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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以“稳主业规模,抓外延发展”为中心
证券日报· 2025-09-04 17:08
业绩下滑原因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导致业绩下滑 [2] - 在手项目生产周期拉长且新业务收入转化不明显造成营收规模下滑 [2] -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进一步影响业绩表现 [2] 下半年经营策略 - 以稳主业规模和抓外延发展为核心方向 [2] - 调整经营思路并加强市场深耕与客户关系管理以提升长期经营效率 [2] - 积极开辟新赛道构建第二曲线并通过股权投资快速提升全产业链综合实力 [2]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9-03 07:17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8] - 该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8] -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现现金保值增值并增加公司收益 [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 发行价格20.5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6.156亿元 [6] - 扣除发行费用8355.96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5.32亿元 [6]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日到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6] 现金管理操作详情 - 2025年5月29日使用4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大额存单 [10] - 同日使用3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组合存款 [10] - 截至公告披露日已赎回上述产品 本金及收益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0] 专用账户管理 - 公司在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9] - 该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 产品到期后资金及时返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 -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 公司已注销专用结算账户 [10] 审议程序履行 - 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 [2][11] - 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核查意见 事项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11] - 具体内容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11]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1日至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18][20]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18][20] -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经自查并问询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 [18][22] 公司经营状况声明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21] - 生产成本和销售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 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1] - 除已披露信息外 不存在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2] 市场传闻回应 - 公司未发现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23] - 公司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一大股东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24] 股票交易数据 - 2025年9月1日公司股票换手率达29.17% [25] - 2025年9月2日换手率进一步升至43.43% [25] - 公司股票价格涨幅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但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5]
中衡设计: 中衡设计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19:13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议案 [1] -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因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从4.68元/股调整为4.43元/股 [2] - 2022年10月24日完成542.9948万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占总股本1.97% [3] 股票出售及计划终止 - 截至公告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3,788,963股已解锁股票 [3] - 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产全部转为货币性资产 [3] - 计划将在清算分配工作完成后提前终止 [3] 合规管理 - 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敏感期股票交易规定 [4] -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4]
启迪设计最新股东户数环比下降7.18% 筹码趋向集中
证券时报网· 2025-09-02 10:17
股东户数与筹码集中度 - 截至8月31日股东户数为17,178户 较8月20日减少1,328户 环比下降7.18% 连续第2期下降 [2] 股价表现 - 最新股价13.99元 单日下跌0.92% 本期筹码集中以来累计下跌5.09% [2] - 筹码集中期间共9个交易日 其中4次上涨 5次下跌 [2] 财务业绩 - 上半年营业收入4.56亿元 同比下降38.75% [2] - 上半年净利润2,858.57万元 同比增长31.48% [2] - 基本每股收益0.16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7% [2]
勘设股份2025年中报简析:增收不增利,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证券之星· 2025-08-31 07:2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5.72亿元 同比增长3.5% [1] - 归母净利润亏损9722.36万元 同比扩大24.76% [1] - 第二季度营收3.15亿元 同比增长8.6% 但单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7772.17万元 同比恶化59.28%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20.56% 同比下降25.5个百分点 [1] - 净利率-17.39% 同比下滑17.8个百分点 [1] - 扣非净利润亏损9848.13万元 同比扩大25.31% [1] 成本费用结构 - 三费总额1.1亿元 占营收比重19.19% 同比下降23.47% [1] - 每股收益-0.32元 同比减少28% [1] 资产质量状况 - 应收账款规模24.02亿元 占最新年报营业总收入比重达159.63% [1] - 货币资金7.78亿元 同比增长16.23% [1] - 每股净资产9.47元 同比减少9.91% [1] 现金流与负债情况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45元 同比改善51.55% [1] - 有息负债12.31亿元 同比下降18.63% [1] - 货币资金/流动负债比例为58.59% [2] - 有息资产负债率达21.58% [2] 历史业绩对比 - 公司上市以来ROIC中位数为13.51% 2024年ROIC为-5.69% [1] - 上市7年来仅出现1次亏损年份 [1]
中交设计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10.85%,盈利能力上升
证券之星· 2025-08-30 06:42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43.58亿元,同比下降11.93% [1] - 归母净利润5.59亿元,同比下降10.85%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26.84亿元,同比下降4.43% [1]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4.65亿元,同比下降13.04%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28.2%,同比提升0.55个百分点 [1] - 净利率13.01%,同比提升0.83个百分点 [1] - 三费占营收比4.9%,同比下降3.21% [1] - 扣非净利润5.37亿元,同比下降12.99% [1] 资产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68.52亿元,同比增长48.32% [1] - 应收账款114.81亿元,同比增长26.52% [1] - 有息负债32.4亿元,同比下降2.21% [1] - 每股净资产6.57元,同比增长9.65% [1] 现金流与每股指标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59元,同比微增1.12% [1] - 每股收益0.24元,同比下降19.88% [1] - 近3年经营性现金流均值/流动负债仅为13.9% [3] 历史业绩表现 - 近10年ROIC中位数10.95%,投资回报表现一般 [1] - 2016年ROIC最低值为3.38% [1] - 去年净利率14.32%,显示产品附加值较高 [1] - 应收账款/利润比率达655.62% [3]
东华科技修订《章程》,多项条款调整引关注
新浪财经· 2025-08-30 03:37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章程修订旨在规范公司组织行为并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合法权益 [1] - 明确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纳入总则条款 [2] - 新增党组织建设章节 规定党委产生、任期及职责 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 [5] 股份与股东权益调整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0801.3872万股 均为普通股 将"同种类"表述调整为"同类别" [3] - 放宽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条件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3] - 降低股东提案持股比例要求 从3%降至1% [4] 董事会与法定代表人机制 - 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责任承担机制 公司可向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 [2] - 董事会增加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及决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等重大事项职责 [4] 利润分配政策 - 规定现金分红最低比例要求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5] - 明确分红政策调整条件与机制 以及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要求 [5] 独立董事与监督机制 - 重新设立独立董事章节 明确任职资格、职责和特别职权 [4] - 要求独立董事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4] - 对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5]
百利科技: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对外担保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确保资产安全 依据《公司法》《民法典》及交易所监管规则等制定 [1] - 对外担保包括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 涵盖借款担保、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也适用本制度 [1] - 对外担保总额统计包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以合并报表为口径计算总资产和净资产 [1] 担保管理原则与责任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方可签署法律文件 否则无效 [2] - 董事及高管需审慎控制担保债务风险 对违规担保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2]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禁止未经授权的互保 [2] - 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 需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保提供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2][4] 担保对象与资质审查 - 担保对象需为独立法人且符合条件 如互保单位、有重要业务关系单位或控股子公司 同时必须具备较强偿债能力 [4][5] - 特殊情况下 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股东会批准 可为风险较小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 [4] - 担保前需核查申请担保人资信状况 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还款能力分析及反担保资料等 [4][6] - 存在资金投向违规、财务造假、历史担保违约或经营恶化等情形时 禁止提供担保 [6] 审批权限与程序 -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权限审批担保 超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 董事会审批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股东会审批需按表决权比例通过 关联方担保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7][8]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 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 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时 必须经股东会审批 [8]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 需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9] 子公司担保与额度管理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实行年度额度管理 经股东会审议后 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批准额度 [9]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12个月内额度 并允许在满足条件时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如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净资产10% [10] - 担保额度调剂需及时披露 获调剂方需符合资产负债率等条件 且无逾期负债 [10] 担保合同与风险控制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 内容包含主债权种类、债务履行期限、担保范围及保证期限等 [11][13] - 合同审查需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决议 对不合理条款需要求修改 否则拒绝担保 [11]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根据决议签署合同 严禁越权签订 需及时办理反担保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12][14] - 担保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控股子公司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需遵守相同规定 [12][14] 担保执行与后续管理 - 财务计划部负责具体经办担保手续 包括资信调查、办理担保及后续跟踪监督等工作 [14] - 需定期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收集审计报告 发现经营恶化或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董事会 [15] - 被担保人违约或破产时 需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履行担保义务后需向债务人追偿 [15][16] - 发现债务风险时需采取控制措施 对恶意串通行为请求确认担保合同无效 避免公司损失 [16] 信息披露要求 - 需按交易所规则披露担保事项 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 [17] - 相关部门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担保情况 提供披露所需文件 董事会秘书判断后提请履行披露程序 [17] - 被担保人未在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还款 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 需及时披露 [17] - 担保信息需严格保密 直至依法披露 知悉人员需承担保密义务 [17] 违规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规定对外担保时 董事会根据损失及风险大小对责任人给予处分 [18] - 董事或高管未按程序擅自签订担保合同 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8] - 工作人员违规提供担保造成损失 需承担赔偿责任 怠于职责造成损失时将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18] - 擅自决定使公司承担法定外责任造成损失 将给予行政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 [18]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后续法规或章程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19]
百利科技: 利润分配及分红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总则 - 公司制定分红制度以规范分红行为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 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等方式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同时遵循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2] - 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积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股东会决定)、支付普通股股利(按持股比例分配)[2] -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差异化设置: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最低40%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最低20%[3] - 出现特定情形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包括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支出超总资产30%、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可供分配利润未超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未超6%、资产负债率高于70%、净现金流为负且货币资金不足等[4] - 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现金分红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 - 现金分红目标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 且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配不少于该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并按每10股表述比例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5] 股东回报规划 - 董事会每3年制定《未来三年分红规划》明确分红安排/形式/现金分红规划/期间间隔等 并每3年对上一次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6] - 公司需广泛听取股东对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问题[6] 分红决策机制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且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拟定方案时需专项论证并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7]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半数董事及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股东会提案需详细论证调整原因及必要性 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发现未严格执行时需督促改正[8] - 年度报告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与净利润之比低于30%时需披露具体原因/留存利润用途/增强回报的措施等[9] 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