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83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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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特(831689)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8-26 21:38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3月7日公司发行100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1.08亿元,净额9315.94万元[1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137.81万元,占比1.48%[27][28] 资金用途变更 - 2023年7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涉及金额5033.41万元,占比54.03%[15] - 2023年9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议案[16] 资金使用与置换 - 2022 - 2025年1 - 6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9亿元[30]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559.53万元发行申报费用,已等额置换[18] 项目投资与收益 - 新能源通风冷却等两项目累计投资额与承诺金额有差额[19][30] - 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产能利用率99.44%,实现效益6793.25万元[32] 现金管理 - 2023 - 2025年公司分别同意使用不超8000万、2500万、300万闲置资金现金管理[23][24][25]
克莱特(831689)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8-26 21:38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14573.05万元,总负债5.82万元,所有者权益14567.23万元[9]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951.65万元,利润总额1271.92万元,净利润1271.92万元[9] 交易信息 - 标的不动产评估价1206.56万元,交易对价1200.00万元[5] - 交易标的土地面积11704.00平方米,建筑面积7752.72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2055年6月13日[7] 业务进展 - 2025年8月22日与中泰证券签保荐协议,负责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保荐及后续督导[3] 决策流程 - 2025年8月23日独立董事同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4] - 2025年8月25日审计委员会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15]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17] - 2025年8月25日监事会审议通过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18] - 保荐人认为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19]
克莱特(831689)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8-26 00:00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4] - 会议通知应在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并在指定媒体公告[14] 提议与回复 - 公司、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总额10%以上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受托管理人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14] 持有人权利义务 -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有权转股、行使回售权等[9] -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有遵守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10] 会议权限与召集 -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包括对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等方案作决议[11]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14] 自行召集与临时议案 - 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会议[16] - 公司、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提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20] 人员出席与登记 - 应合计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管出席[26]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前1个交易日,时间变更相应调整[17] 会议召开条件 - 债券持有人会议需代表未偿还份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25] 会议主席 - 若1小时内未推举出主席,由出席会议持有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担任[26] 议案起草与参会方式 - 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起草,内容应合规且在权限内[20] - 债券持有人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书提前24小时送交召集人[21][22]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召开,非现场需明确相关事项[25] 会议登记与重新召集 - 会议主席制作出席人员签名册,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人员及持有可转债张数总额前终止[31] - 债券持有人会议重新召集,现场会议提前3个交易日、非现场提前2个交易日披露通知公告[28] 计票监票与决议 - 会议设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30]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有效[31] 决议公告与文件保管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在会议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33] -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等文件由公司董事会保管10年[34] 表决权 - 每张未偿还的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9] - 公司及其关联方等特定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其所代表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张数[30] 表决顺序与生效 - 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9]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需批准的经批准后方生效[32]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38]
克莱特(83168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资金管理制度 - 公司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防范资金占用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 资金占用分经营和非经营,非经营含垫付费用等[6] 管理措施 - 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担保须股东会通过[7][8]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设防范领导小组[10] 监督检查 - 财务定期检查上报,独立董事季度查阅[11]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涉事人员视情节处分[12][1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施行[18]
克莱特(83168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7] - 会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保证过半数出席不受通知时间限制[7] 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前经专门会议讨论[7] - 行使前三项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8] 会议讨论 - 专门会议可对提名任免董事等事项讨论[8] 会议记录 - 专门会议记录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11]
克莱特(8316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需有相关岗位五年以上全职经验[8] - 有证券期货违法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12] 提名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独立董事[15]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15]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7]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8]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7][18]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8]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0]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发现特定情形应向北交所报告[2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28]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主要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为主要股东[32]
克莱特(8316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5-081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9:修订《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 章程")的规定, ...
克莱特(8316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审议 -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9 票同意[3]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有良好品德,取得资格证书[8] - 4 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9]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与监管机构沟通等 10 项主要职责[7] - 组织筹备会议、协调信息披露等工作[12][13] 任期管理 - 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25] - 聘任、解聘等需公告报备,原任离职三月内聘新[2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应签保密协议[17][29]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33]
克莱特(83168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 -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19]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3]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 1 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无关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5000 万元,应进行业绩预告[22]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6] -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外),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及时披露[32][3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 30 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2%以上且超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总资产 30%需及时披露[37] 会议通知与决议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 20 日、临时股东会召开需提前 15 日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通知[3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31]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45]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组织编制,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41] - 披露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其他临时公告相关人员告知董事会秘书[42]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5][56]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业务活动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57][58]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等保存期限为十年[5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监督核查[63][64]
克莱特(831689) -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5-08-26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40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34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340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7] 股东信息 - 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66万股,持股比例63.32%[19] - 意大利泰利玛公司持股1465万股,持股比例29.30%[19] - 威海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7万股,持股比例5.74%[19] - 威海晟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2万股,持股比例1.64%[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1] - 公开发行前股份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25]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决议[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诉讼[33]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35]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人[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2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自特定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4]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8]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独立董事[14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5]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2][153][154]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58] 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等)[168] - 公司信息应在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指定平台公告,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不先于指定平台[168]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8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7] 重大投资相关规定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计划[192]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5][196]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