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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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江苏新条例激活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
科技日报· 2026-02-12 10:59
核心观点 - 新修订的《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施行,旨在通过制度创新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激发科研人员、高校院所和企业的积极性[1] - 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要求,并从权属界定、收益分配、服务保障等多维度提供解决方案[1] - 江苏省同步推出《关于加快创新生态建设 扶持科创型企业茁壮成长的若干措施》,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打造激励创新的“热带雨林式”生态[9] 赋权松绑与制度创新 - 条例直指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推”、“不愿接”等多维度障碍,提供“江苏方案”[2][3] - 首次在法规中明确要求高校院所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3] - 东南大学近五年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102.49亿元,65%的成果落地江苏,其中包含两个亿元级项目[3] - 对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的职务科技成果,可将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完成人,同时划定负面清单[4] -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对尽到职责但出现决策偏差的相关负责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责任,条例未设置“法律责任”专章[4] - 明确转化方式灵活,持有者可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并支持“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给中小微企业使用[3] 激励措施与收益分配 - 常州大学明确技术经理人可参与收益分配,比例最高可达转化净收益的10%[5] - 对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转让净收入、许可净收入或作价投资形成股份的70%[6] - 奖励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并可递延缴纳所得税[6] - 对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探索按时间周期等进行整体考核,并合理设定风险容忍度[6] - 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将成果转化收益的大部分奖励给工作人员,剩余部分作为转化基金循环使用[8] 服务体系与协同赋能 - 推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建设,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发展[7] - 专职技术经理人在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等方面与科研、教学人员同等对待[7] - 常州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培养技术经理人近千人,参与百万元以上技术转化项目近400项[7] - 无锡高新区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与10所高校共建技术转化中心集群,高校专利技术许可交易额累计突破1.2亿元[7] - 苏州科技企业股权服务有限公司制定概念验证服务规范,并开发“研发损失保险”等产品为创新兜底[7][8] 金融支持与资金保障 - 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强化投资和金融服务,完善风险共担机制[8] - 无锡高新区安排15亿元年度专项资金,为成果中试、孵化提供资金支持[8] - 江苏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提至20亿元以上[11] - 构建“耐心资本+科技金融”协同体系,推出“苏科贷”、“人才贷”等多元化产品,建立创投机构尽职免责负面清单[10] 企业培育与创新生态 - 江苏省推出22条措施,构建从“科技领军企业”到“初创企业”的六级梯度培育体系[9][10] - 发展目标:到2027年,培育科技领军企业50家左右,独角兽(含潜在)企业30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达6.7万家左右,国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万家[10] - 在研发领域推行“企业出题、政府立题、科研解题、市场判题”模式,每年实施40项省科技重大专项和80项前沿技术研发计划,企业牵头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65%[10] - 全省将建设100家标杆孵化器和50家概念验证中心,推广“大学科技园孵化+高新区转化”模式[10] - 支持企业对核心科技人才实行“一人一议”协议薪酬,科研人员转化成果现金激励可不受工资总额限制[11] - 打造“科技政策智算器”等数字化服务平台,探索“沙盒监管”模式[11]
带“我”上两会丨网友关切直达两会,贵州科研人员待遇提升有实招
新浪财经· 2026-01-29 00:48
政策动向 -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已制定出台管理制度 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70%可由科技人员团队直接提取 旨在增加科研人员收入待遇 [6] - 管理部门将全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以畅通成果转化和人才流动渠道 [6] 行业影响 - 政策通过提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至70% 直接激励科研人员 可能提升科研创新活力与成果转化效率 [6] -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推进 有望优化科研人才流动机制 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 [6]
贯彻落实《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我省着力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之路
新华日报· 2026-01-24 07:54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推进 - 新修订的《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旨在通过法治手段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体制机制障碍,目标是构建一个市场导向鲜明、创新要素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 [1] - 政策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地,将高质量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和深化“双高协同”创新发展作为两大关键抓手 [1] 核心任务与实施路径 - 放大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辐射作用,旨在畅通全国高校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的对接链路 [1] - 推动高校优势学科与高新区优势产业进行精准对接,实现协同发展 [1] - 以明晰权益、激发活力为基础,加快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并落实奖励激励与尽职免责机制 [1] -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构建“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市场阅卷”的协同攻关模式 [1] - 以建强平台、优化生态为支撑,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并强化科技金融的精准赋能 [1] - 通过开放协同拓展转化空间,主动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格局 [1]
让创新者更有劲 让转化路更通畅
新浪财经· 2026-01-24 05:55
新条例与政策框架 - 新修订的《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1月1日起施行 内容由29条扩充至8章62条 在权属关系、利益分配、激励机制、转化路径等方面予以明确 [1][2] - 条例首次在法规中明确要求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等单位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将符合条件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成果完成人 [3] - 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 并首创高新区与高校的“双高协同”创新发展模式 作为推动成果转化的两大关键抓手 [3] 成果转化的重要性与现状 - 江苏省科研人员超过120万名 拥有175所高等院校及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 创新资源富集度位居全国前列 [2] - 江苏省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多个领域具有技术优势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连续9年保持全国省(自治区)首位 [2] - 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有助于破解“卡脖子”难题 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并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注入动能 [2] 改革试点成效与激励措施 - 截至去年6月 江苏省4家国家级与14家省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共开展赋权项目1400余项 转化金额突破16亿元 [3] - 条例强化对科研人员的产权激励和收益保障 旨在优化收益分配制度 使科研人员获得应有回报 并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与转化的主体 [3] 机构实践与模式创新 - 东南大学近5年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102.5亿元 在全国高校名列前茅 其中65%的成果落地江苏 [5] - 常州大学推行“逆向研发”模式 通过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成立创新联合体 实现“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协同破题” 促进提供“能转的成果” [6] - 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0—1—N—0”创新模式 通过牵头建设三级创新联合体 将高校科研能力转化为产业突破 再通过场景示范赋能产业 并联合攻关解决产业技术问题 [6] 地方与高校落实举措 - 无锡高新区计划紧扣成果转化全流程出台专项政策 在转化收益分配、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等关键环节实现突破 [5] - 东南大学将聚焦国家“卡脖子”技术和江苏产业急需产出硬核成果 优化转化政策体系 并在与部分高新区试点合作基础上 推动与全省高新区合作全覆盖 [5] - 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南京生物医药分中心表示将完善技术平台布局 加快推进高校创新药物与器械的概念验证与孵化工作 吸纳全国高校优质成果来江苏转移转化 [4]
全国首次!江苏修法明确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扬子晚报网· 2025-11-28 22:26
法规核心与创新 - 全国范围内首次在法规中明确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1][2] - 法规修订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构建系统化制度保障 [1] - 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法规主要特色 - 注重科技同经济对接 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 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 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等"四个对接" [1] - 加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是法规主要特色之一 [1] -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1] 赋权改革具体部署 -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高等学校需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2] - 将权属清晰 应用前景明朗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成果完成人 [2] - 支持其他研究开发机构 高等学校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2] 赋权改革保障机制 - 单位应与成果完成人书面约定所有权份额 收益分配比例 转化成本分担等重要事项 [2] - 对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实行赋权成果负面清单制度管理 [2] - 支持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2]
科技成果 落地成“金”
广西日报· 2025-10-27 09:13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广西发布《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通过20项具体任务破解成果转化堵点难点,让企业主体、体制机制和科技成果活跃起来[3] - 方案核心目标是打造面向东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地,构建“北上广研发+广西集成+东盟应用”的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4] - 到2027年,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目标超过2500亿元[5] 企业支持与激励措施 - 企业引进吸纳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科技成果入桂转化,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奖励[5] - 实施“双向揭榜”,支持企业“出题”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鼓励高校院所推销成果[12] - 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允许企业延期支付或按收入提成支付许可费,2025年已首批发布193项此类成果[12] 平台与载体建设 - 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联络站拓展优质科技成果来源,到2027年力争建立联络站20个以上[4] - 推动跨域协同科创飞地建设,今年已备案15家自治区科创飞地,近三年累计开展项目研究400多项,研发新产品逾100个,申报知识产权逾1500件,目标到2027年建设科创飞地30个以上[5] - 以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为抓手,推动与越南、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开展技术转移合作,已有企业成功将新能源技术落地越南智慧交通领域[6] 金融服务与资金支持 - 构建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落实“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要求,到2027年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10支以上[7] - 通过“政府领投、社会跟投”模式,总规模20亿元的第一期广西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已启动子基金遴选,并已精准投向机器人RV减速器、高端电阻等硬科技项目[8] - 完善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8] 体制机制改革与人才建设 -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发布免责清单,以消除科研人员和管理者“不敢转”的顾虑[10] - 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到2027年累计合同成交额力争达20亿元以上[11] - 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育,目标到2027年引育技术经纪人1000名以上,以提供技术端到市场端的陪伴式服务[13]
全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在沈阳召开
辽宁日报· 2025-08-23 08:22
改革重点领域 - 建立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机制 [1] -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1] - 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 [1] - 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1] - 深化国企"三能"机制改革 [1] - 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1] - 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 [1] - 开展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试点 [1] - 推动"人工智能+"行动 [1] 改革实施要求 - 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 [1] - 纵深推进关键环节改革以增强改革效能 [1] - 完善总体设计并健全配套制度 [1] - 加强组织攻坚并推进探索创新 [1] - 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1] - 加快形成具有辽宁辨识度的改革成果 [1] 组织保障机制 - 压实改革责任并发挥各级改革办职能作用 [1] - 专项小组办公室及省直牵头部门协同落实任务 [1] - 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动力支撑 [1]
中国经济圆桌会丨科技部: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新华网· 2025-08-12 14:10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方向 - 科技部将健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1] -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是及时将成果应用于具体产业和产业链 [1] - 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平台建设 [2]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成效 - 试点三年间向40家单位科研人员赋权成果超过4000项 [1] - 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累计超120亿元,比试点前三年增长126% [1] - 已有28个省份近700家单位开展省级赋权试点 [1] 资产单列管理与评价改革进展 - 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改革试点带动17个省份开展探索 [2] - 10个省份明确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 [2] - 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在探索多元评价体系和市场化机制方面形成典型举措 [2] 当前存在问题与未来措施 - 当前存在对高校院所高质量成果激励不足及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与转化规律不适应等问题 [1] - 未来将通过产权激励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并解除不符合成果转化规律的国资管理束缚 [2] - 将协调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示范应用并做优做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2]
科技部: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新华网· 2025-07-30 04:57
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 科技部将健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以提升转化成效 [1] - 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对高校院所激励不足及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不适应转化规律等问题 [1] -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三年间向40家单位科研人员赋权超4000项成果,转化合同金额累计超120亿元,同比增长126% [1] - 28个省份近700家单位已开展省级赋权试点 [1] 改革试点成效 - 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改革试点带动17个省份探索,其中10省份明确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保值增值考核 [2] - 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形成多元评价体系和市场化评价机制等典型举措 [2] 未来改革方向 - 科技部将推进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平台建设,通过产权激励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2] - 计划解除不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资管理束缚,并协调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示范应用 [2] - 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将做优做强以促进技术转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