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83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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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4-01-03 18:58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档案及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5] - 控股子公司分阶段填档案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16] - 公司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股票买卖自查 - 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期为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及中报日前3个月[18] 信息提供 - 向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1]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董事会给予处罚[23]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操纵股价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3] 教育培训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25] 制度权责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海泰新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8:58
《监事会议事规则》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7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五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 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 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 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海泰新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8:58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5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 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
海泰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8:58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6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唐山海泰新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5 至 ...
海泰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使用审议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14] - 超计划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1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5]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公告[8] 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8]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资金归还与公告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至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现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2个交易日内公告操作[17] 风险披露 - 发现投资产品重大风险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达标准披露进展[18]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仅改实施地点可免股东大会[20][21] 募投项目变更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新事项按规定披露[21][22]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5%可豁免审议,超标准按规定审议[22] 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鉴证[24] 内部检查 - 会计部门建台账,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并报告[26] 保荐核查 - 保荐机构每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出具报告与年报披露[26] 监事会监督 - 监事会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违法使用可终止[26]
海泰新能: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1-03 18: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 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不超过 35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 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 等)、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相应 的资产抵押、质押融资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年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 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 授信额度可调剂。 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 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 ...
海泰新能: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制度审议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1] 子公司类型 - 子公司包括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的公司等5种类型[5] 组织架构 - 全资子公司可不成立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可只设1 - 2名监事[9] 重大事项 - 子公司重大事项决议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备案[9] 人员管理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委派由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推荐提名人选,经相关流程报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推荐,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提交子公司董事会审议[13] - 母公司派往和聘任的人员需依《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履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15] - 公司委派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符要求,公司将提名新人选更换[17] 内部管理 -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各项制度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16] 资料报送 - 子公司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向母公司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预算、计划报表等资料[15] - 子公司月度报表应在次月15日内报送[18] - 控股子公司应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报告及经营情况总结[23] 资金担保 - 子公司未经母公司董事会授权不得对外出借资金和进行担保、抵押[2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5] 考核奖惩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任务目标考核责任制,年初下达年度任务目标及考核方案,年终兑现奖惩[27]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制定并报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28]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应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1] - 子公司应向公司提供重大业务和财务事项等真实准确完整信息[22]
海泰新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03 18:58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 |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 |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 |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 |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 |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 |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 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 |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 董事会会议决议。 | | 事会会议决议。 | | | 第四十五条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 | 第四十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 | |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属于下列情形之 |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属于下列情形之 | | 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 | 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 |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
海泰新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1-03 18:58
(一)担保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能""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海泰新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等)、 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相应的资产 抵押、质押融资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 ...
海泰新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制度审议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主体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等三类股东[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法人或自然人[8][9]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等[10]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12] 管理措施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6] - 审计部门定期内审,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7][19] 责任追究 -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责任人给予处分,追究法律责任[1] - 董事会对协助侵占资产的董事、高管视情节处分或罢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