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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管股份变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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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 德林海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股东、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确保合规性并防范内幕交易 [1][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多项监管指引,覆盖持股计算、减持限制及信息披露等全流程 [2][3] - 对特定情形下的减持禁令(如立案调查期间、业绩窗口期等)及减持比例(如集中竞价90日内不超过1%)作出量化规定 [5][11][12] 股东股份变动规则 - **减持限制情形**:大股东在涉嫌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处罚后6个月内、被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 [5];控股股东在公司触及退市风险或未达分红要求(近3年现金分红低于净利润30%)时禁止减持 [8][9] - **减持方式与比例**: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上限1% [11],大宗交易90日内上限2%且受让方6个月内禁转 [12],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比例不低于5%且价格参照大宗交易 [13] - **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股份合并计算减持比例,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6个月内仍需共同遵守规则 [10] 董事及高管股份变动规则 - **禁止减持情形**:包括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违法被调查期间、公司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等 [15];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禁止增减持 [16] - **减持比例限制**:任期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25% [17][18],新增股份(如股权激励)当年可减持25%且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19][20] - **信息披露要求**:需提前15日披露减持计划(含数量、价格区间等),实施后2日内公告 [24][26];持股变动需在2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并填报 [27] 责任与处罚 - **违规交易追责**:董事及高管近亲属等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股票将面临警告、降职、赔偿等处分,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31][32] - **短线交易收益收回**: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需披露违规细节及补救措施 [30] - **表决权限制**: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超额部分表决权 [19] 附则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执行,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4][35] - 减持需提交书面备案通知,列明减持原因、数量、价格及历史增减持记录 [20][21]
超卓航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09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有 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 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
美芝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24
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性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2] - 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关于持股变动的承诺事项 [2] 股份变动事前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 [3] - 因发行股份、股权激励等对转让附加限制性条件的,需向深交所申请登记为限售股份 [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如任职、离任、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及亲属信息 [4] - 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需公告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5][6]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内容包括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且区间不超过3个月 [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可转让数量 [8]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 [9][10] 禁止行为 - 禁止转让的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 [10] - 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前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10] - 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 [11] 责任追究与附则 - 违规买卖股份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追回,情节严重者将受处分或移交处罚 [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持股数据及信息披露,配合深交所问询 [13][1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及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