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8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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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关于拟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2023-11-30 19:31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102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设立北京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具体以当地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 B座1-2-502单元 4、分公司负责人:杨明春 5、经营范围:不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为准。 三、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潜在的 ...
晨光电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9:31
财务计划 - 2024年度拟申请融资额度不超95000万元,授权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8] - 拟用自有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最高不超5000万元[10] - 2024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占用额度不超5000万元[1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多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8][9][10] -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晨光电缆: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11-30 19:31
套期保值业务计划 - 拟开展铜、铝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1] - 预计保证金总额不超5000万元[2] - 授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2] 业务审议情况 - 2023年11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均全票通过该议案[8] 业务风险与管理 - 存在价格波动等风险[4] - 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把控环节[4] 业务优势 - 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7] - 可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经营风险[7]
晨光电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1-30 19:31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103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 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
晨光电缆:委托理财公告
2023-11-30 19:31
委托理财计划 - 公司拟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最高额度5000万元[3][4] - 委托理财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6] 审议情况 - 2023年11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均全票通过相关议案[7] 产品与风险 - 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产品,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5] - 理财或受市场影响,公司将加强风控[8]
晨光电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1-30 19:31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以及《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98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从事其他法定审 ...
晨光电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3-11-30 19:3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 | | 预计 年发生 | 2023 年年初至 | 预计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生金 | | --- | --- | --- | ---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2024 | 披露日与关联方 | | | | | 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额差异较大的 | | | | | | 原因(如有) | | 购买原材料、 | | | | | | 燃料和动力、 | - | - | - | - | | 接受劳务 | | | | | | 销售产品、商 | - | ...
晨光电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9:28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9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电话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水良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副董事长凌忠根、王 会良,独立董事杨黎明、沈凯军、郑健壮电话参会。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各委员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 ...
晨光电缆: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2023-11-21 18:58
回购方案 - 回购前30个交易日均价3.82元,拟回购价上限不超其200%[4] - 拟回购资金5764268.87 - 7963200元[5] - 预计回购1459309 - 2016000股,占总股本0.72% - 1.00%[5] 回购结果 - 回购期限2023.8.18 - 2023.11.17[7] - 实际回购占拟回购金额上限87.63%[7] - 回购1896532股,占总股本0.94%,占拟上限94.07%[7] - 最高3.75元/股,最低3.55元/股,支付6978478.31元[7] 其他情况 - 董事等回购期无卖出股票情况[10] - 回购不影响经营和控制权[11] - 拟减持回购股份,资金用于主业,否则注销[12]
晨光电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16:0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