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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非恶意失信是为了今后更好地守信
南方都市报· 2026-01-03 23:44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落地 个人征信报告中的特定逾期记录已自动“清零”[2] - 政策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 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2] - 个人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相关记录[2] 政策背景与目的 - 政策旨在解决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个人发生债务逾期 虽已全额偿还但信用记录仍持续影响其经济生活的问题[2] - 体现了社会治理思路从“单纯的信用惩戒”向“信用惩戒与信用修复并重”的转变[2] - 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刚性约束提供必要弹性与补充 为非恶意失信者松绑[2] 政策设计特点 - 修复条件精准 需同时满足“特定时间内”、“一定金额内”、“积极完成还款义务”三个条件[3] - 配套“免申即享”机制 并为个人额外增加两次线下免费查询信用报告的机会以帮助政策落地[3] - 政策不包庇恶意失信 未能按时还款者不被纳入 对恶意逃废债的惩戒力度绝不减弱[3] - 逾期记录“不展示”并非简单删除 征信体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保持不变[3] 政策预期影响 - 激励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偿还欠款、处理历史信用问题 更加珍惜自身信用[3] - 有助于在提振内需、促进消费的背景下 释放合理的消费潜力 让更多人轻装上阵参与经济生活[3] - 为未来探讨是否可能扩大条件范围、惠及更多群体提供了依据和样本[3] 政策相关说明 - 征信记录修复后不再展示 有助于满足未来正常贷款需求 但风控审批仍会综合参考收入稳定性、负债水平等其他指标[4] - 政策本意绝非鼓励盲目借贷 其隐含前提是珍惜此次宝贵的一次性信用重启机会[4] - 政策强调财务稳健与量入为出才是健康消费的前提[4]
刚刚!央行官宣事关信用修复
Wind万得· 2025-12-22 08:48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旨在应对新冠疫情后续影响 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2] - 政策对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 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提供修复机会 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 相关逾期信息将不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展示 [2] - 政策实施采取“免申即享”模式 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 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由央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 [2] - 政策实施后 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还款状态”和“逾期金额”两个数据项将会予以调整 [2] 政策具体执行安排 - 若个人在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相关逾期信息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 [2] - 若个人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相关逾期信息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 [2]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统一进行技术处理 无需个人申请办理 [3] - 个人若发现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规定时间后仍在展示 可通过征信中心400客服热线或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提出处理申请 征信中心受理后应在30天内完成核查处理 [3] 相关机构工作要求 - 征信中心需细化落实举措 做好系统调整 并统筹组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妥善开展相关工作 [5] - 征信中心需协同接入机构建立应答处理机制 对信息主体提出的处理申请 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 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 [5] - 征信中心与接入机构需加大服务保障 畅通线上线下信用报告查询渠道 做好系统设备维护和人员导流准备 满足社会公众了解自身信用的需求 [5] - 接入机构需规范征信业务开展 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个人信贷信息 并不断提升自身信贷风控能力 合理使用信用信息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公众合理融资需求 [5] 其他配套事项 -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十四项不再适用 [6] -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 个人信息主体可以在每年两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基础上 额外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两次 [6]
重磅!央行正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这类人的不良征信记录将不予展示,专家解读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12:59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 [1] - 该政策计划在履行相关程序并进行技术准备后,于明年初执行 [1] - 政策适用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新冠疫情以来发生的一定金额以下违约,二是已全额偿还 [1] 政策逻辑与目标 - 政策核心逻辑在于平衡信用体系的约束性与社会公平性,针对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短期违约 [2] - 政策核心是从单纯的"信用惩戒"向"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转变,体现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理念的进步 [2] - 信用修复机制重点在于"教育"与"救济",目标是救济那些非恶意失信的群体,而非包庇"老赖" [3] 政策执行与风险防范 - 信用修复绝非简单的"征信洗白",是一个有条件、有程序、有时限的过程,通常要求借款人已结清所有欠款并保持良好记录 [3] - 政策设计和执行必须精细,要防止有人利用修复机制进行"投机性"失信,修复的门槛、条件和审查流程应该精准、严格 [3] 现行征信体系背景 - 根据现行《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保存5年,超过5年应予以删除 [4] - 有观点指出5年的不良记录期限降低了经济主体获取资金的可能性,抑制了消费和投资 [4] - 在2020年以前,央行征信系统实际不良记录展示时间为2年,而彼时金融机构的风险水平并未高于当前 [4] 对个人的影响 - 对个人而言,政策有助于打破"一朝失信,终生受限"的困境,避免因一次失误而长期在贷款、求职、租房、出行等方面受限 [5] - 政策传递出只要积极履行义务、纠正错误,信用可以恢复的信号,将激励个人主动偿还欠款 [5] - 修复信用意味着恢复个人的金融"通行证",有助于其改善生活、实现个人发展 [5] 宏观经济效益 - 从宏观层面看,政策有助于释放消费潜力、改善信贷生态、提振市场信心 [6] - 信用恢复将使更多居民重新获得贷款资格,促进消费与小微经营融资 [6] - 信用修复将减少因信用记录"误伤"带来的信贷扭曲,优化风险识别,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普惠金融质量 [6]
个人征信将可修复,快速删除不良记录有两大前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8 18:1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计划在明年初实施一次性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疫情期间满足特定条件的个人违约信息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 [1][3] - 该政策旨在帮助个人加快修复信用记录,同时发挥违约信用记录的约束效力,是监管部门对个人征信痛点问题的关注 [1][3] 个人信用救济政策条件 - 政策适用需满足两大条件:违约金额在一定范围以内,且相关贷款已经还清 [3] - 该政策相当于对切实存在困难而发生逾期的个人提供了一次“信用特赦” [3] 现行征信体系挑战 - 根据现行《征信业管理条例》,违约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借款人可能在此期间内难以获得金融服务 [6] - 2023年我国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约8亿人次,上千万人存在不良记录,5年保存期可能抑制消费和投资 [6] - 当前信贷环境呈现“短期、小额、高频”的网贷化倾向,短期逾期行为对未来违约风险的预测意义会迅速减弱,统一的5年保存期限可能不合时宜 [7][8] 征信体系优化建议 - 建议对个人征信不良信息保存期管理机制进行调整,避免一刀切,例如对不同贷款类型的不良信息进行分层处理 [8] - 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层次的征信体系,并可参考国际经验如美国BNPL(先买后付)模式中特别小额贷款不上征信的做法 [8]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 -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对失信信息实施按严重程度分类管理,并设置不同公示期限 [10] - 2024年人民法院通过信用修复机制使282.1万人次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失信名单人数10年来首次下降 [11]
央行正研究个人信用救济政策!这类违约将不在征信中展示
搜狐财经· 2025-10-27 22:43
文章核心观点 - 人民银行正研究实施一次性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加快修复信用记录 [1] 征信系统作用与现状 - 人民银行运营的征信系统对企业和个人金融违约行为进行记录,供金融机构查询和风险评估,已运行20多年 [1] -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系统中违约记录的存续期为5年 [1] - 过去几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个人发生债务逾期,即使事后全额偿还,信用记录仍持续影响其经济生活 [1] 信用救济政策具体内容 - 政策针对疫情以来发生违约的个人,若违约金额在一定标准以下且已归还贷款,其违约信息在征信系统中将不予展示 [1] - 该措施旨在帮助个人修复信用,同时发挥违约信用记录的约束效力 [1] - 政策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由人民银行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技术准备,计划在2026年初执行 [1]
警惕“征信修复”骗局
新华网· 2025-08-12 14:30
征信修复骗局本质 - 中介机构宣称提供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异议投诉咨询及代理投诉等服务[1] - 主要手段包括教唆消费者捏造事实、代替投诉、缠诉闹访以施压金融机构[1] - 实际目的是协助逃废个人债务或减免息费等无理诉求[1] 征信修复合法性 - 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官方概念[1] - 所有商业收费模式的征信修复均被定性为骗局[1] - 法院已对信用卡征信修复伪造文书案作出判决 违法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 征信体系管理规范 -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 自不良行为终止日起计算[1] - 超过5年的不良记录应当被删除[1] - 非个人原因造成的不良记录(如信用卡盗刷)可通过银行提供证明后向人民银行申请删除[2] 风险与治理 - 接触黑灰中介可能导致钱财损失及个人信息泄露[2] - 泄露信息可能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冒名网贷等违法行为[2] - 需加强网络虚假广告管控 加大打击力度并强化征信记录管理流程[2] 消费者教育 - 需普及征信法律法规 明确征信收集、管理、使用途径及不良记录产生与消除机制[2] - 应树立对征信记录的正确认知 避免轻信短期修复承诺[1][2] - 个人需按时归还贷款以维护良好征信记录[1]
央行重磅!刚刚,八大金融政策发布!
天天基金网· 2025-06-18 13:07
2025陆家嘴论坛核心内容 - 论坛主题为"全球经济变局中的金融开放合作与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将发表主题演讲 [1] 央行八项金融开放举措 - 设立银行间市场交易报告库,汇集分析银行间债券、货币、衍生品、黄金、票据等金融子市场交易数据 [2] - 设立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推进数字人民币国际化运营与金融市场业务发展 [2] - 设立个人征信机构,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个人征信产品,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3] - 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开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业务规则支持上海发展离岸贸易 [4] - 发展自贸离岸债,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国际规则标准,拓宽"走出去"企业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融资渠道 [4] - 优化升级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实现优质企业与境外资金高效融通,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4] - 在上海"先行先试"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创新,包括航贸区块链信用证再融资业务、跨境贸易再融资业务、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容等试点 [4][5] - 会同证监会研究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完善外汇市场产品序列,便利管理汇率风险 [4] 人民币国际化进展 - 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全口径计算下全球第三大支付货币 [6] -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权重位列全球 [6] - 主权货币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国内财政纪律和金融监管,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