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智能(83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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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智能(8388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20:1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目的为建立双向沟通渠道、获长期市场支持等[6][7]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11]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14] - 工作内容涵盖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等[15] - 工作职责包括分析研究、信息沟通等[17] 沟通与会议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业绩说明会等[20] - 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19] - 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召开通知[21] 工作限制与纠纷处理 - 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过度宣传等[23] - 与投资者纠纷协商不成可调解或诉讼[24] 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6] - 证券部制订落实管理方法、收集披露信息[26][27] - 主持报告编制披露、筹备会议等工作[28][29][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春光智能(838810)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9-09 20:17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和有效执行[7]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25年9月9日生效[43][44] 内部控制目的及要素 - 目的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等[5][6] - 应考虑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要素[9] 内部控制活动 - 涵盖销售、采购等所有营运环节[12] 子公司管理控制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等[15][16] 关联交易控制 - 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18] - 审议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20] 对外担保控制 - 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股东会、董事会按章程行使审批权限[24][25] - 财务部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建财务档案定期报告[26]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规定期限和额度内可免审[27] 募集资金与重大投资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制定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28]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并按规定审批[30]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做好工作,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联系人[33]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信息泄漏及时报告和披露[34] 内部审计与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缺陷并形成报告通报董事会[36] - 董事会依据报告形成自我评价报告[37] 其他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8] - 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制度将受处罚,北交所可实施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41][42]
春光智能(8388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9 20: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6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7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以及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 ...
春光智能(8388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9 20: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1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辽 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 ...
春光智能(8388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9 20:17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该职,且人数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候选人,需具备丰富会计知识经验,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任职[11] 履职与评估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7]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北京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报送材料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21] -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9]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3] 补选要求 - 因特定情形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自事实发生60日内完成补选[11] - 因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3] 质疑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4]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7]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1]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支持[31]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1]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45]
春光智能(8388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20: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7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春光智能 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 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 ...
春光智能(83881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09 20: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5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升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综合实力,构建高效、完备的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置体系, 精准、及时地化解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波动、商业信誉维护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秩 序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实际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界定的舆情涵盖范围如下: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主流媒体针对公司所发布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层面广 ...
春光智能(8388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20: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0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或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扩大经 营规模,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 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 ...
春光智能(83881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9 20: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6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运营 效率及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 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 ...
春光智能(83881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9 20: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7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明确公司与各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 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运作,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子公 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