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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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30 02:58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洪定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3][4] - 洪定优先生此前因原董事吴黎明辞职,已于2025年12月12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16][17] 对子公司的财务资助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21] - 该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因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2.95%股权 [22][23] - 本次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吴刚、汪艺威、吴罕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7][8][29]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0,00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0%,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31] 金融衍生业务计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同意2026年开展期货套保的年度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9][36]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规避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项目利润,因钢材占公司项目总成本60%以上 [35] - 交易品种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的热轧卷板期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6]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4][37] 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定于2026年1月14日14:30在公司总部召开 [12]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及互联网投票平台规定时间 [44][45] - 会议将审议相关议案,其中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7]
盛业(06069.HK)披露为一间联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2月22日股价上涨1.25%
搜狐财经· 2025-12-22 18:05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截至2025年12月22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11.37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25% [1] - 当日开盘价为11.3元,最高价11.39元,最低价11.02元,成交额达9004.53万元 [1] - 近52周股价最高为14.71元,最低为5.78元 [1] 财务资助协议核心内容 - 公司通过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盛隆、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盛业保理与联属公司宁波国富订立补充融资支持协议 [1] - 协议旨在支持宁波国富的业务发展及供应链金融业务 [1] - 财务资助A:盛隆按其35%持股比例为宁波国富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盛业保理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1] - 财务资助B:盛隆将与宁波开投按持股比例向宁波国富提供股东借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 两项财务资助合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1亿元,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宁波国富已动用约人民币8.688亿元财务资助 [1] 交易性质与董事会意见 - 该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及一般披露责任,因相关资产比率超过8%,需遵守上市规则第13.13、13.15及13.16条 [1] - 董事会认为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1]
天禾股份: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3:40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董事会及8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向参股公司雷州市广垦东西洋米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4.32万元 [1] - 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 年利率为4.785% 公司按19%出资比例提供资金 [1] - 相关公告已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 编号为2024-051和2024-063 [1] 财务资助进展状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米业公司未归还财务资助本金24.32万元及相应利息 [1] - 逾期本金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2% [2]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该事项不会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公司应对措施 - 已与米业公司进行沟通并发出书面敦促偿还函 [2] - 在款项归还前不再提供新借款 [2] - 保留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 [2] - 将持续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以维护公司权益 [2] 信息披露承诺 - 公司将严格按深交所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所有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为准 [2]
中创物流: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6:17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并于2025年4月2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向合营公司大连港散货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7,2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三年,借款年化利率参照LPR由双方股东协商确定 [1] - 另一方股东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1] - 公司已与合营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343万元,另一方股东正在履行内部程序暂未签订合同 [2] 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 借款金额为4,343万元,期限三年,利率为浮动利率(1年期LPR),每月调整一次 [2][3] - 利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最后月份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3] - 还款分两期:一期为借款满两年后的次月,二期为借款期满之日 [3] - 提前还款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否则按原利率和期限计息 [3] - 逾期还款将按合同年利率加收0.5%的年利率计收罚息 [4] - 出借方有权根据借款方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借款 [3] 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存在无法偿还利息或本金的风险 [5] - 公司通过向合营公司委派董事及高管及时掌握经营动态,并监控其偿债能力及资金用途 [5] 累计财务资助金额 - 本次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4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 [5] -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对其他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