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831689)
搜索文档
克莱特(83168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利润分配制度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利润分配与支出规定 - 北交所上市后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 - 未来12个月重大投资或支出标准[18] 制度其他条款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7][28]
克莱特(831689)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承诺规范 - 公开承诺应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和时限[5] - 作出承诺前需分析可实现性并披露审批及补救措施[5] 履行与变更 - 承诺人按内容履行,无法履行及时通知披露[7] - 无法履行或不利权益需提替代或豁免方案,交股东会审议[7] 制度权责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8]
克莱特(8316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股份转让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计入次年基数[7] 减持规则 - 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区间不超3个月[8] - 3个月内超1%,30个交易日前预披露计划[8]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前十五日内及季报等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0] - 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11]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两日内报告并公告,董秘管理及检查[9][11] 制度说明 - 冲突以法律规定为准,董事会解释并生效实施[12]
克莱特(8316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5-055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4:制定《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 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 ...
克莱特(8316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7:修订《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等事项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
克莱特(8316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00:0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等[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9]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例会提前7天、临时会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2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委员可书面委托表决,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6] - 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举手或通讯表决[26] - 必要时可邀董事、高管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27] - 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8]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次日通报董事会[29]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克莱特(8316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采取反担保防范风险[6] - 可为满足条件、偿债能力强的独立法人单位担保[8] 决策与审批 - 股东会为担保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按章程决策,超权限报股东会[13] - 特定情形担保须股东会审批,表决有规定[13][15] 担保流程 - 财务部负责担保具体事务,含资信调查等[20][21] 风险管理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关注被担保人,及时处理异常[22][23]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披露担保信息,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控制知情范围[26] 责任与生效 - 对有过错责任人,董事会视情况处分[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克莱特(8316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交易审批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五类事项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5]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五类事项由董事会审议[18]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30%应提供报告,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20] - 交易标的为股权或非现金资产应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19] 资金来源与限制 - 投资资金源于自身积累、借款或融资,超募资金不得用于证券及风险投资[10] - 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23] 决策与执行 - 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为投资决策机构[12] - 指定部门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提建议书[12] - 总经理为项目实施责任人[12] - 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等[13] 项目监控 - 总经理办公室对项目全过程监控并定期报告[23] - 项目新情况5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汇报[23] 委托理财 - 选合格机构签合同,财务部专人跟踪资金状况[24][25] 项目处置 - 投资项目出现九种情况可处置并收回投资[2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履行投资项目信息披露义务[29] - 子公司信息应准确完整及时报送[33] 制度定义与生效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不超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4]
克莱特(8316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5-080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8:制定《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 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克莱特(8316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关联交易管理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明确关联自然人、法人及关联交易定义[7][8][12] -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不同[19] 董事会与股东会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为特定股东提供担保有表决回避及反担保要求[25]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26]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