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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3-03-14 19:12
股票简称:彩蝶实业 股票代码:603073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ADY INDUSTRY CO., LTD.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 ...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3-02-13 00:08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之张红星、范春跃承诺:(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本承诺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 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之闻娟英、蔡芳、杨忠明、孙汉忠承诺:(1) 1-1-1 限制 浙 ...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3-02-13 00:04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 ...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23-02-06 00:09
发行相关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6][117][120]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1600万股[7] - 预计发行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7] - 初步询价日期为2023年2月8日[125]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7] - 部分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8][12][20][21][44] - 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20][21]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3567.23万元,同比下降11.39%[85]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81.47万元,同比下降16.17%[85] - 2023年一季度预测营业收入为16000 - 17500,较2022年一季度上升1.99% - 11.56%[88] - 2023年一季度预测净利润为1900 - 2200,较2022年一季度下降10.65% - 上升3.45%[88] 财务指标 - 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02864.04万元,负债总额35939.83万元[114] - 2022年6月30日流动比率1.59倍,速动比率1.01倍,资产负债率(合并)34.94%[116] - 2022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6.86次/年,存货周转率3.41次/年[116] 募投项目 - 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总投资58346.00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49635.00万元[118] -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实施募投项目,到位后加快推进建设[46] 未来展望 - 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网络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开拓国际知名客户[47] - 公司未来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49] 股权结构 - 发行前施建明直接持有公司47.4988%的股份,施屹直接持有25.3810%的股份[40][43][108] - 施建明和施屹直接、间接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74.8359%的股份[108][152] 其他事项 - 2021年9月底至11月初,公司涤纶长丝生产受能耗双控及限电政策影响,生产规模缩减[69][15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耗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不断提升[71][158] - 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38%、49.45%、48.80%和58.31%[78][134][135][140]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3-02-06 00:0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