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风电
搜索文档
粤鲁联手,60亿绿能项目将落户临沂
新浪财经· 2025-12-30 11:09
公司战略转型与市场布局 - 广东建工正通过旗下能源投资平台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速向“基建+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型 [1] - 公司近期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签署《绿色甲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拟投资建设绿色甲醇、绿色LNG及集中式风电项目,这是其在山东绿色能源领域的又一重大投资 [1] - 粤水电能源集团自去年起已进入山东市场,先后在菏泽曹县和济南落地了两家子公司 [4][9] 山东郯城县投资项目详情 - 项目规划建设年产20万吨绿色甲醇、6.5万吨绿色LNG,并配套建设500MW集中式风电项目,预估总投资约60亿元 [2] - 郯城县政府将协助项目前期开发、手续办理及后续工程建设,并支持共同协商成立生物质收储平台,以保障绿醇生产所需生物质、动物粪便的稳定供应 [2] - 粤水电能源集团将在郯城县成立一体化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主体,并在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选点及数据收集分析等前期工作 [2] 公司与合作方优势及长期规划 - 粤水电能源集团将郯城县列为核心产业投资重点,计划发挥其在绿色甲醇方面的引领示范和规模集聚效应,并优先考虑将研发成果和科研项目在郯城县转移转化 [3] - 公司将协助郯城县开展人才引进,推动打造风力发电制氢醇领域区域性人才高地 [3] - 广东建工作为广东省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在水利水电、市政工程领域积累深厚,可为能源项目提供“基建+能源”协同优势 [3] 公司背景与近期财务表现 - 广东建工成立于2001年12月,于2006年8月上市,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主营业务包括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机电安装以及清洁能源发电 [3] - 粤水电能源集团成立于2023年1月,注册资本10亿元,聚焦“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具备全周期管理能力 [3] - 广东建工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33.88亿元,同比增长5.29%,归母净利润5.58亿元,同比下降13.35% [9]
粤鲁联手,60亿绿能项目将落户临沂!广东基建龙头重仓山东,济南菏泽已先行
大众日报· 2025-12-29 16:42
公司战略转型与市场布局 - 公司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正通过旗下能源投资平台加速向“基建+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型 [1] - 公司旗下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政府签署协议,拟投资建设绿色甲醇、绿色LNG及集中式风电项目,这是其在山东绿色能源领域的又一重大投资 [1] - 公司旗下粤水电能源集团自去年开始已进入山东市场,先后在菏泽曹县和济南落地了两家子公司 [3] 本次投资项目详情 - 项目规划建设年产20万吨绿色甲醇、6.5万吨绿色LNG,并配套建设500MW集中式风电项目,预估总投资约60亿元 [1] - 粤水电能源集团将在郯城县成立一体化项目公司,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并在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选点及前期资料工作 [2] - 郯城县政府将协助项目前期开发、手续办理及后续运营,并支持建立生物质收储平台,保障生产所需生物质、动物粪便的稳定供应 [2] 公司背景与业务协同 - 公司是广东省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主营业务包括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机电安装以及水力、风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 [3] - 粤水电能源集团成立于2023年1月,注册资本10亿元,聚焦“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具备全周期管理能力 [3] - 公司在水利水电、市政工程领域的深厚积累,可为能源项目提供“基建+能源”的协同优势 [3] 山东地区子公司设立情况 - 济南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于去年5月9日在济南章丘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由粤水电能源集团持股85% [8] - 曹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于去年6月11日在菏泽曹县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由粤水电能源集团全资控股 [8] 公司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33.88亿元,同比增长5.29% [8] - 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5.58亿元,同比下降13.35%;扣非净利润为5.5亿元,同比下降14.84% [8] - 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6亿元,上年同期为-8.22亿元 [8]
广东建工拟规划建设年产20万吨绿色甲醇、6.5万吨绿色LNG项目
智通财经· 2025-12-26 22:28
项目投资协议 - 广东建工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能源集团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绿色甲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1] - 协议拟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投资建设绿色甲醇、绿色LNG及集中式风电项目[1] 项目规划与产能 - 项目规划建设年产20万吨绿色甲醇[1] - 项目规划建设年产6.5万吨绿色LNG[1] - 项目配套建设500MW集中式风电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核定情况为准[1] 项目投资规模 - 项目预估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1]
广东建工(002060.SZ)拟规划建设年产20万吨绿色甲醇、6.5万吨绿色LNG项目
智通财经网· 2025-12-26 22:24
项目投资协议 - 广东建工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能源集团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绿色甲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1] - 协议拟在临沂市郯城县投资建设绿色甲醇、绿色LNG及集中式风电项目[1] 项目具体规划 - 项目规划建设年产20万吨绿色甲醇[1] - 项目规划建设年产6.5万吨绿色LNG[1] - 项目配套建设500MW集中式风电项目[1] - 以上规划以最终核定情况为准[1] 项目投资规模 - 项目预估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1]
广东建工(002060.SZ):拟投资建设绿色甲醇、绿色LNG及集中式风电项目
格隆汇· 2025-12-26 22:11
项目投资协议 - 广东建工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绿色甲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1] - 协议拟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投资建设绿色甲醇、绿色LNG及集中式风电项目[1] 项目具体规划 - 项目规划建设年产20万吨绿色甲醇[1] - 项目规划建设年产6.5万吨绿色LNG[1] - 项目配套建设500MW集中式风电项目[1] - 项目规划内容以最终核定情况为准[1] 项目投资规模 - 项目预估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1] - 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1]
广东建工:子公司签订绿色甲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预计总投资约60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6 21:00
公司投资协议 - 广东建工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绿色甲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1] - 协议拟在临沂市郯城县投资建设绿色甲醇、绿色LNG及集中式风电项目[1] - 项目预估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1] 协议性质与影响 - 该协议为开发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有效期一年,不构成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1] - 具体合作事项将在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1] - 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1]
泰安市政府与华能山东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发展网· 2025-11-28 16:05
合作签约核心内容 -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与华能山东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1] - 合作旨在将公司的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优势与泰安市的投资环境及资源禀赋相衔接 [1] - 签约标志着双方战略合作迈向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2] 重点合作领域 - 合作聚焦于传统能源转型升级、绿色清洁能源开发以及综合智慧能源布局 [1] - 双方已在能源安全保供、新能源开发建设领域取得成果,包括燃煤发电、集中式风电、光伏重点项目建成投运 [2] - 华能泰安燃机、新型储能等项目已顺利开工建设 [2] 政府支持与预期成效 - 泰安市政府承诺提供最优政策支持、最佳政务服务、最好合作环境以支持公司发展壮大 [2] - 合作预期为泰安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增添新活力、注入新动能 [2] - 双方将深化沟通联系,强化战略协同,全力推动合作早见成效、早结硕果 [2]
上海:2025年底前,集中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第一财经· 2025-08-05 16:30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核心 - 上海市要求所有新能源上网电量在2025年底前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电价 [1][3] - 新能源项目可选择直接或聚合参与市场交易,未参与者默认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1][3] - 改革旨在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市场交易,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 市场交易形式与机制 - 允许新能源项目报量报价直接参与交易,或聚合后参与市场交易 [1][3] - 项目可公平参与年度、月度及月内等周期的中长期市场交易 [1][3] - 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绿电交易协议,以管理风险并稳定供求 [1][3] - 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现货市场差量结算调整为差价结算 [3] 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 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市场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由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 [4] - 2025年6月1日前并网的存量项目,电量规模衔接现行政策,机制电价不高于本市燃煤基准价 [4] - 2025年6月1日后并网的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自愿竞价形成,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执行期限按回收投资平均期限确定 [4] - 已明确电价的海上风电等项目按现行政策执行,深远海风电等项目规定另行明确 [4] 政策实施与配套措施 - 电网企业需与新能源项目签订差价协议,建立或更新项目台账,优化结算流程并升级计量装置 [4] - 加强新能源交易价格监测,在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5] - 强化电力市场政策协同,修订市场规则,与绿证政策协同,机制内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 [5] - 本通知试行至2026年底 [5]
存量机制电价0.3078元/kWh,增量机制电量≤80%,执行12年!甘肃“136号文”征求意见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07-15 18:29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 甘肃省推动所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进入电力市场交易 包括集中式光伏 集中式风电 分布式光伏 分散式风电 光热发电等 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1] - 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或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分布式光伏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或聚合后进入市场 未参与市场的分布式光伏默认接受现货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格 [1] 存量项目机制安排 - 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为154亿千瓦时 机制电价为0.3078元/千瓦时 [2][3] - 执行期限按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年份与投产满20年对应年份较早者确定 全生命周期小时数无法确定的按投产满20年计算 [3] - 扶贫类 特许经营权类 分布式光伏 平价示范 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全额纳入机制 分散式风电及特定项目按风电1800小时 光伏1160小时纳入机制 [3][4] - 剩余机制电量由其他存量项目按装机容量等比例分配 单个项目每年申报机制电量不得高于上一年规模 不参与申报视为放弃机制电量 [5] 增量项目机制设计 -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根据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动态调整 [7] - 单个项目申请机制电量不高于全部上网电量的80% 新能源企业在价格上下限内竞价 机制电价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但不得高于上限 [7] - 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 未按期投产项目可能取消竞价资格 每年10月底前组织次年竞价 9月底前公布电量规模及电价上下限 [8][9] 竞价主体资格 - 已投产项目需提供能源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核准备案文件 并网验收意见等材料 未投产项目需列入电力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 [10][11] - 分布式电源聚合商需为注册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 需提交代理协议及被代理项目资料 同一项目在同一竞价场次仅能选择一家聚合商 [12] 机制电量计算 - 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上限=装机容量×同类型电源上年度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1-自发自用电比例)×(1-厂用电率)×80% [14] -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平均厂用电率取零 分布式电源聚合商需为每个代理项目单独申报机制电量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