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83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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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83249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8 20:02
制度情况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8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5] 执行措施 - 杜绝控股股东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按合同结算[7][8][10] - 财务部和审计部定期检查,财务负责人报告,审计机构出具说明[12][13][14]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资金应10个工作日内现金清偿及付利息[11] 生效信息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奥迪威(8324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08 20:02
董事会秘书细则 - 细则于2025年9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8]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9] 聘任与解聘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9] - 聘任签保密协议,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职责与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协调相关工作[12] - 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文件[13] - 公司重大决定前应征询其意见[15] 生效时间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奥迪威(8324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8 20:02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9] - 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连续任职六年,自该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14]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6] - 召开选举股东会时,董事会需说明候选人是否被北交所提出异议[15]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6]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7]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0]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25]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违法违规情形应向北交所报告[27]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奥迪威(8324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20:02
审计委员会制度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六项[11]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等可能性[12]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制定政策、提议选聘等[1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0]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或通讯表决,意向有赞成、反对和弃权[22] 审计委员会权力 - 发现财务舞弊等问题,可要求自查、调查,必要时聘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6]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应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7]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7] 其他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28]
奥迪威(832491)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8 20:02
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7]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后续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出现应及时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1] 管理安排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办协助办理[10] 违规惩戒 - 对违规进行暂缓、豁免披露的相关人员采取惩戒措施[14]
奥迪威(8324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08 20:02
薪酬制度审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8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薪酬构成与考核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固定津贴,不参与挂钩考核[10] - 内部董事参与挂钩考核,可领年度津贴[10]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与关键指标挂钩[10] 薪酬计算与调整 - 岗位变动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13] - 出现严重违规可降薪或不发奖金[13]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行业增幅、通胀和公司盈利等[1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
奥迪威(83249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8 20:02
制度规定 - 《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3]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至少每月召开一次[12] 会议流程 - 各部门需提交的议题应于会前三天申报[13] -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一天送达[13] 计划拟订 - 总经理班子应在次年60天内拟订多项计划报董事会审议[13] 决策实施 - 会议决定以纪要形式作出,由总经理班子实施并指定人督办[14] 权限范围 - 总经理在授权内审批事项,超权限报董事会[17] 人员管理 - 部门业务骨干职务调动等须报总经理审批[17] 报告与审计 - 总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19] - 内部审计报告报总经理及董事会[20] 细则权属 - 细则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22] - 细则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2]
奥迪威(8324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20:02
委员会基本信息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3]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8] 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8]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8]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表决一人一票,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决议通过[16] 薪酬与考核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 - 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2]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9]
奥迪威(832491)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8 20:02
累积投票细则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7] 选举流程 - 最迟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时向北交所报送材料,无异议可选举[8] - 股东按规则投票,得票半数以上从高到低选董事[9][10] 特殊情况处理 - 票数相同超拟聘数,最后相同票数候选人重选[10] - 董事会人数不足,15日内重选缺额董事[10] 生效时间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3]
奥迪威(832491)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08 20:02
制度概况 - 承诺管理制度经2025年9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制度适用于承诺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过程中承诺行为[5] 承诺要求 - 承诺应具体、明确等,含具体事项等且有履约时限[6] - 承诺人状况恶化影响履行时应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7] 披露规定 - 公司应在规定平台单独披露承诺事项,定期报告披露履行情况[6][7] 其他规定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特定情形可变更或豁免[8] - 新实际控制人承接原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义务[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