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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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8 19: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依法召开,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保障股东权利行使[1][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回应[3][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4][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5][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处罚记录等详细信息[6][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投票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7][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9][31] - 选举董事时若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10][32]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提案通过情况等[12][39] - 派现、送股等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14][44]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报告执行结果[15][48] 议事规则修改 - 议事规则需在法律法规变更、公司章程修订或股东会决议时进行修改[17][50] - 修改后的议事规则需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17][55]
海辰药业: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9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要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机制 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明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交易标准 包括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指标 [1] - 规定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设置净资产比例 资产负债率等多重风控指标 [2] - 细化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明确豁免情形及反担保规定 [4] - 建立财务资助审议机制 设定资产负债率及金额限制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须在触发情形后2个月内召开 [6] -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均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7][8][9]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满足持股比例要求 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 [9][10][12] - 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确保会议合法有效 [11]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15-20日前发出通知 [15] -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 董事选举需提供候选人详细信息 [16][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网络投票需提前2个交易日 [18] - 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会议时间地点 延期需提前2日公告 [19] 会议表决规则 - 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有严格限定 [20][2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2]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 独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32]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42]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 包含表决结果等关键信息 [43] 决议执行与争议解决 -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新任董事即时就任 [45][46] - 违法决议无效 程序违规决议可被法院撤销 [47]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股东投票权 保障合法权益 [47]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16 17:3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1] -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董事会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2] - 临时股东会需在《公司法》规定情形出现后两个月内召开 [2] - 若无法按期召开,公司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3]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3][4] - 若董事会未及时反馈或拒绝,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 [3][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6]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 [7][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表决权 [9][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0][11]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大事项 [15]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瑕疵可被股东请求法院撤销 [15] 附则与规则解释 - 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6]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