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8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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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晶海(8365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2] 人员规定 - 新任董事、高管需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高管、核心员工战略配售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 - 其他投资者战略配售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13] - 上市未盈利时董事、高管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上市前股份[13] 减持披露要求 - 董事、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3个月内减持超1%应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13] 交易禁止期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7]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通知秘书核查信息[17] 违规处理 - 违规可警告、通报批评,造成损失担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9][20] - 公司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披露[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和章程,抵触以法规为准[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
无锡晶海(83654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2 22:16
制度决策 -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废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并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股权激励流程 - 公司召开股东会前,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名单向全体员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自然日[11]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2] 会议相关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代行职责[15] - 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通知方式有专人送达书面文件、邮件、传真,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19]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0]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参会表决,每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20][21] - 独立董事应亲自参会,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1] - 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人、被委托人等信息[21][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2]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23]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4] - 会议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无锡晶海(8365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22 22:1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3] 报告义务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一定标准需履行报告义务[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特定关联交易及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达标准需报告[13]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一定幅度需报告[15] - 公司开展新业务等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19][20]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3]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组织披露文件起草与审批[23] - 重大事项进展变化及时报告与披露[24]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沟通、披露等工作[24] - 未经授权信息知情人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26] 责任与解释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8]
无锡晶海(83654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2] - 制度于2025年7月22日生效[32][3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9] 保密及流转要求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可要求签保密协议[12] - 内幕信息在部门内部流转需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间需分管负责人批准[13] - 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人员审核批准,重要信息报董事会[14] 文件提交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不同[17] - 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6个月[18] - 收购报告书等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6个月[19][20]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24]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24] 违规责任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28] - 各部门或分管领导对员工违规承担领导责任[28] - 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28] - 知情人泄露信息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9] - 公司应对内幕交易及时审查和处分[29] - 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应追究责任[30]
无锡晶海(8365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22 22:1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3] 聘任解聘 - 聘任、解聘或辞职董秘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10] - 董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11] - 原任董秘离职3个月内聘任董秘[11] 职责要求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工作[12] - 董秘应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并报备内幕信息[13] - 董秘需参加会议、记录签字等[13] - 董秘协调信息沟通、督促回复问询、组织培训[13]
无锡晶海(83654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2 22:16
会议相关 - 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3] -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3] - 每月例会各部门汇报运营情况并讨论日常经营[21]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 - 与非关联方交易(担保除外)满足多项指标可决定[12] - 同一会计年度内审批单笔赠与或受赠少于300万元[13] 总经理职责 - 遵守法规章程,不得谋私利[25]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管理报告[25]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经营计划[25] 细则规定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拟订草案,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细则未规定适用相关法规和章程,抵触时以其为准[27]
无锡晶海(836547)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2 22:16
战略委员会制度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通过废止旧制度并制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2]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3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2]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记录含会议日期等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19][20]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18] - 规则2025年7月22日发布,董事会负责解释[23][25]
无锡晶海(83654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 现金分红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特殊情况除外[13] - 净利润降超50%、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可不分红[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安排最低20%[13] 权益分派 - 实施权益分派通过中国结算进行,在规定平台披露公告[21] - 申请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期间总股本和参与分派股本基数保持不变[22] - 终止实施需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以临时报告披露原因和审议情况[23] 审议规定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或权益分派事项时,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无锡晶海(83654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批准[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3]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16]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完成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22] 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用于置换自筹等需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3][14]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等[13][14][15][17]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等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7] - 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应在募投项目结项前实施[19] - 募投到位后置换原自有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9]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报告[21] - 会计部门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23]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3] 违规处理 - 董事会擅自变更募投投向,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25] - 违规使用资金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偿赔偿[26]
无锡晶海(836547)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投资理财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议案[3] 审批与授权 - 投资理财审批权限为股东会,董事会每年审议金额上限[11] 财务操作 - 财务部需论证、提交申请,关注动向并及时报告风险[11] - 每半年编制报告,到期回收本息并归档[12] 投资范围 - 除特定存款外可买系统重要性银行PR1、PR2级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监督管理 - 受托人不利变化财务负责人及时报告[14] - 内审部审查,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停投[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