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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晶海(8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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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晶海(83654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2 22: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废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并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与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负责监督评估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9]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提前3日通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4] 其他规定 - 规则2025年7月22日生效[27][29]
无锡晶海(83654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资金管理制度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批准[2] - 严禁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明确多种禁止情形[9][10] 资金占用管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2] - 财务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3]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就关联方占用资金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4] 整改追责 - 存在资金占用应及时整改,规定清偿方式[16] - 因关联方造成损失公司应追讨并追责[1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无锡晶海(8365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6同意0反对0弃权[3]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等[9]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多方式开展工作[10] 配套措施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保畅通[8]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并及时更新信息[9]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等内容[14]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17]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事先公告、事后披露,采用便于参与方式[13] 特殊情况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其他要求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并开展改善活动[18]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18]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与交流内容[18] - 开展活动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或按规定公开[19] 人员与部门 - 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0]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相关人员提供便利[20] - 指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专职部门开展工作[20]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0]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
无锡晶海(8365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薪酬制度议案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批准[2]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 审议与管理机构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确定薪酬[8] 薪酬构成 - 独董津贴按年支付,外部董事可发津贴,内部董事领岗位薪酬[9]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发放周期不同[9] 其他规定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增幅、通胀、公司盈利等[10] - 可设专项奖惩,薪酬为税前,代扣代缴后发放[10][12] - 内部董事和高管签合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15]
无锡晶海(83654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072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及制定无需经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2《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 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 ...
无锡晶海(83654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087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 展,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即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 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 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晶海(8365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2 22:16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056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晶海氨基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
无锡晶海(83654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22 22:16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068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1《关于 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 ...
无锡晶海(83654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12]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12] 业绩预告及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符合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如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16][17]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7] - 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7] -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相关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应进行业绩预告[1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及时披露[2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履行程序后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履行程序后披露[27] 其他披露事项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一定比例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披露[32] - 资产绝对值变动10%以上需关注[3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5%需披露[3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披露[38]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39]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40] -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需披露[33] - 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等情形需披露[37] - 董事等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38] - 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不同新业务需披露[33] - 重要在研产品或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研发失败需披露[3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48]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是日常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49]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给持股5%以上股东[49]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1]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2] - 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所提供披露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3] - 董事、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54] - 董事会应定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改正问题[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遇重要事宜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56] 文件资料保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需在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时报备档案[60] - 信息披露文件中招股说明书等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0]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按要求报送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到公司财务部[71] - 公司建立控股子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信息临时报告制度[71] -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应督促公司执行报告义务,确保重大信息通报给董事会秘书办公室[72]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或决策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72] 其他管理措施 - 公司应对社交平台信息发布进行关注和引导,缩小知情人员范围[61]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证据证明拟披露信息涉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62]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设审计委员会[65] - 对外宣传文件发布需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经审核签发后发布[68]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或按规定公开[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68] 责任追究 - 违反相关法规、未勤勉尽责等四种情形应追究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责任[74][75]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执行部门[76] - 任何人发现信息披露问题可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举报[76] - 举报审核属实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搜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处理结果[76] - 董事会裁决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76] - 公司各部门应执行董事会裁决,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监督执行[7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7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9][80]
无锡晶海(83654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2 22:16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058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1《关于 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管理职 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