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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 《规范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20:15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资金占用,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 制度明确区分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禁止关联方通过非正当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2] - 公司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财务核查、审计监督及法律责任追究 [3][4][5] 资金占用定义与分类 - **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资金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担保形成的债权等无商品或劳务支持的占用 [2]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与规范 - 公司董事、高管及子公司负责人对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需勤勉履职 [5] - 禁止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虚假交易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6] - 关联交易需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减少非必要关联交易 [7][9] 日常管理与监督机制 - 财务部门需定期检查关联方资金往来,发现占用需立即上报 [11][14] - 审计部门定期专项核查资金占用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12] - 年度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需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 [15]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需采取措施要求赔偿,必要时提起诉讼或报告监管部门 [16] - 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公司可申请股权冻结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18] - 违规责任人需承担行政处分、民事赔偿及法律责任 [24][25][26] 资金支付程序 - 关联交易支付需经财务总监审核、法定代表人审批,并严格遵循财务纪律 [20][21][22] - 财务部门需建立专门档案记录关联方资金往来 [23]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27][29] - 若与国家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需及时修订并重新审议 [28]
宣亚国际: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20:13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1] - 明确董事及高管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两类[1] 适用范围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2] - 禁止以垫支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资源[2] - 明确六类禁止性资金提供方式,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虚假商业票据、代偿债务等[2] 关联交易与担保管理 - 关联交易需严格执行《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3]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需遵循《对外担保管理制度》[3] - 董事会及CEO负责审批权限内关联交易,超权限需提交股东会[4] 责任与措施 - 董事长为资金占用防范及清欠第一责任人[4] - 关联交易需签订真实交易背景合同,异常情况需协商解除[4] - 财务部门需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并上报[4] - 发生违规占用时需制定清欠方案,采取诉讼、冻结股权等措施[5] 清偿与资产处置规范 - 控股股东占用资产需"占用即冻结",可通过红利抵债、股权变现等方式清偿[5] - 以资抵债资产需属于同一业务体系,经评估/审计定价并折扣资金现值[5] - 以资抵债方案需独立董事意见或中介机构报告,股东会审议时关联方回避[5]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纵容资金占用将面临处分、罢免或解聘[6] - 违规担保导致损失需承担连带责任[6]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损失将追究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7] 附则 - 定义控股股东(持股≥50%或表决权重大影响)、关联方(按创业板上市规则)、实际控制人[9] - 制度与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由董事会解释并报股东会生效[9]
宣亚国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20:12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 包括信用账户股份 [1][2] - 高管范围涵盖CEO、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聘任人员 [2] - 明确禁止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求严格履行持股承诺 [2] 信息申报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秘书统一管理持股数据 负责办理深交所个人信息申报 [5] - 需在任职/离职2个交易日内 或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亲属身份信息 [6] - 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违规交易将收到风险提示 [7]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包含变动前后数量、价格等要素 [8][9] 股份减持专项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 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9] - 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1% 大宗交易不超过2% [22][23]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比例需≥5% 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 [24] - 禁止融券卖出及以公司股份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25] 股份增持规范要求 - 持股30%-50%的股东每年可增持不超过2%股份 [26] - 未披露计划时首次增持需同步披露后续计划 包含数量区间及6个月期限 [27][28] - 增持进展需在实施期过半时披露 包括已增持数量及未实施原因 [29] - 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 期间暂停增持 [31] 特殊情形处理 - 离婚导致股份变动时 双方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持股25% [10]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包含亲属账户持股 [11][12]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提高当年可转让数量 [17] - 所持股份≤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18] 禁止交易情形 - 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处罚期间不得转让 [21]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预告前5日等窗口期禁止买卖 [22] - 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时 自处罚告知书出具起不得转让 [21] 违规处理措施 - 视情节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追回短线交易收益 [35] - 造成损失的需承担民事赔偿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5] - 所有违规记录均需完整保存并按规定披露 [36]
宣亚国际: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20:1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依据《公司法》《民法典》《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担保定义: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需遵循公平、自愿、互利原则[2] - 担保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强化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3] 担保适用范围与决策机构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所有担保需经其批准[4] -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需履行审议程序后披露,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4] - 反担保需参照担保规定执行,以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审议程序,但为自身债务担保除外[4] 担保条件与审批流程 - 财务部负责担保业务,需配备专业人员并对被担保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提出初步意见后按权限审批[6] - 签订担保合同前需草签意向书,附被担保人资料如财务报表、信用评级等[7] - 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作为决策依据,担保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生效[8][9] 担保禁止情形与股东会审议标准 - 禁止为涉及重大诉讼、财务恶化、恶意逃债或无法支付担保费用的对象提供担保[11] - 需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需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15] 担保风险管理措施 - 董事会需审慎评估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反担保有效性及风险可控性,重点关注参控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担保[18] - 仅接受特定抵押物和质押权,不接受已设定担保或权利限制的财产[19][20][21] - 财务部需建立担保台账,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经营及偿债能力,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3][24] 合同管理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需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定期核对存档资料,发现异常合同需及时报告[25] - 担保到期需全面清理担保财产,督促被担保人履约,逾期需启动追偿程序并披露信息[27][28] -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对外担保总额等,被担保人违约或破产时需及时公告[34][36] 法律责任与制度附则 - 违反制度者需承担赔偿责任或受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责[33]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订需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审批[39][40]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及股东会审议后生效,修改程序相同[41]
宣亚国际: 《首席执行官(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20:1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主持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2]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 [4] - 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首席执行官(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4]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 首席执行官(总裁)不得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者等情形 [5] - 首席执行官(总裁)需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经验及经济管理能力 [6] - 公司应与首席执行官(总裁)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7] 职责与权限 - 首席执行官(总裁)需维护股东权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8] - 首席执行官(总裁)有权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9] - 首席执行官(总裁)可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支出及贷款事项 [9] 工作机构与程序 - 公司可设置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相应管理工作 [12] - 首席执行官(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四次,由首席执行官(总裁)主持 [13] - 首席执行官(总裁)需定期或不定期间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 [14] 考核与奖惩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席执行官(总裁)的绩效评价是确定薪酬的依据 [16] - 首席执行官(总裁)成绩显著可获得现金、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17] - 首席执行官(总裁)因工作失职或失误导致公司亏损或重大损失,可能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解聘 [18]
宣亚国际: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20:1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94,903,294元,扣除发行费用10,559,905.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4,343,388.29元 [3] -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募投项目"全链路沉浸式内容营销平台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28,434.34万元,累计投入8,195.32万元 [3] -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9,287.66万元(含发行费用),尚未使用金额20,303.23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但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3]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7月23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原因 - 公司对杭州枫华科技和杭州吉利远景采购的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导致资金回笼不及预期,资金周转压力增大 [4] -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证现金流稳定,公司拟延期归还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延长12个月 [4][5] 延期归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 按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3.00%测算,延期归还10,000万元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300万元 [5] - 延期归还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 [5]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已审议通过延期归还事项 [6] -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损害股东利益 [6]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6]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异议 [7]
因赛集团: 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22
公司高管变动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解聘赖晓平先生的首席技术官职务 [1] - 解聘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赖晓平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1] - 赖晓平先生原定任期至2025年8月21日届满,截至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2] 解聘影响与合规性 - 本次解聘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1] - 赖晓平先生仍需遵守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法律法规 [2]
拟折价配售300万新股 港股趣致集团盘中大跌超18%
证券时报网· 2025-07-16 15:00
配售协议详情 - 公司与海通国际证券签署配售协议,计划配售300万股新股,配售价为每股106.6港元 [2] - 300万股配售股份相当于现有已发行股份的1.14%,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数目的1.13% [2] - 配售代理将促使不少于6名承配人(包括专业、机构、企业或其他投资者)认购配售股份 [2] 配售价格与市场表现 - 配售价格为每股106.60港元,较7月15日收盘价128.50港元折让约17.04% [2] - 7月16日盘中股价一度跌至104.80港元,较7月15日收盘价跌18.44% [3] 资金用途与财务影响 - 预计配售事项最高所得款项总额约为3.20亿元,净额约为3.14亿元,净发行价为每股104.6港元 [2] - 配售事项将增强公司流动性、扩大股东基础、优化资本结构,支持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4] - 所得款项将用于业务运营发展、研发投入及优化资本结构 [4]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互动机器营销服务提供商,专注于消费品行业 [2] - 通过人工智能互动终端网络及技术驱动型在线平台,为目标消费者提供互动性较强的产品体验 [2] - 终端配备AI、大数据及物联网技术,实现气味散发、动作识别及语音交互等功能 [4]
元隆雅图内控“失控”,销售伪造合同长达3年;一季度虚增利润3000万、上半年预亏1000万
搜狐财经· 2025-07-16 11:48
公司事件 - 元隆雅图一名销售人员伪造销售合同长达3年,涉案金额待公安机关调查[2] - 伪造合同导致2025年一季度虚增利润2935.05万,使公司归母净利润从2476.76万转为亏损[2][4] - 公司已报警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涉案金额需进一步调查[4] 财务影响 - 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500万至1000万,去年同期盈利2578.76万[5] - 2024年公司首次出现上市以来亏损,全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84亿[7] - 近5年业绩逐年下滑,2020年归母净利润为1.63亿[7] 业务结构 - 公司两大业务为全案营销和IP文创,其中全案营销贡献2024年97%的收入(27.1亿)[5] 内控问题 - 涉事员工通过伪造公章在真实合同中混入伪造合同,公司因长期未收到回款才发现问题[9] - 2024年12月内控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2] - 审计机构表示审计不负责鉴别文件真伪,且抽样可能遗漏小额合同[12][13] 市场质疑 - 市场质疑单名员工能否独立完成虚增近3000万收入的行为[9] - 部分观点认为可能存在团伙作案或财务造假,而非个人行为[9][10] - 事件暴露公司内控失效,可能存在其他未发现的造假行为[13]
2025年上海品牌营销公司TOP5排行AI营销解决方案
搜狐财经· 2025-07-14 17:53
行业趋势 - 品牌营销行业正借助大数据和AI技术从海量数据中精准分析消费者行为模式、兴趣偏好及市场趋势[1] - 行业从单一依赖转向全矩阵协同生态布局,主流媒体与新兴平台需协同作战以提升营销ROI[5] - 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社交媒体(小红书/微信)、电商平台等新兴渠道成为精准触达与流量转化的关键阵地[5] 途阔营销核心竞争力 - 公司成立于2014年,提供涵盖搜索引擎/短视频/社交平台/应用市场的全平台整合营销服务[3] - 自主研发23大AI智能系统,包括懂搜帝(SaaS架构的网站分析与排名优化工具)、途阔舆情通(品牌实时监测系统)等[3] - 通过AI算法深度挖掘消费者数据,实现目标受众精准定位与AI辅助创意生成[4] - 专业服务团队提供顾问式服务及完善售后体系,2025年位列上海品牌营销公司前列[1][4] 蓝色光标行业地位 - 作为行业知名企业,在数字化营销领域拥有深厚积淀与广泛影响力[5] - 运用大数据分析制定个性化营销策略,并融合VR/AR等新兴技术提升消费者互动体验[5] - 覆盖社交媒体营销/搜索引擎推广等多渠道,以数据驱动实现精准布局[5] 技术应用 - AI技术深度融合营销全流程,包括数据挖掘、创意生成、舆情监测等环节[3][4] - 途阔营销的懂搜帝系统通过AI算法提升关键词排名与网站流量转化能力[3] - 行业普遍采用大数据分析把握市场动态与消费者行为习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