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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内5家A股公司被罚
第一财经· 2026-06-11 21:47
文章核心观点 - 针对A股上市公司的严监管持续加码,十天之内有5家公司被处罚、1家被立案 [3] - 财务造假是处罚的“重灾区”,但造假手法出现新变化,有公司为平滑业绩而“藏利润” [3][6][10] - 处罚的连锁反应已经显现,多家被罚公司因此“披星戴帽”,且部分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4][14][15][16] 近期处罚概况与金额 - 截至6月10日,海德股份、ST南新、ST派瑞、*ST岭南、ST华铭月内相继被处罚,累计罚款金额超过6000万元 [3] - 被罚最重的是*ST岭南,公司及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达2660万元,公司实控人被禁入证券市场10年 [3][7] - *ST节能近期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3] - 具体处罚情况: - ST南新:合计罚款1150万元 [8][10] - ST派瑞:合计罚款1020万元 [10][11] - *ST岭南:合计罚款2660万元 [3][10] - ST华铭:合计罚款400万元 [8][10] - 海德股份:合计罚款880万元 [9][10] 主要公司违规事实与手法 - **ST南新**:2023年虚增营收6468.2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 [8] - **ST派瑞**:为平滑业绩波动,篡改验收单据,将本应在2024年确认的收入推迟至2025年 [3][10] - 导致2024年年报虚减营收2271.5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711.73万元 [11] - 导致2025年半年报虚增营收2271.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11.73万元 [11] - ***ST岭南**:存在资金占用、虚构业务收入,导致年报虚假记载 [7] - 2021年资金占用金额达5.44亿元,截至去年8月25日仍有1.49亿元未归还 [7] - 2021年虚构工程进度,虚增收入1180.2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0.23万元 [7] - 2021年虚构苗木采购业务,虚减利润7707.73万元 [7] - 综合导致2021年虚增收入1180.23万元(占当期营收0.25%),虚减利润总额7527.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39.6%) [7] - 还存在未及时披露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 [8] - **ST华铭**: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2021年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 [8] - **海德股份**:涉及资金违规占用 [9] 处罚后的连锁反应 - 多家被罚公司被实施ST或*ST [4][14] - *ST岭南于6月3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5] - ST派瑞、ST南新分别在6月9日和11日被实施ST [15] - 部分被罚公司经营状况不佳,2025年业绩亏损 [16] - *ST岭南:2025年营收1.12亿元,同比下降86.99%;归母净利润亏损23.36亿元,同比亏损扩大137.29% [16] - ST华铭:2025年营收6.9亿元,同比增长10.17%;归母净利润亏损0.42亿元,同比下降289.37% [16] - ST南新:2025年营收1.42亿元,同比下滑约43.62%;归母净利润亏损1.37亿元,亏损收窄 [16] - 部分公司已连年亏损 [17] - ST南新连续5年亏损(2021-2025年),累计亏损超7亿元 [17] - *ST岭南连续4年亏损(2022-2025年),累计亏损近60亿元 [17] 财务造假手法的新特点 - 与常见的虚增收入和利润不同,ST派瑞通过延迟确认收入来“藏利润”,目的是平滑业绩波动 [3][10][12] - 法律专家指出,该手法在目的(平滑业绩)、主观方面(非会计理解错误)上与多数财务造假案例有明显不同 [12]
永大股份(920126)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2026-06-11 18:31
股份锁定与减持 - 控股股东李昌哲等自审议发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完成发行且上市期间不转让股份,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前股份,若满足特定条件锁定期延长,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7][8] - 南通永诺企业管理中心及其合伙人有类似股份锁定和减持规定[9][10][12] - 持股董事、高管等自审议发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完成发行且上市期间不转让股份,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前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14][15] - 南通恒永企业管理中心自承诺函签署日至完成发行且上市期间不转让股份,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前股份[16] 股价稳定预案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上市第7至3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启动稳定股价预案[22][23] - 因不同条件启动预案,满足相应收盘价条件可中止增持或措施,触发启动条件特定情形视为措施实施完毕[24][28] -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满足时,公司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控股股东、实控人增持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董事、高管按比例增持[29][30][32][33]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事、高管增持股票6个月内不得出售,未履行义务公司股价仍低时启动公司回购[31][34][35] 业绩与财务数据 - 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671.93万元和9674.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85%和13.44%[131] -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460.22万元、26418.60万元与24407.1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73%、32.24%与33.58%[121] - 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3221.72万元、59546.64万元与49977.1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34%、45.79%与33.93%[122] - 报告期各期光伏领域营业收入分别为2560.91万元、15625.06万元与18105.1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2%、19.14%与25.11%[124] 发行相关 - 本次发行价格7.79元/股,对应市盈率分别为11.24倍、9.94倍、14.98倍、13.25倍,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52元/股,每股净资产为5.91元/股[159][160] - 发行数量为46520000股,发行前总股本13956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186080000股[154][158] - 募集资金总额为36239.0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555.97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3683.11万元[161][162][163] 股东情况 - 发行后李昌哲持股8600.00万股,占比46.22%;李进持股1080.00万股,占比5.80%;顾秀红持股2400.00万股,占比12.90%[134][136] - 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永大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4523700股,占本次发行股份的9.72%[142] - 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14128.37万股,占比75.91%[156]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等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督促公司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董事等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和股权激励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8][51] - 公司承诺遵守并执行利润分配政策,遇法规修订及时调整,控股股东等督促公司执行[53][54] - 控股股东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规范关联交易,不占用公司资产和资金[61][62][67][78]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及相关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公开说明、道歉、赔偿损失等[80][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