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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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相继计划减持 金丹科技“2025年第一发展要务”再次延期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08 23:58
股东减持 - 广州诚信计划在6月30日至9月29日减持不超过563.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93%(剔除回购专户后3.00%)[1] - 广州诚信此前持股比例从6.05%降至3.19%,本次减持后可能仅剩0.26%[2][3] - 首中教育作为第二大股东(持股5.13%)计划在5月16日至8月15日减持不超过60万股(占总股本0.31%)[4] 股权结构变动 - 董事长张鹏因离婚分割2400万股(占总股本12.47%)至前妻李中民,过户手续已完成[6] - 张鹏持股比例从30.69%降至18.22%,李中民新增持股12.47%[6] 财务表现 - 2025年Q1营收3.44亿元(同比降1.73%),净利润3861.29万元(同比增125.85%),主因原材料玉米价格下降[7] - 2024年营收15.05亿元(同比增6.15%),归母净利润3749.12万元(同比降56.01%)[8] 重点项目延期 - "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原定2024年8月投产,首次延期至2025年8月,现再度推迟至2026年6月[8] - 该项目被列为"2025年第一发展要务",旨在补全产业链并提升竞争力[8]
今年8月建设完成!总投资8.82亿,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
synbio新材料· 2025-05-09 13:18
公司项目进展 - 公司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正在建设中 预计2025年8月建设完毕 总投资约8.82亿元 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 [1] - 项目建成达产后 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13.81亿元 年均净利润1.53亿元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0.71% [1] - 公司已形成年产乳酸及乳酸盐产品18.3万吨的生产能力 乳酸及系列产品产能位居行业领先地位 [1] 公司战略布局 - 公司通过建设聚乳酸项目延伸产业链 利用乳酸生产的技术和成本优势 满足国内外市场对聚乳酸产品增长的需求 [1] - 该项目旨在丰富产品线 实现乳酸和聚乳酸在新兴领域的应用 为公司打开新的利润增长空间 [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44亿元 同比减少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1.29万元 同比增长125.85% [2][3] - 2025年第一季度扣非净利润3295.56万元 同比增长216.9% 基本每股收益0.20元/股 同比增长122.22% [2][3] - 2024年营业总收入15.05亿元 同比增长6.15% 归母净利润3749.12万元 同比下降56.01% [4] 业绩变动原因 -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主要由于乳酸系列产品销量与上年同期持平 同时主要原材料玉米价格同比下降 推动利润水平提升 [4] - 2024年净利润下降56.01% 扣非净利润下降71.51% [4] 行业动态 - 行业关注合成生物学在高分子材料 生物制造等领域的应用 相关初创公司获得670万美元种子轮融资 [7] - 天津大学成立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 推动行业技术发展 [7]
金丹科技(300829) - 300829金丹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5-04-29 21:18
项目进展 - 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正在建设,预计2025年8月建设完毕 [2][5][16] - 年产5万吨乳酸扩产改造项目投产后,乳酸及其衍生品整体设计产能将达年产23.3万吨 [6] - 年产1万吨丙交酯项目因技术进步使用价值下降,已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后续公司将精力放在7.5万吨聚乳酸项目 [7] 业绩相关 - 2025年一季度毛利率大幅增长,原因是乳酸系列产品销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原材料玉米价格同比下降 [3][5] - 2024年度外销收入5.41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5.95%,2025年一季度产品出口收入占比与2024年度基本持平 [3][5] - 2024年因计提减值准备,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139806亿元 [5] 发展战略 - 未来盈利增长驱动因素包括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拓展国外重点市场、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 [4] - 可降解业务将以PBAT、丙交酯和聚乳酸、改性材料为重点,系统规划市场推广工作 [6] 其他问题 - 7亿元可转债尚有5.235亿元未实现转股,未提及推动全面转股举措 [2] - 2025年一季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超30%,原因是自2024年二季度起普遍上调职工薪资 [4] - 无中和剂法生产L - 乳酸研发项目处于小试阶段,因涉及复杂工艺,条件优化和稳定控制难度大,筛选合适菌株需大量实验和时间 [6] - 实控人张鹏与李中民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是双方协商一致结果,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