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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新规 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08-11 15:23
据介绍,指南是对计量法及水电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计量技术规范中公用企业 计量行为合规要求的系统整合,分为总则、计量行为合规要求、附则三部分,共七章24条。 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孔德晨)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 截止日期为9月3日。 指南涵盖了城镇范围内从事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的公用企业,将"计量器具"限定为用于贸易结算的城 镇居民水电气用量测量的民用水电气表,要求公用企业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强化计量器具全流程管理, 确保计量器具从采购到报废全流程可追溯,强调计量数据归集与监测,鼓励与相关部门监管平台实现数 据对接。 考虑到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在计量管理方面与城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指南提出对乡村 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的计量活动可参照指南实施。 ...
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指南征求意见
中国新闻网· 2025-08-07 16:40
政策制定背景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3日 [1] - 《指南》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水电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计量技术规范中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要求的系统整合 [1] -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指南》内容 尽快出台实施 [2] 政策适用范围 - 《指南》涵盖城镇范围内从事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的公用企业 [1] - 明确界定核心概念 将"计量器具"限定为用于贸易结算的城镇居民水电气用量测量的民用水电气表 [1] - 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的计量活动可参照本《指南》实施 [2] 计量管理制度要求 - 要求公用企业健全计量管理制度 落实部门职责与人员责任 [2] - 强化计量器具全流程管理 覆盖选型、检定、出入库、轮换、报废等环节 [2] - 规范台账管理 确保计量器具从采购到报废全流程可追溯 [2] 数据管理与投诉机制 - 强调计量数据归集与监测 鼓励与相关部门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2] - 优化完善投诉与舆情处置机制 明确响应时限与报告要求 [2] - 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指导意见 对公用企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计量数据应用提出相应要求 [2] 政策实施目标 - 《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 促进城乡公用事业的均衡发展 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2] - 为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提供清晰指引 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电气表计量问题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 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出台新规
新华社· 2025-08-07 14:39
据介绍,指南是对计量法及水电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计量技术规范中公用企业 计量行为合规要求的系统整合,分为总则、计量行为合规要求、附则三部分,共七章24条。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指南内容,尽快出台实施,为供水供电供气公 用企业计量行为提供清晰指引,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电气表计量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 指南涵盖了城镇范围内从事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的公用企业,将"计量器具"限定为用于贸易结算的城 镇居民水电气用量测量的民用水电气表,要求公用企业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强化计量器具全流程管理, 确保计量器具从采购到报废全流程可追溯,强调计量数据归集与监测,鼓励与相关部门监管平台实现数 据对接。 记者6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 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3日。 考虑到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在计量管理方面与城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指南提出对乡村 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的计量活动可参照指南实施。 ...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计量行为
证券时报· 2025-08-07 06:07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 -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3日 [1] - 指南是对计量法及水电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计量技术规范中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要求的系统整合,分为总则、计量行为合规要求、附则三部分,共七章24条 [1] - 指南涵盖了城镇范围内从事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的公用企业,将"计量器具"限定为用于贸易结算的城镇居民水电气用量测量的民用水电气表 [1] 指南主要内容 - 要求公用企业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强化计量器具全流程管理,确保计量器具从采购到报废全流程可追溯 [1] - 强调计量数据归集与监测,鼓励与相关部门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1] - 考虑到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在计量管理方面与城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指南提出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的计量活动可参照指南实施 [1] 指南实施计划 -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指南内容,尽快出台实施 [1] - 指南将为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提供清晰指引,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电气表计量问题 [1] - 指南旨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
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出台新规
新华社· 2025-08-06 17:20
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3日 [1] - 指南分为总则、计量行为合规要求、附则三部分 共七章24条 [1] -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指南内容 尽快出台实施 [1] 适用范围 - 指南涵盖城镇范围内从事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的公用企业 [1] - 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的计量活动可参照指南实施 [1] 计量管理要求 - "计量器具"限定为用于贸易结算的城镇居民水电气用量测量的民用水电气表 [1] - 要求公用企业健全计量管理制度 强化计量器具全流程管理 确保计量器具从采购到报废全流程可追溯 [1] - 强调计量数据归集与监测 鼓励与相关部门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1] 政策目标 - 为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提供清晰指引 [1] - 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电气表计量问题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
市场监管总局就《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新闻网· 2025-08-06 17:07
明确实施效力。《指南》明确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考虑到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在 计量管理方面与城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提出对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企业的计量活动可参照本《指 南》实施,有利于促进城乡公用事业的均衡发展,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指南》内容,尽快出台实施,为供水、供电、供 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提供清晰指引,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电气表计量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 明确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指南》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而成,涵盖了城镇范围内从 事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的公用企业,明确界定了核心概念,将"计量器具"限定为用于贸易结算的城镇居民 水电气用量测量的民用水电气表,为后续条款的理解和执行奠定了基础。 提出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要求,规范企业行为。《指南》要求公用企业健全计量管理制度,落实部门 职责与人员责任;强化计量器具全流程管理,覆盖选型、检定、出入库、轮换、报废等环节;规范台账 管理,确保计量器具从采购到报废全流程可追溯;强调计量数据归集与监测,鼓励与相关部门监管平台 实现数据对接;优化完善投诉与舆情处置机制 ...
助力解决群众身边水电气表计量收费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网· 2025-08-04 19:46
人民财讯8月4日电,为进一步落实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主体责任,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规范, 有效解决当前公用企业在计量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强化计量管理,规范计量行为,切实维 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 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日。《指南》的出台, 将为公用企业计量行为提供清晰指引,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电气表计量收费问题,推动公用事业规范 化、透明化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让百姓用上明白水放心电公平气
中国食品网· 2025-07-30 16:54
监管行动 - 组织技术人员对8个老旧及新建小区的50块居民在用水表进行抽样检查 重点核查水表首检标识 铅封完好情况 生产厂家 型号规格及编号信息 [1] - 对安装前的水表气表实施强制计量检定 截至7月20日共检定水表气表13,416只 并为计量表存疑用户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共检测有争议表具12只 [1] 企业规范 - 督促市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建立多重复核加快速退费机制 规范计量管理 确保民用水表出厂合规 [2] - 督促各燃气公司推进居民燃气表到期免费更换 今年已免费为11,000户用户更换燃气表 [2] 行业协作 - 组织辖区6家供水供电供气公用服务企业参加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计量大讲堂视频培训会 讲解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问题整治任务及相关法律法规 [3] - 向6家公用服务企业发送工作提示函 要求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开展在用民用三表产品信息 安装使用时间 超期使用及到期轮换情况摸底排查 并制定更换计划 [3] - 与市住建局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在新建住宅项目验收中将民用三表检定情况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规范新建住宅民用三表使用管理 [3] 宣传推广 - 联合水电气公用企业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 普及计量知识 提高整治工作知晓率和参与度 [2]
江苏打出城镇供水供气服务质效提升“组合拳”
江南时报· 2025-06-20 20:19
公用事业服务升级 - 江苏省将2025年定为"市政公用服务质效提升年",计划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水、气等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供应,优化营商环境 [1] 供水服务升级 - 江苏是全国唯一实现镇村与城市居民饮用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的省份,该模式于2012年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2] - "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供水能力345.5万立方米/日,新增深度处理能力540.5万立方米/日,累计改造老旧供水管道约9000公里,1624个二次供水设施实现提档升级 [2] - 截至2024年底,全省投运158座城镇公共水厂,供水总能力达到3500万立方米/日,深度处理比例达99.5%,位居全国各省第一 [2] - 新版《城镇供水服务质量标准》首次将服务范畴从"城市"拓展至"城镇",新增应急能力建设、节约用水等内容 [2] - 江苏计划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全面解决城乡供水中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进一步降低,供水水压稳定达标 [3] 城镇燃气服务升级 - 2024年全省城镇燃气供应量达221.11亿立方米,天然气管道长度13.6万公里,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 [4] - 城市(县城)燃气普及率已达100%、农村燃气普及率88.38%,建制镇管道通达率95.96% [4] - 2023年8月以来,全省累计发现的隐患2.98万项,完成整改2.9万项,更换不合格燃气连接软管22.7万条、减压阀7.3万个 [4] - 修订后的《江苏省城镇燃气服务质量标准》明确企业需公开服务及资费标准,配合设置电水气联合办理窗口 [4]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 江苏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已实现"一表申请、统一受理",截至2025年5月底,近4000个项目通过联合报装办理 [5] - 相比改革前,办理环节减少85%,材料减少96%,时间提速76% [5] - 改革推行"多方联动"模式,实现全流程在线监控 [5] 未来计划 - 计划用3-5年时间实现居民和非居民用户问题"瓶灶管阀"动态清零 [6] - 进一步强化抄表收费管理规范化,推进智能表具的安装更换,提高抄表的智能化和精准度 [6]
计量准、收费明!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筑牢民用“三表”监管防线
中国食品网· 2025-06-19 19:10
民用"三表"专项整治行动 -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水表、电表、燃气表计量失准和收费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 - 与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签订《计量器具首检及到期轮换工作承诺书》和《民用"三表"计量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1] - 与政府部门签订《民用"三表"监管承诺书》,构建"企业自律、部门严管"责任闭环[1] 监督检查情况 - 对辖区3家公用企业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三表"检定状态和收费情况[1] - 截至目前立案1起违规行为[1] - 抽查水表、燃气表2批次36块,经检定均合格[1] 监督机制建设 - 建立"三表"常态化监督抽检机制,联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抽样检测[1] - 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等渠道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公开投诉举报方式[2] - 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形成"监管+舆论"双重压力[2] 后续工作计划 - 持续关注"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 - 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民生计量保障水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