蓝水清空气好” 卫星视角见证吉林“十四五”生态蝶变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9-16 14:50
生态修复与治理 - 查干湖通过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与松花江、嫩江连通,水体整体置换周期从10年缩短至3年 [1] - 查干湖水域面积达420平方千米,水质提升至Ⅳ类,渔业资源快速增长 [1] - 吉林省在国家考核断面消除全部Ⅴ类及以下水体,水环境质量达历史最好水平 [3] - 梨树县关停不达标矿场,完成矿山复绿面积3800亩,移植树木超80万株 [5][7] 生物多样性保护 -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野生东北虎数量从27只增长至70只,东北豹从42只增长至80只左右 [9] 生态旅游与城市宜居 - 长春市伊通河畔建设66公里河岸绿道,串联休闲公园与文旅项目 [13] - 伊通河综合治理配套建设塑胶跑道、自行车道,并开放肆季南河景区提供沙滩露营体验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