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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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速递】近期关于发票业务类问题热点答疑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17:15
红字数电发票开具规则 - 允许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情形包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 [1] - 在以下四种情况下不允许对蓝字发票发起红冲:1) 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2)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3) 蓝字发票“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4) 对方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或“注销” [1] 发票作废与冲红规定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冲红 [1] - 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可按作废处理,但需收回所有联次 [3] -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当月作废需满足三个条件:1)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2) 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3) 购买方未抵扣或未做用途确认 [4] - 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发生销售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4] - 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也遵循上述作废与冲红规定 [5] 新电子税务局数电票下载与打印 - 企业开具的发票可通过【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路径,查询“开具发票”后,选择数据并点击【交付】,可下载PDF、OFD、XML格式或直接打印 [5] - 企业取得的发票可通过相同路径,查询“取得发票”后,选择数据并点击【下载】,可选择二维码下载或直接下载PDF、OFD、XML格式,也支持直接打印 [6][8] - 系统支持批量下载发票,在【全量发票查询】结果中勾选所需发票,点击【下载】-【下载选中】选择文件类型即可,可通过【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查看进度 [10] 增值税简易计税与进项税抵扣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或水利工程供应天然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5][16]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以下规则抵扣进项税额:取得铁路电子客票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按发票上列明的税额抵扣;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按公式“票面金额÷(1+3%)×3%”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18] - 上述进项税额抵扣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不一致的规定以新公告为准 [19]
12366热点问答|发票额度及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8 10:23
数电发票额度管理 - **数电发票总额度定义**: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2] - **额度调整机制**: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调整发票总额度[2] - **额度共享规则**: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各类发票,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2] - **额度恢复时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可用发票额度是在每月(季)纳税申报之后恢复,而非每月1日自动刷新[2] 数电发票总额度动态调整方式 - **月初赋额调整**:信息系统每月初自动对纳税人的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3] - **赋额临时调整**: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的一定比例时,信息系统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当月发票总额度[3] - **临时调整示例**:2025年8月初成立的A公司初始额度为750万元,当实际已使用额度达到600万元(达到一定比例)时,经系统扫描无问题后,临时增加额度至900万元[3] - **赋额定期调整**: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历史经营及额度使用情况,自动对当月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例如B公司初始额度750万元,根据7月至12月使用情况,次年1月初额度调整至850万元[4] - **人工赋额调整**: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变化申请调整,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未发现异常后予以调整,例如C公司从系统临时调整的900万元申请人工调增至1200万元[4] 数电发票额度查询与调整申请流程 - **额度查询路径**: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热门服务】进入【发票业务】或【税务数字账户】,在【开票情况概览】中查看当月发票总额度及当前可用发票额度[5][7] - **调整申请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发票业务】模块选择【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点击【可用发票额度】旁的【去调整】进入申请模块[8] - **申请提交与审核查询**:进入模块后选择【新增申请】,填写内容后提交,申请提交后可在【我要办税】-【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的【审核状态】项目下查看审核情况[10]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流程 - **登录与入口**: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16][17] - **税源信息采集**:进入页面后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点击新增税种选择印花税,进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后点击【新增税源】[19][20] - **信息填写**:选择税款所属期,申报期限类型为【按次申报】,应税凭证名称填写,税目选择【产权转移书据】,子目选择【股权转让书据】,据实填写计税金额和应税凭证数量后保存[20][21] - **申报与缴款**:系统返回合并申报界面后,纳税人自行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并勾选提交,申报成功后需对申报结果进行信息确认声明,随后可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税款缴纳[21][22][23]
【涨知识】交通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7 09:27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政策 -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 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因此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 -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 -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1+9%)×9% [2] -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1+3%)×3% [2]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3] - 员工因工作原因打网约车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4] 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 为非雇员(如受邀进行培训的大学教授)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 [6] -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奖励优秀员工的旅游往返机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 数电发票用途确认要求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受票方取得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的,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 [11] - 该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2] 企业年金领取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 [14] - 按季领取的年金,应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15] - 示例:按季领取47,272元企业年金,平均每月领取额为15,757.33元,对照月度税率表,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本季度应纳税额为5,224.41元 [16] - 因该笔年金已全额单独计算纳税,因此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16] - 个人因出境定居或死亡后,其受益人或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18] - 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18]
税费诉求回音壁 | 第18期:差旅费用抵扣进项税额哪些能抵?应该怎么抵?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2 09:44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政策变更 - 自2025年10月1日起,航空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凭证发生变更,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不再允许抵扣,仅凭增值税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抵扣进项税额,且直接按票面税额勾选抵扣,无需计算 [2] - 自2025年10月1日起,铁路出行服务进项税抵扣凭证发生变更,原纸质铁路车票不再允许抵扣,仅凭增值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纸质铁路车票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2] - 公路、水路等其他乘车出行服务,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长途客运手撕客票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则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 [3] 通行费进项税抵扣规定 -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3] -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公式“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 (1+5%) × 5%”计算抵扣 [3] - 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不得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3] 住宿费进项税抵扣规定 - 因公住宿发生的住宿费,除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外,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3] - 员工因公司经营需要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在取得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允许认证抵扣 [3] - 公司因经营需要组织员工集体培训或个人培训所产生的住宿费,允许认证抵扣 [3] 预收租金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0][11] - 因此,一般纳税人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的租金收入,例如一次性收取三年共300万租金并开具发票,应当在取得租金收入的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10][11] 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3]
【涨知识】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不同类型的票据,如何抵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7 08:49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2] - 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 [2]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价+燃油附加费) ÷ (1+9%) ×9% [3] - 铁路电子客票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1+9%)×9% [3]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在附表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填在附表二第8b栏"其他" [6] - 第10栏反映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6] 专用车辆购置税退税 - 纳税人购买了专用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后,若该车辆列入《目录》,可申请退税 [14] - 销售方需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 [14] - 纳税人凭免税标识及其他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4] 新办纳税人税务信息确认 - 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新办纳税人开业 [16] - 可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包括一般纳税人登记、录入银行信息等业务 [18][20][24] - 办理前需完成实名认证,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APP注册即代表实名认证完成 [26]
【轻松办税】电子税务局App开票数据统计及发票领用查询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2 21:06
开票数据统计及发票领用查询功能 - 汇总数据包括按发票种类统计(领票)、按发票种类统计(开票)、按税率/征收率统计数据 [2]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查询发票汇总数据 [2] 功能路径 - 通过【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信息查询】-【开票数据统计及发票领用查询】进入界面 [3] - 也可通过首页自定义模块或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3] 操作步骤 - 前置条件为存在发票领票及开票数据 [4] - 登录后通过功能菜单或首页自定义模块进入查询界面 [4] - 可切换查询界面查看"发票种类(领票)"、"发票种类统计(开票)"、"按税率/征收率"统计数据 [6] - 需选择【发票来源】、【发票种类】并设置【查询周期】、【选择时间】后点击查询 [9] - 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具体发票种类查看详情 [10][12][13][15] 发票种类联动规则 -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包含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数电纸质发票等6类 [16] -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包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8类 [16][17]
公司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这样申报抵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7 18:07
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指南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进项税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 [3] -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 需填写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项目中 [5] - 航空/铁路电子客票(数电发票)需填入"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 与纸质专票处理方式一致 [8] 申报表填写规范 - 申报表需完整填写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及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4][6] - 进项税额分类填报包含:认证相符专票(分本期认证/前期认证)、其他扣税凭证(海关/农产品/代扣代缴等)、旅客运输服务凭证等 [4][6][8] - 外贸企业需单独填报进项证明 示例显示某企业填报金额为1000万元 [6] 特殊凭证处理 - 农产品收购发票需与加计扣除项目分开填报 加计扣除栏次标记为不可填报项("-") [4][6] - 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需单独列示 与旅客运输服务抵扣分属不同栏次(第9栏 vs 第10栏) [4][6] 注:本文档内容涉及税务申报操作指引 原始数据来源于北京税务部门发布的操作规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