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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万家温暖
新浪财经· 2026-02-16 04:08
公司运营与保障措施 - 华能北方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在春节临近期间进行安全大检查、增加巡检频次并完善应急预案,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 春节期间,华能北方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采取措施确保供电供热设备稳定运行 [3] 行业保障体系 - 春节期间,内蒙古各地供电、供热单位通过多措并举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保障体系,以确保人民群众温暖亮堂过大年 [3]
确保水电气暖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保障人民群众温暖度冬平安过节
郑州日报· 2026-02-15 09:13
民生保障与能源行业 - **春节前夕省级领导重点调研能源与民生保障工作**,强调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稳定能源生产供应,为群众平安过节做好服务保障 [1] - **在供热领域,领导强调优化管网布局并探索绿色低碳技术**,具体提及探索应用地热供暖技术,并要求加强节日期间运行监控与用户问题响应 [2] - **在供水领域,要求增强供水承载力并改造硬件设施**,具体包括改造水厂硬件设施、做好管网设备检修维护,并提高应急抢修能力 [2] - **在供电领域,要求深入分析用电需求并加快智能配网建设**,强调把握返乡潮、消费热带来的用电负荷变化,精细调配人力物力,全力保障电力供给 [2] - **在供气领域,强调落实安全生产并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风险**,要求统筹考虑重点时段和供需变化,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 公共交通行业 - **省级领导调研地铁运营,强调做好春节运力保障**,要求科学配置运力,优化公交接驳,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和人性化服务品质 [3] 消费品与食品行业 - **政府要求持续强化市场保障供应,丰富商品和服务供给**,强调抓实抓细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产销保供,更好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 [3] - **政府将加大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要求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3]
刘宁王凯调研检查春节期间民生保障工作 确保水电气暖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保障人民群众温暖度冬平安过节
河南日报· 2026-02-14 18:57
政府调研与民生保障工作部署 - 省委书记刘宁、省长王凯在郑州市调研检查供热、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保障工作,并看望慰问一线干部职工 [2] - 调研要求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稳定能源生产供应,为群众温暖度冬、平安过节做好服务保障 [2] 供热行业 - 在郑州热力集团东明路燃气热源厂,检查春节期间供热供暖情况 [3] - 强调要优化供热管网布局,探索应用地热供暖等绿色低碳技术 [3] - 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热力设施运行监控,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即接即办 [3] 供水行业 - 在位于郑东新区的东周水厂,详细了解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抢修值守情况 [3] - 要求进一步增强供水承载力,改造水厂硬件设施,做好供水管网设备检修维护 [3] - 要求提高应急抢修能力,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迅速响应、统一调度 [3] 电力行业 - 在郑东供电服务指挥分中心,听取春节保供电工作汇报 [3] - 要求深入分析迎峰度冬用电需求,把握返乡潮、消费热带来的用电负荷变化 [3] - 要求千方百计做好电力供给和运行调度,精细调配人力物力,加快智能配网建设 [3] 燃气行业 - 在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储配站,检查燃气安全储存及供应情况 [3] - 强调要树牢系统思维、底线思维,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 [3] - 要求统筹考虑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供需变化,科学组织调度,分类精细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 公共交通行业 - 调研返程途中乘坐郑州地铁3号线,了解线路配套设施和节日期间运力保障、运营安排等情况 [4] - 强调要做好春节期间运营调度,科学配置运力,优化公交接驳 [4] - 要求持续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和人性化服务品质,努力打造更加舒适、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环境 [4] 节日市场供应与城市运行保障 - 强调马年春节九天长假,群众休闲出行意愿强烈,对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4] - 要求持续强化市场保障供应,抓实抓细春节期间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 [4] - 要求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产销保供,加大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丰富商品和服务供给 [4] - 要求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强值班力量,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预案 [4]
事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出台!
中国证券报· 2026-02-11 22:36
政策发布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近日印发施行《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1][3] - 该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1] 制定背景与必要性 - 公用事业是为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性商品或服务的行业统称,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行业,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环节[5] - 当前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较为多发,经营者容易将其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或排除、限制竞争[6] -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共组织查处公用事业领域垄断案件43件[6] - 由于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点,其垄断行为具有特殊性,有必要制定专门指南以增强反垄断执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7] 指南主要内容与结构 - 《指南》共七章50条,针对公用事业领域突出垄断问题,细化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和认定标准[9] - 第一章至第八条阐述监管执法总体原则,明确指南目的、依据及相关概念,指导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9] - 第九条至第十四条细化公用事业领域垄断协议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以及组织、实质性帮助达成垄断协议的主要方式[10] - 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五条明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细化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并列举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行为的认定因素[11][12][13] - 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深化经营者集中审查分析,明确对物理网络或关键基础设施资产的收购可能构成经营者集中,并指出未达申报标准但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影响的集中也可被要求申报[14][15] - 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九条提出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强调涉及公用事业经营者的政策措施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16][17][18] - 第四十条至第四十八条明确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适用,包括经营者、行业协会及相关个人违反反垄断法的责任[19][20][21]
夯实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与合规制度根基
中国经济网· 2026-02-11 20:20
《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核心观点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发布《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旨在破解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难题,引导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夯实了公用事业反垄断领域执法与合规的制度根基 [1] 《指南》的突出制度亮点 - 坚持民生导向,确立“维护公平竞争、依法科学监管、增进民生福祉、服务高质量发展”四项基本原则,并提出“区分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环节”的监管思路,清晰发出“自然垄断不等于可以滥用支配地位”的监管信号 [2] - 细化认定标准,对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标准进行全面细化,形成“行为表现+认定标准+举证规则”的清单化指引,例如列举了横向垄断协议常见形式如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等 [3] - 前瞻新型垄断监管,规定公用事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法律禁止的垄断行为,将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新型垄断形态纳入监管范围 [4] - 构建多元治理体系,建立“惩戒+激励+协同”的框架,包括明确宽大制度适用、建立合规激励机制,以及建立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机制 [4] 《指南》对反垄断执法难点的破解 - 破解自然垄断与竞争边界模糊的认定难点,通过“环节区分+效果导向”的双重框架,明确相关市场界定需结合物理网络覆盖范围、特许经营范围等因素,并细化认定“正当理由”的考虑因素 [6] - 破解地域壁垒长期存在的实践难点,专门针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作出详细规定,例如禁止行政机关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等方式限定交易,以及禁止对异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技术标准等行为 [7] - 破解政企权责边界不清的监管错位难点,明确禁止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指导、政策文件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并规定经营者因行政机关滥用权力而实施垄断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8] - 破解垄断行为复杂隐蔽的调查取证难点,通过细化行为认定表现形式为执法提供操作方案,例如明确“口头约定、召开会议”也可能达成垄断协议,以及“通过故意延迟或者停止供应等方式”可能构成拒绝交易行为 [9] 《指南》对行业发展的推动 - 破除市场壁垒,建设统一大市场,通过对垄断行为的精准规制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戒”的全链条覆盖,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10] - 强化企业合规,规范行业发展,通过“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双向耦合,形成“合规受益、违法受惩”的导向,引导公用事业经营者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合规”转型 [10] - 降低社会成本,惠及广大民生,全面规制垄断行为将有效降低企业和居民的用能、用水等基础成本 [10] - 优化产业生态,激发竞争活力,通过打破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推动公用事业经营者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使更多中小企业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11]
华阳股份涨2.05%,成交额2.47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613.04万元
新浪证券· 2026-02-06 13:27
股价与交易表现 - 2月6日盘中股价上涨2.05%至9.47元/股,成交额2.47亿元,换手率0.73%,总市值341.63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13.04万元,特大单净流入1230.34万元,大单净流入1382.70万元 [1] - 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14.65%,近20个交易日上涨9.99%,近60个交易日上涨12.07% [1] 公司基本面与财务数据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煤炭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太阳能发电、光伏设备制造、飞轮储能技术研发销售等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末煤占52.34%,其他(补充)占13.21%,洗块煤占9.84%,外购统销煤炭占9.50%,供电占7.39% [1] -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9.56亿元,同比减少8.85%;归母净利润11.24亿元,同比减少38.20% [2]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1月30日,股东户数为9.90万户,与上期持平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十大流通股东中,国泰中证煤炭ETF增持4331.79万股至7133.42万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增持1406.65万股至4374.28万股 [3] - 景顺长城周期优选混合A为新进股东,持股1383.47万股;万家精选A增持319.38万股至1253.36万股;易方达中证红利ETF增持83.71万股至1179.58万股 [3] - 南方中证500ETF减持54.82万股至2620.64万股;富国中证煤炭指数A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行业属性与分红记录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煤炭-煤炭开采-焦煤,概念板块包括煤化工、光伏玻璃、太阳能(光伏)、煤炭概念、稀缺资源等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29.30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58.14亿元 [3]
广安爱众涨2.19%,成交额1.13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53.39万元
新浪证券· 2026-01-14 13:28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2025年1月14日盘中,公司股价上涨2.19%,报4.66元/股,成交额1.13亿元,换手率2.00%,总市值58.79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3.39万元,特大单买入1026.14万元(占比9.06%),卖出866.74万元(占比7.65%),大单买入1953.32万元(占比17.25%),卖出1859.33万元(占比16.42%) [1] - 公司股价今年以来上涨6.15%,近5个交易日上涨4.02%,近20日上涨2.87%,近60日下跌2.31% [1] 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全称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成立于1999年3月23日,于2004年9月6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和调试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售电32.85%,售电:供电25.07%,售气18.11%,工程施工8.50%,售电:发电7.78%,售水5.77%,其他1.92% [1] 公司行业与概念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公用事业-电力-电能综合服务 [1] - 公司所属概念板块包括低价、绿色电力、小盘、污水处理、天然气等 [1] 公司股东与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81万户,较上期减少2.52%,人均流通股为15774股,较上期增加2.59%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发中证全指电力ETF(159611)为公司第八大流通股东,持股393.54万股,相比上期增加26.44万股 [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9亿元,同比减少7.01% [2]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减少37.00% [2] 公司分红历史 - 公司自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6.93亿元 [3] - 近三年,公司累计派现2.02亿元 [3]
一图读懂|《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
新浪财经· 2025-12-31 22:51
指南发布背景与目的 - 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是重要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其价格行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3] - 规范相关领域价格行为对维护用户利益、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3] - 当前部分企业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转嫁经营成本、收取不合理费用等价格不规范问题,损害了用户权益和行业形象 [3] - 制定《指南》旨在引导企业及所属或委托的工程安装公司依法合规开展价格活动,保障用户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 《指南》主要内容与结构 - 《指南》共6章37条,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并强调企业价格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4] - 主要内容涵盖总则、水电气价格、工程安装及延伸服务收费、制度建设、其他规定及附则 [4][6] 核心合规要求与经营原则 - 明确公用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向用户提供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 [6][13] - 强调公用企业要依法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价格优惠政策和用户分类价格政策 [8][9] - 详细列明工程安装及延伸服务收费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转嫁建筑区划红线外工程费用、违规收取计量装置费,以及在工程报装、验收、接入等环节的不合理收费行为 [10] 企业内部管理与风险处置 - 鼓励公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价格行为 [11] - 特别要求按照固定周期“抄表到户”,避免因估抄、错抄、漏抄导致居民阶梯价格执行错误或其他计费错误而多收价款 [12] - 明确公用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并强化风险处置 [6][13] 《指南》性质与实施 - 《指南》仅对供水供电供气领域价格行为合规作出一般性指引 [15] - 指引中明确“应当”或“不得”的条款,企业需要严格执行;其他建议性条款可以参照实施 [15] - 行业协会可以参考《指南》制定本行业的合规细化措施 [15]
郴电国际跌2.04%,成交额7823.91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506.81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3 14:08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2月23日盘中股价下跌2.04%至9.60元/股,成交额7823.91万元,换手率2.18%,总市值35.52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6.81万元,特大单净卖出128.81万元占比1.65%,大单净卖出378.01万元 [1] - 公司今年以来股价上涨49.30%,近60日上涨35.21%,但近5个交易日微跌0.31% [1] 公司经营与财务数据 -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79亿元,同比减少7.16% [2] - 2025年1-9月归母净利润8096.75万元,同比增长33.93%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电力生产与销售业务占比83.88%,自来水生产与销售及其他业务占比9.85%,气体生产与销售业务占比5.88% [1] 公司股东与分红情况 - 截至12月10日股东户数为1.71万户,较上期减少2.52%,人均流通股21639股,较上期增加2.58%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2.75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2179.60万元 [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6日,于2004年4月8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供电、供水,同时涉及水电开发、工业气体、污水处理等领域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公用事业-电力-电能综合服务,概念板块包括燃料电池、水电概念、充电桩、一带一路、太阳能等 [1]
针对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水电气企业价格行为指南公布
新浪财经· 2025-12-20 01:25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旨在进一步规范行业价格行为,保障用户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 政策发布与目的 - 政策于12月19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名称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 [1] - 制定目的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执行政府定价、转嫁经营成本、收取不合理费用等价格不规范问题 [1] - 政策强调公用企业价格行为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1] 政策适用范围与结构 - 《指南》适用于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工程安装公司 [1] - 文件共包含六章37条内容 [2] - 该指南为一般性指引,行业协会可参考其制定行业规范 [3] 企业经营原则与价格执行 - 要求公用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提供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 [2] - 强调企业必须依法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2] - 要求企业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价格优惠政策和用户分类价格政策 [2] 自主定价项目与收费规范 - 《指南》详细列明了公用企业在工程安装及延伸服务收费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2] - 明确指出了在工程报装、验收、接入等环节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收费行为 [2] 企业内部管理与风险处置 - 鼓励公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价格行为 [2] - 对公用企业在风险内部处置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 - 对公用企业配合监管执法方面提出了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