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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维科技(836957)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27 20:00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 [3] - 活动时间是2025年5月23日15:00 - 17:00 [4] - 活动地点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络远程进行 [4] - 参会人员为通过网络参与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周述辉、董事会秘书冯妙、财务负责人陈良华、保荐代表人朱奎 [4][5] 技术与业务进展 - “废旧动力电池免放电破碎设备”专利是研发实力体现,公司专注高分子材料环保助剂领域,暂未实施该技术商业化应用 [5] 公司治理与内控 - 过去一年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规范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与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内控建设,保障运营规范性与风险可控性,提升了整体治理水平 [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通过业绩说明会等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按要求充分信息披露,设投资者热线及联系邮箱,未来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提高部门专业能力、提供更多沟通渠道 [7] 融资与扩张计划 - 未来根据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扩张计划及融资方案,新建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完工,目前无针对该项目融资计划 [8]
南矿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4-03 21:12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anchang Mineral Systems Co., Ltd.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 30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 |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总股本的 | | | 万股,发行数量为发行 ...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3-06 19:31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anchang Mineral Systems Co., Ltd.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 30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4-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 发行股票类型 |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司拟发行新股不超过 5,100.00 万股,发行数量 不低于发行后 ...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2-20 21:16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anchang Mineral Systems Co., Ltd.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 30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