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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 伟明环保2025年度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5 年第二季度,公司及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合计完成 发电量 113,527.83 万度,上网电量 93,114.03 万度,平均上网电价 0.576 元/度, 垃圾入库量 356.73 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 339.02 万 吨)。2025 年上半年, 公司及下属相 关控股子公司 合计完成累计发 电量 平均上网电价 0.569 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 149,699.07 万度,累计垃圾入库 量 689.32 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 655.68 万吨), 同比增长 8.71%。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 区域 项目 | 2025 年第二季度 | 2025 | 年上半年累计 | | --- | --- | --- | --- | | 发电量(万度) | 54,806.59 | | 106,751.78 | | 浙江省内 上网电量(万度) | | 44,494.76 | 87,157.68 | | 平均上网电价(元/度) | | 0.611 | 0.608 | | 结算电量(万度) | | 73,621.13 | | | ...
险资密集举牌透露加仓偏好
中国证券报· 2025-07-23 05:05
险资举牌动态 - 中邮保险举牌绿色动力环保H股股票72.6万股,持股比例达5.0722% [1] - 泰康人寿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峰岹科技H股IPO,持股比例8.69% [1] - 今年以来险资举牌次数达21次,涉及11家险资机构 [2] - 被举牌公司覆盖银行、能源、交通、环保、公用事业、电力设备等领域 [2] 举牌标的特征 - 被举牌标的普遍具有估值较低、股息率较高、分红稳定特征 [2] - 高股息资产具备长期配置价值,适合作为险资权益配置底仓 [1] - 险资看中被举牌标的的稳定现金流和分红收入 [2] - 受青睐股票通常具有稳定盈利能力和较高分红率 [2] 险资配置策略 - 保险公司FVOCI类股票增量配置空间较大 [3] - 险资增配高股息红利资产,同时布局科技、成长和泛消费类资产 [3] - 低利率环境下险资对权益资产配置需求增加 [3] - 行业向浮动收益型产品转型拓展权益配置弹性空间 [4] 市场数据 - 一季度末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34.93万亿元,较2024年末增长超5% [4] - 股票投资2.82万亿元,环比增长超16%,三个月净买入近4000亿元 [4] - 保险机构对三季度权益投资信心指数显著回升 [4] 机构动向 - 新华保险将继续增配能抵御低利率挑战的优质底仓资产 [4] - 分红险等浮动收益型产品可降低负债刚性成本,增加客户收益弹性 [4] - 新会计准则下分红险合同服务边际机制可降低权益波动影响 [4]
*ST清研: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6%,其中首次授予135.6万股(占比1.26%),预留32.4万股(占比0.30%)[10] - 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包括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10] - 激励对象覆盖13名核心人员(含1名高管及12名研发/业务/管理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10.08%[28] 激励计划核心条款 - **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6.85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日/20日均价的50%(分别为6.81元、6.43元)[17]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60个月,分三期归属(12-24个月、24-36个月、36-48个月)[12][14] -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2025-2027年,目标包括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双指标,需同时达成触发值(An/Bn)或目标值(Am/Bm)[20]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后授予,则考核2026-2027年[21] - **个人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归属比例100%/90%/70%/0%[22] 合规性及实施程序 -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无财务报告否定意见、违规分红等禁止情形[6][18] - 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待股东大会批准及公示(公示期≥10天)[24][26] - 信息披露已公告董事会决议、激励草案等文件,后续需持续履行披露义务[29][30] 激励计划设计逻辑 -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绑定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推动战略目标实现[8][32] - 预留部分授予灵活性:12个月内需明确对象,否则失效[12][28] - 禁售条款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年减持上限25%[16]
军信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17,60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281,696元 [1] - 发行对象包括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等14名特定对象 [2] -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5,625,853股增加至563,643,459股 [2] 股本变动情况 - 公司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转增225,457,383股,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总股本为789,100,842股 [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224,648股,占总股本比例8.52% [11] 股东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 发行对象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2025年1月24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3]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也需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3]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所有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限售承诺 [3] 股份解除限售安排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涉及多个发行对象,包括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 [4][5][6] - 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减少67,224,64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应增加 [11] 股本结构变动 - 解除限售后首发后限售股由215,086,842股减少至147,862,194股,占比由27.26%降至18.74% [11] - 高管锁定股和首发前限售股数量保持不变,分别为5,402,837股和430,500,000股 [11] - 公司总股本维持789,100,842股不变 [11]
军信股份: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224,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且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1] - 解除限售股份来源于2024年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的48,017,606股A股,发行价格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68亿元 [1]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515,625,853股增至563,643,459股,叠加202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转4),总股本进一步增至789,100,842股 [1][8]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14名发行对象承诺限售期为6个月(自2025年1月24日上市日起算),期间不得转让股份 [3] - 限售期内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新增的股份也需遵守锁定安排 [4] - 截至公告日,所有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无违规情形 [4] 股本结构变动 - 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650,989,679股(82.50%)降至583,765,031股(73.98%) [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138,111,163股(17.50%)增至205,335,811股(26.02%) [8] - 高管锁定股(5,402,837股)和首发前限售股(430,500,000股)比例未变 [8] 发行对象明细 - 主要发行对象包括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瑞众人寿保险、建投投资、湖南兴湘资本等14家机构 [1][4][5] - 财通基金、诺德基金通过多个资管计划参与认购,合计持股数量未单独披露 [5][7]
军信股份拟发H股 年初完成22亿收购2022A股IPO募24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7-22 14:52
公司H股上市计划 - 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旨在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和境外融资能力 [1] - 上市时间窗口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24个月)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择机推进 [1] - 本次发行是公司国际化战略和海外业务布局的重要步骤 [1]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司以219,681万元收购仁和环境63%股权 交易于2024年11月完成过户 [2] - 配套融资发行价16元/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44亿元 资金于2025年1月到账 [2] - 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 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资 [2] IPO及历史融资情况 - 公司2022年4月创业板上市 发行价34.81元/股 发行量6834万股 [3] - 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65亿元 较原计划24.53亿元少1.88亿元 [3] - 募集资金投向包括污泥焚烧处置 灰渣填埋场 研发中心及流动资金项目 [3] 财务及分红信息 - IPO发行费用1.14亿元 其中中信证券获保荐承销费9425.89万元 [4] - 2022年分红方案为10股派3.8元转增5股 2025年方案为10股派9元转增4股 [4]
金科环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26
询价转让概况 - 转让方Victorious Joy Water Services Limited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金科环境首发前股份6,000,000股,占总股本4.87%,占其持股比例37.72% [1][2]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70%,最终定价15.40元/股,交易金额92,400,000元 [2][6] - 转让采用"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配售顺序,超额认购时按簿记建档规则分配 [3][4] 询价转让流程 - 向418家机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涵盖基金公司78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QFII 44家、私募基金223家等 [4] - 收到13份有效报价,最终10家机构获配,锁定期未披露 [6] - 缴款流程严格执行,资金划转扣除财务顾问费、印花税等费用 [7] 参与方资格核查 - 转让方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符合科创板减持规则及《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 [8] - 受让方均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包括6家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无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情形 [9][10][11] 信息披露与合规性 - 披露《询价转让计划书》及资格核查意见,发布提示性公告 [7] - 全过程符合《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7][12]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5
监事会会议决议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1] - 调整基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3票赞成,0票反对,100%通过率) [1][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000,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 - 回购价格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票赞成,0票反对,100%通过率) [2]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4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 - 公司拟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30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11%,回购完成后总股本将从889,703,140股减少至888,702,840股 [3][8] -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1.99元/股,回购资金约241.06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1][7][8] - 回购价格调整源于2024年度每股派息0.10元,根据公式P=P0-V(P0为原价,V为派息额)重新计算 [7][8] 回购原因分类 - **激励对象异动**:7名首次授予对象因离职或岗位调动失去资格,回购776,500股(离职400,000股+调动376,500股) [4][5] - **绩效考核不达标**:19名激励对象因2023-2024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回购223,800股(基本称职223,800股+不称职0股) [5][6] 审批程序及合规性 - 回购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符合《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无需股东大会再次审批 [6][9][10] -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认为回购价格调整及注销程序合法,未损害股东利益 [9][10] - 律师出具意见确认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 [10] 股本结构变动 - 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000,300股至177,076,767股(占比19.93%),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升至80.07% [8]
菲达环保: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4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涉及31名激励对象合计1,000,3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 [8] - 回购原因包括7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或离职不再具备资格(776,500股),以及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223,800股) [8] - 回购资金约241.06万元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9][10]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每股派息0.10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同步调整回购价格 [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2.49元/股调整为2.39元/股,预留部分从2.09元/股调整为1.99元/股 [9] - 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且调整后价格须大于1元 [9] 审批程序与法律依据 - 该计划已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浙国资考核〔2023〕23号)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4][5] -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调整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7]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操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4][10] 激励计划实施时间线 - 2023年6月获国资监管部门批准,7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5] - 首次授予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向267名激励对象发放2,321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后续由董事会另行决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