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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观察 地方金控、产投半年业绩如何?产业基金布局成亮点
南方都市报· 2025-07-24 17:00
地方国资产投及金控平台上半年业绩表现 -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上半年营收667亿元,同比增长48%,利润总额5.5亿元,本土业务投资存量规模近1200亿元[3][4] - 深圳龙岗金控公司营收20470万元,净利润8009万元,完成8个投资决策项目及10个尽调项目[3] - 浙商金控营收同比增长33.5%,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1%,新增业务投放超133亿元[3][4] - 海南控股营收同比增长77.47%,利润完成年度计划51.19%,投资额68.53亿元[3][4] - 广州金控归母净利润增长34%,"基金群"新增72个项目,投资14.38亿元[3][4] - 四川发展资管营收7.36亿元(+17.77%),拨备前净利润3.97亿元(+17.29%),项目投放42.86亿元[3][4] 地方产投及金控平台的投资布局特点 -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省内业务投放占比近50%,重点支持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5] - 深圳龙岗金控设立5支基金(含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对接70余个招商项目[3][6] - 广州金控通过天使母基金、科创母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形成"基金群",上半年投资广州本地项目30个(金额7.19亿元)[6][8] - 安徽省投资集团新兴产业投资18.6亿元,未来产业投资1.3亿元,所投企业新增上市5家[7] - 上海国投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实现5.3倍放大效应,未来产业母基金放大6.1倍[7] - 成都科创投母子基金规模99亿元,撬动杠杆16.5倍,支持300余家科创企业[7][8] 母子基金模式及管理机制创新 - 广州产投资本对32支参股子基金开展绩效考评,6支A级子基金聚焦行业高、返投落地率高[9][10][11] - 成都天使母基金形成30亿元子基金规模,投资13个天使期项目(2.32亿元),筹建90亿元未来产业基金[8] - 母基金行业进入3.0阶段,从单一基金发展为集群化矩阵,注重省级、市级、区县级联动[11]
重构破局,打造一流金融控股平台
新华日报· 2025-07-11 06:53
公司概况 - 截至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达2570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12.5%2024年净利润达33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10% [1] - 公司拥有银行、证券、寿险、财险、信托、期货、公募基金、金融租赁、保险经纪9张金融牌照获得融资担保、私募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企业征信、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金融业务资质7项 [2] - 金融资产比重接近九成全链条金融体系更加丰满金融产业集群优势更加突出 [7] 发展历程 - 1995年5月19日组建苏州市国际经济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合5家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总资产18亿元净资产1.9亿元 [3] - 2001年更名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亿元增加到5亿元获得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称号 [4] - 2001-2003年完成24家企事业单位改制清算撤销11家重新挂牌运营13家 [5] - 2006年介入创业投资领域探索母基金发展路径目前管理基金规模近80亿元打造"母基金+直投"模式 [6] 业务布局 - 成为东吴证券、苏州银行、苏州信托、东吴人寿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发起设立多家担保和征信公司 [6] - 创设苏州基金、苏创投集团、苏州资管集团、东吴财险、苏州数智科技公司等企业 [7] - 打造苏州市首个共享式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 [8] - 苏州信托与法院合作提供破产重整和市场化重组方案融资再担保公司成为苏州首家取得"信用保护合约核心交易商"资质的担保机构 [9] 战略定位 - 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到聚焦金融主责主业再到打造地方金融控股平台实现三次战略跨越 [2] - 坚持"一主和适度多元业务向主业集中剥离非核心业务"导向 [7] - 提出"数科联动、黏连耦合、协同创新、质效提升、普惠民生"战略方针 [7] - 坚守服务实体经济主责主业践行金融服务实体、服务产业投资的初心使命 [9]
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8:16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2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3,415,381,49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68,325,601股后的3,347,055,8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合计派发281,152,694.84元(含税)[1][2] - 本次分配为纯现金分红,不涉及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中,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实际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计算为0.0823元/股[3]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0823)元/股,因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3]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0日[1][3] 红利派发实施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已指定交易股东可于发放日领取,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3]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桐乡市润桐控股所持股份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4] 税收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税,按持股期限差异化计税: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超1年免税[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756元[7] - 沪股通投资者同样适用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0756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每股实际派发0.084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