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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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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部进驻
央广网· 2025-12-04 10:13
12月1日至2日,重庆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北碚区、潼南区、万盛经 开区、开州区、城口县、武隆区、石柱县,各区县分别组织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会,至此,重庆市第二 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时间为每天8:00—20:00。(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据介绍,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 革举措,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重庆下决心彻底整改生态环境 问题,以"九治"为牵引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 根据工作安排,重庆市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 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开通报 津冀部分企业被“点名”
中国新闻网· 2025-12-01 14:41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问题 -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1]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不力,全市170个成品油储罐仍有45个未完成改造,其中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16个储罐仅完成8个 [1] - 机动车检测造假问题突出,2025年10月现场抽查5家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发现两家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1] 河北省唐山市钢铁行业问题 - 唐山市违规上马钢铁项目、新增钢铁产能,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 [2] - 部分已公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实际并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2] - 有关部门对遏制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工作认识不到位,违规审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真碰硬不够 [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
中国能源报· 2025-12-01 12:33
天津市重点行业VOCs治理不力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3.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2] - 细颗粒物平均浓度38.1微克/立方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8微克/立方米[2] - 静海区大邱庄镇涉钢产业集群和双塘镇五金制品产业园环境管理粗放,污染问题突出[3] - 天津树辉钢管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多处破损,废气收集装置基本无效[5] - 振坤源钢管有限公司违法露天喷漆作业,并连夜翻整地面掩盖痕迹[7] - 恒兴泰金属表面热处理有限公司酸雾直排[7] -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应急设施火炬作为常规治理设施,违规排放废气200余次[8] - 建大橡胶(天津)公司直排有机废气200余吨[8] 天津市机动车检测造假问题 - 现场抽查5家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有2家存在弄虚作假[6] - 高客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潮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多台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6] -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违规为潮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结果为合格的校准证书[6] - 潮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擅自篡改检车系统参数[10] 河北省唐山市违规上马钢铁项目 - 唐山首唐宝生功能材料公司违规新建一座70吨电弧炉并投产运行[11][12] - 唐山迁安市京东管业公司违规将52.9万吨铁水外售荣信钢铁公司用于炼钢[14] -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把关不严,违规对唐山市中锌伟业公司项目进行备案并越权审批[14] - 唐山市中锌伟业公司违规建设800立方米还原炉[18] 河北省唐山市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 唐山市迁西县友利焦化公司存在焦炉炉门和炉顶大量黑色、黄色烟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15] - 唐山东方炼焦公司焦炉黑烟逸散,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19] - 部分已公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实际未达标,包括唐山燕山钢铁公司和津西钢铁公司存在明显烟粉尘逸散[19] - 友利焦化公司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19]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部进驻
人民日报· 2025-11-21 05:5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概况 - 第三轮第五批共10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1] - 督察组包括8个例行督察组和2个专项督察组 [1][2] 例行督察安排 - 8个例行督察组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开展例行督察,进驻时间一个月 [1] - 同时对5家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包括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 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的例行督察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 [1] - 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信访举报 [2] 专项督察安排 - 2个专项督察组分别负责对江苏、浙江、安徽3省和山东、河南2省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1][2] - 专项督察进驻时间约为两周 [2]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面启动
人民日报· 2025-11-17 06:31
督察行动概览 -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1] - 例行督察对象为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鞍钢集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中国中煤能源集团5家中央企业,进驻时间一个月[1] - 同时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8省(市)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建2个专项督察组,进驻时间约两周[1] 督察工作原则 - 督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1] - 要求被督察对象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简化接待安排以减轻基层负担[2] - 强调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做法[3] 问题整改要求 - 对于群众信访举报问题,需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并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2] - 对于企业生态环境问题,需督促企业履行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和指导帮扶[2] - 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需坚持底线思维严控风险,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2] - 整改需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问题轻重缓急明确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3]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面启动 将开展大运河生态环保专项督察
人民日报· 2025-11-17 06:01
督察范围与对象 -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1] - 例行督察对象为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进驻时间一个月[1] - 同时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8省(市)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其中对北京、天津、河北的例行督察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1] - 专项督察组建2个督察组,分别负责江苏、浙江、安徽3省和山东、河南2省,进驻时间约两周[1] 督察工作原则与方式 - 督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突出重点、较真碰硬[1] -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1] - 进驻期间,各例行督察组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1] 整改工作要求 - 要求被督察对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2] - 对于群众信访举报问题,需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并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2] - 对于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严格整改,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2] -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需坚持底线思维严控风险,同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2] 禁止行为与违规处理 - 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做法[3] - 整改需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问题轻重缓急处理,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需明确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3] - 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需给整改人员留足时间,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应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3] - 对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3]
中央督察组将进驻中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煤
中国能源报· 2025-11-16 16:38
督察启动概况 -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和2个专项督察组 [1] - 例行督察组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 [1] - 专项督察组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8省(市)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其中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的例行督察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专项督察组进驻时间约两周 [1] 督察组构成与分工 - 第一组至第三组分别负责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例行督察 [1] - 第四组至第八组分别负责中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鞍钢集团、中国宝武、中国中煤5家中央企业的例行督察 [1] - 第九组负责江苏、浙江、安徽3省的大运河专项督察,第十组负责山东、河南2省的大运河专项督察 [1] 督察工作原则与方式 - 督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突出重点、较真碰硬 [2] - 各例行督察组在进驻期间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2]
正部级蔡名照、叶冬松、黄明、宋秀岩、冯正霖、许又声、苗圩、傅自应、欧阳坚、黄建盛,有新任务
券商中国· 2025-11-15 21:04
督察启动概况 -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1] - 例行督察对象包括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1] - 例行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1] 专项督察安排 - 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8省(市)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1] - 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开展例行督察时,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督察重点[1] - 组建2个专项督察组,分别负责江苏、浙江、安徽3省和山东、河南2省,进驻时间两周左右[1] 督察组构成 - 共设立10个督察组,包括8个例行督察组和2个专项督察组,每个组均公布了组长和副组长名单[1] - 进驻期间,各例行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3]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央视网· 2025-11-15 15:14
督察启动与范围 -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1] - 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 [1] - 例行督察对象包括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鞍钢集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中国中煤能源集团5家中央企业 [1] - 例行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 [1] 专项督察安排 - 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8省(市)开展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1] - 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的例行督察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 [1] - 组建2个专项督察组,分别负责江苏、浙江、安徽3省和山东、河南2省 [1] - 专项督察进驻时间约为两周 [1] 督察工作原则与方式 - 督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精准科学依法 [2] - 工作重点包括突出重点、较真碰硬,有序有效推进 [2] -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 [2] - 进驻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2]
如何深入推进陕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中国环境报· 2025-11-11 08:29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和改革举措 [1] - 2024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体制机制 [1] 陕西省督察工作体系建设 - 陕西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 [2] - 建立党政领导负责、省级部门督导、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公示公开、验收销号的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2] - 出台《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为督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责任依据 [2] - 2019年成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构,设4名副厅级督察专员、11个驻市督察局,编制共59人 [2] - 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形成中央与省级督察相互衔接的工作格局 [2] 陕西省督察工作实施与成效 - 精心制定督察方案,明确重点领域和问题,抽调多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专业督察队伍 [3] - 已开展3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和大气、固废等专项督察,实现对全省11个市(区)的全覆盖 [3] - 创新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进行全方位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3] - 通过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并将其纳入政绩考核,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3] 陕西省督察工作面临的挑战 - 结构性、根源性问题破解难度大,全省尤其是陕北地区能源化工产业占比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现状短期难改 [4] - 督察整改落实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一些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整改协调难度大,推进缓慢 [4] - 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人员力量不足,能力有待提升,现代化、信息化督察装备严重短缺 [4] - 重点区域如秦岭生态系统敏感,违规开发建设风险存在,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趋紧,保护压力持续增大 [4] 强化整改长效机制的建议 - 建立健全整改跟踪与评估机制,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定期"回头看",并建立整改效果评估指标体系 [5] - 加大对整改难点问题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以形成整改合力 [5] 优化督察工作机制的建议 - 加强督察队伍建设,明确市、县(区)两级设立整改常设机构,充实人员力量,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培训 [6] - 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协调平台,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管、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 [6][7] 提升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建议 -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环保投诉、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的宣传,建立举报反馈快速响应机制 [8] - 加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能力 [8] - 强化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鼓励深度报道典型案例,建立媒体参与工作机制 [8] - 培育和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其有序参与督察工作,发挥其在公众动员、监督反馈方面的优势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