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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交易概述 - 安源煤业拟以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资产置换 [1] - 交易差额部分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1] 交易合规性说明 -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 [1] - 相关主体最近36个月内未因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参与资格要求 [1]
安源煤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资产置换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7%股份(8,550万股)进行等值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1] - 交易对方为关联方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钨发展,构成关联交易 [2] 交易程序合规性 -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履行法定程序,包括内幕信息管控、进程备忘录制作及上报交易所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关联董事及监事在董事会和监事会表决时回避 [2] - 公司于2025年5月发布筹划公告及进展公告,持续披露交易动态 [2] 法律文件有效性 - 公司董事会声明提交的法律文件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要求,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3] -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安源煤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资产置换交易方案 - 安源煤业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等值置换 [1] - 交易价格差额部分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1] -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1]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情况 - 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完成尽职调查 [1] - 核查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文件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1] - 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要求 [1] - 交易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1] 合规性承诺 - 中信证券确认已严格执行内核审查程序并获得内核机构批准 [1] - 独立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并执行风险控制制度 [1] - 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证券欺诈问题 [1] - 经办人员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记录 [1]
安源煤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7
交易概述 - 安源煤业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金环磁选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1] -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合规性进行核查 [1] 交易合规性核查 - 拟置入资产金环磁选57%股权过户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 [1] -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拟置入资产完整权利,无限制转让情形,不影响金环磁选合法存续 [2]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金环磁选控股权 [2] 交易影响分析 - 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且不影响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的独立性 [3] - 交易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 - 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关承诺 [4] 交易程序进展 - 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在《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1]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4]
安源煤业: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7
公司基本情况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由萍乡矿业集团等六家企业联合设立,200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97 [1]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989,959,882元,法定代表人为熊旭晴,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总部在南昌市 [2] - 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采、销售、物资贸易、码头转运、瓦斯发电、机械加工等多元化业务 [2] 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计划以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置换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57%股份,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2] - 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977.10万元,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36,869.86万元,差额107.24万元由江钨发展以现金支付 [6] - 重组涉及将母公司除货币资金、短期借款等特定科目外的煤炭业务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再以其股权进行置换 [3] 备考财务报表编制 - 备考报表基于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编制,假设交易已于2024年1月1日完成 [5][6] -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金环磁选2024年度报表均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 [5][6] - 编制采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差额107.24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 [6][7] 标的资产情况 - 赣州金环磁选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1.5亿元,主营磁电设备开发、矿山冶金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法定代表人黄会春,企业类型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 - 业务范围涵盖磁性材料、有色金属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及进出口贸易等 [4] 会计政策要点 - 固定资产中矿井建筑物按原煤产量计提折旧(6元/吨),其他类别采用直线法折旧,残值率5% [47][48] - 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其他按10年摊销 [52] - 研发支出区分研究阶段(费用化)与开发阶段(资本化),资本化需满足技术可行性等五项条件 [53] 资产减值处理 - 长期资产减值测试以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为准 [55] -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及未完工无形资产每年强制测试,其他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测试 [54] - 资产组定义为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减值损失按单项或资产组计算 [55]
安源煤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7
交易概述 - 安源煤业拟以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置换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57%股权),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1] - 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证监会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及防范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规定 [1] 财务影响分析 - 交易前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股,交易后备考每股收益提升至0.03元/股,消除亏损并实现盈利 [2] - 交易不导致每股收益摊薄,反而改善上市公司盈利指标 [2] 填补回报措施 - 加强金环磁选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以达成经营计划预期效益 [2]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运营效率 [2] - 严格执行现行利润分配政策,承诺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3] 相关方承诺 - 控股股东江钨控股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不侵占利益,并接受监管约束 [4] - 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勤勉履职,约束职务消费,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 [4]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 - 中信证券确认交易符合国务院及证监会相关规定,未摊薄每股收益且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5]
安源煤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7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 - 安源煤业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等值置换 [1] -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1] 独立财务顾问职责 -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负责尽职调查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1] - 中信证券承诺其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1] - 中信证券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且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1] 信息披露与合规 - 中信证券确认本次交易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本次交易方案已通过中信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 - 中信证券承诺严格执行保密措施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1] 文件提交与公告 - 中信证券将按规定制作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并随重组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网公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