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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 -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1] - 授信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质押等 [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贷款、资产抵押、担保等手续 [2] - 单笔融资无需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但年度授信额度超限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2] -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可循环使用 [2]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 -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审议程序 - 该议案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无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1]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金力泰: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专字(2025)第 43042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公司") 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5)第 43107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
金力泰: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投资概况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1][2] - 投资标的限制为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或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类产品 [2]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2] 投资风险控制 - 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时需评估其资信状况、财务实力及诚信记录,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条款 [2] -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内审部门定期检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行使监督权 [2][3] - 需按深交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决策程序 - 议案已获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4]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4] - 监事会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资金安全与效率提升目标 [4] 对公司影响 - 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 [3] - 目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 [1][3]
金力泰: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主任委员 | | 罗甸 | | --- | --- | --- | | 战略委员会 | 委员 | 唐光泽 | | 委员 | | 汤洋 | | 主任委员 | | 马维华 |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于绪刚 | | 委员 | | 唐光泽 | | 主任委员 | | 唐光泽 |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于绪刚 | | 委员 | | 罗甸 | | 主任委员 | | 于绪刚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 | 马维华 | | 委员 | | 罗甸 | | 调整后: | | |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罗甸 | | 委员 | | 唐光泽 | | 委员 | | 吴纯超 | | 主任委员 | | 马维华 |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于绪刚 | | 委员 | | 唐光泽 | | 主任委员 | | 唐光泽 |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于绪刚 | | 委员 | | 罗甸 | | 主任委员 | | 于绪 ...
闰土股份: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禁止利用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 [2] - 自愿参与原则:员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公司不得强制摊派或分配 [2] - 风险自担原则:参与者盈亏自负,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2] 参与对象与资格 - 参与对象包括董事(非独立)、高管、中层及核心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6人,其中高管7人 [2] - 资格需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实,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3] 资金来源与股票来源 - 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6300万元,每份认购金额1元,上限6300万份 [3]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1500万股,回购均价5.21元/股,总金额1.78亿元 [4] 存续期与锁定期安排 - 存续期最长48个月,可延长或提前终止 [5] - 锁定期分三期解锁:12个月解锁40%、24个月解锁30%、36个月解锁30% [5][6] - 预留授予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后确定对象,则分两期解锁(12/24个月各50%) [7] 业绩考核机制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2025-2027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0%/40%/60%,触发值16%/32%/48% [10][11] - 解锁比例取年度增长率(M1)与累计增长率(M2)考核结果的较高值 [11] - 个人绩效分五档(A-E),对应解锁比例100%至0% [13] 管理机构与决策流程 - 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运作 [17] - 重大事项需50%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部分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18][20] 特殊情形处理 - 持有人离职、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时,未解锁份额将被收回 [26] - 退休返聘、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时,份额可保留或由继承人继承 [26][27] 其他关键条款 - 存续期内不得转让或质押份额,锁定期内不分配权益 [23] -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需同步锁定 [9] - 董事会获股东大会授权全权办理计划相关事宜 [21]
金力泰: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G XI N G HU A CE R TIF IE DP U BL IC AC C O U NTA NT SL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审 计 报 告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公司" )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
金力泰: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5-052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第(四)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其他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由"金力泰"变更为"*ST 金泰",证券代码仍为"300225"。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 ...
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901.80万元,债券简称"福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12",存续期限为2023年1月4日至2029年1月3日 [1] - "福新转债"转股期内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数量为249,923股,导致注册资本增加 [1]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转增4股,共计转增79,687,294股,注册资本增加79,687,294元 [1] - 2025年5月30日至6月27日期间,"福新转债"累计转股675,126股,进一步增加注册资本 [1] - 公司股份总数从201,395,263股增至282,007,606股,注册资本从201,395,263元增至282,007,606元 [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 [2][3] - 新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等制度 [3]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职责的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的处理程序 [5] - 调整股东权利条款,增加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13] - 修改股东大会为股东会,相应调整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 [23][24] - 调整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明确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 [24] - 完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董事选举中每股投票权的计算方式 [54][55] 董事任职资格调整 - 增加董事任职禁止情形,包括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9] - 明确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职工董事为1名 [99] - 规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99]
福莱新材: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公司治理与关联交易制度 - 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并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如采购销售环节的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如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无偿拆借等)[1][2] - 制度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同等约束力,控股子公司定义为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4] 防范资金占用的执行机制 - 董事长为资金占用清欠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6][7] - 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循上市规则决策,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室按权限审批采购销售类关联交易[8][9] - 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12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4][6][12] 监督与追责措施 - 财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审计部负责内控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15] - 注册会计师需在年报审计中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5] - 发生资金占用时优先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满足业务协同性且经评估/审计,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17][18] 违规处罚与信息披露 - 董事及高管违规占用资金将面临股东诉讼、董事会处分或刑事责任[19][20][21] - 公司需每季度排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异常时及时上报监管机构并公告[25][26]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7][28]
福莱新材: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 - 公司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积极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1] 薪酬制度原则 - 竞争力原则:薪酬与同行业、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1] - 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薪酬体现岗位价值、责任大小,与"责、权、利"统一[1] - 年度效益与考核目标结合原则:薪酬与公司年度效益及分管工作考核目标挂钩[1] - 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1] -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1] - 董事兼任其他职务时,以其具体岗位确定薪酬[1] 薪酬构成及管理机构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年度考核及监督执行[2] - 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薪酬方案[2] - 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2] 董事会成员薪酬结构 - 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按岗位职责及贡献确定[2] -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由股东会批准,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2] - 基本薪酬考虑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3] - 绩效奖金与年度目标绩效及公司经营绩效挂钩,按考核结果结算兑付[3] 薪酬发放与管理 - 薪酬发放时间及方式按公司工资发放制度执行[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3] - 薪酬发放时直接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费用[4]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薪酬[4] - 存在被公开谴责、重大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时,可减少或停发薪酬[4] - 薪酬体系需随公司经营状况、市场水平、岗位调整等因素动态调整[4] 制度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程序相同[6]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的解释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