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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5-06-03 15:06
总体要求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管理举措、提升服务水平,为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电力市场准入管理体系提供支撑 [3] 完善制度规范,优化电力市场准入环境 - 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科学调整准入条件标准 [4] - 完善持证企业权利义务,健全许可证载明的权利义务,包括落实产业政策及电力规划,遵守项目核准(备案)制度要求,执行电力运营规则和价格政策,履行社会普遍服务义务,规范市场退出 [4] 依法强化监管,增强资质许可管理功效 - 加强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新建发电机组应在完成启动试运行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关停的煤电机组应及时办理许可变更或注销手续 [5] - 强化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持证输电企业主网架新建、改建输电线路或变电设施投入运营,以及终止运营的,应于每年二季度集中申请办理许可事项变更 [5] - 完善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派出机构会同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 [6] - 保障增量配电企业许可权益,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享有所辖配电区域内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权利,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互联服务 [6] - 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持证企业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重新核定许可等级或依法注销许可证 [7] - 推动电网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电网企业要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措施,推动电网工程竞争性施工业务向各类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公平开放 [7] - 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电力行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对持证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7] 提升服务水平,践行"高效办成一件事" - 强化许可服务数字赋能,优化资信系统智慧监管功能,实现许可申请关键信息的自动核对和筛查预警,全面推广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 [8] - 推进许可服务提质增效,确保全国范围内各类资质许可业务无差别、同标准、高效率"一网通办",为大型风光基地、跨区域特高压输变电线路、系统支撑性电源等重大项目提供一站式"快优通道"许可办理服务 [8] 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工作落实 - 健全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局加强与相关部门在政策对接、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派出机构要健全完善与辖区内省级电力主管部门、电力企业及电力用户间的联系协同机制 [10] - 压实工作职责,国家能源局加强对资质许可管理的工作指导和效能评估,派出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省级电力主管部门要做好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工作 [10] - 加强工作监督,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要健全完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许可审查工作依法合规情况抽查机制,派出机构要切实加强辖区资质许可管理的日常行政监督 [11]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资质许可管理 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快讯· 2025-06-03 11:43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优化 - 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 [1] - 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科学调整准入条件标准,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1] 增量配电企业权益保障 - 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享有配电区域内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权利 [1] - 相关电网企业需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互联服务,其他企业不得在已取得许可的增量配电区域内发展新用户 [1]
江苏:零碳园区应配置新型储能,推动微电网与主网协同发展
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核心观点 - 江苏省提出零碳园区建设框架,要求通过新型储能配置、微电网协同、能碳监管平台等技术手段实现园区碳中和目标 [1] - 文件适用于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要求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建设范围可为整体园区或"园中园" [10][15] - 提出7大类28项绩效指标,包括单位能耗碳排放<0.3tCO2/tce、非化石能源占比≥80%、光伏覆盖率≥75%等强制性指标 [31][34] 能源系统建设 - **储能配置**:要求在电网/电源/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容量≥日均用电量10%,支持多元化技术应用 [1][20][31] - **微电网发展**:推动数字化微电网建设,实现新能源/负荷/储能聚合调控,与主网分层分级协同运行 [1][20] - **绿电供应**:要求可再生电力消费占比≥70%(含绿证),开发分布式光伏/风电,推进电能替代和绿证交易 [19][20][31] 基础设施要求 - **建筑标准**:新建公共建筑需达二星级绿色标准,超低能耗建筑面积≥3万㎡,推广光伏建材/热泵技术 [21][31] - **交通体系**:新增车辆100%使用新能源,布局充换电/加氢站,建设智慧路灯等辅助设施 [21][31] - **数字基建**:数据中心PUE需优于国家要求,通过水冷/余热回收等技术实现节能 [21] 产业运营管理 - **企业要求**:规上企业100%完成清洁生产审核,50%以上开展碳足迹认证,80%披露环境信息 [24][31][34] - **技术创新**:鼓励CCUS/BECCS技术应用,探索绿氢制备/燃料电池等场景,研发经费投入强度≥4% [28][29][34] - **监管平台**:建设能碳监管系统集成电/热/冷等多维数据,实现实时监测和碳排放溯源 [1][26] 循环经济措施 - **资源利用**:要求工业固废利用率≥80%,余热利用率≥50%,推动中水回用和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25][31] - **产业链协同**:通过延链补链形成闭环物料流,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培育绿色工厂占比≥30% [23][24][31] 政策实施机制 - **评价体系**:将指标分为强制类(一类)、参考类(二类)和激励类(三类),实施分级考核 [34] - **服务支撑**:构建一体化低碳服务平台,提供碳资产/绿电交易等服务,与省级系统互联互通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