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强股份(87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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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强股份(8736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30 23:02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制度原则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6]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事宜[9] - 董事等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指定联络人[11] 流程规定 - 责任人或联络人向董秘通报,董秘向董事长汇报[14]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提请董事会公开并指定人保存[15][16]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科强股份(8736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30 23:02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投资,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投资[6] 项目申报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申报资料含概况、可行性分析、近三年财报[10] 职责分工 - 董秘办负责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及长期权益投资管理[13] - 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筹资、手续办理及收益核算[13][20] 方案确定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考虑现金流量等指标选最优[15] 项目报告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董秘办三年内至少每年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情况[23]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监督检查权,检查岗位设置等内容[24][2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
科强股份(8736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30 23:02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并更名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担保豁免与反担保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等提供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18] - 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一般不低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21] 担保流程与管理 -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经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23]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职能管理部门,董秘办为监管部门[24][25] 后续处理与责任 - 所担保债务到期,财务部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履行义务[26] - 董事等人员违规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科强股份(8736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30 23:02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表决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 - 连续任职六年,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 - 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员不得担任[11] - 不得有近三十六个月内相关违法违规不良纪录[12][13] 独立董事选举与更换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6] - 选举或更换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6] - 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披露相关文件[17] - 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报送电子文件[2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应披露理由[19] - 出现不符资格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连任不超6年[2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应及时披露[24]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可联名书面提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7] 其他规定 - 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布通知时披露[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实施[4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除特定主体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外的其他股东[39]
科强股份(8736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3:02
议案审议 - 2025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7]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重大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重大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方除担保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会议通知与组织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7]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通知;未按时发,持股10%以上连续90日股东可自行召集[17][18] - 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案,持股1%以上股东可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2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6] - 确需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 确需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应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31] 会议主持与表决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33][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0]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关联交易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票过半数通过;涉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7]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7] - 单独或合计持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4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56][57]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60] - 董事会需就前次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作专项报告,不能执行应说明原因[60]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5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51] - 股东会选举董事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4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0] - 议事规则规定事项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法律法规执行[63] - 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有关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作为《公司章程》附件[65]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65]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65]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7]
科强股份(8736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6-30 23:02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议案[3]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控等[12] 决策流程 - 披露财报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3]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三天通知[21] - 二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1]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其他规定 - 内审部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董事、高管[23] - 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4]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十年[25] - 向董事会报告议案、表决结果及内控评估意见[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8][29]
科强股份(87366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6-30 23:02
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 事项单独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9:《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 ...
科强股份(87366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30 23:02
制度通过 - 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相关议案[3]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8]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9] 流程管理 - 相关人员填写表格,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11] - 内部审核流程含业务部门申请、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14] 责任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行为[15][16]
科强股份(8736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6-30 23:02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议案[3] 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不少于一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其他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8] - 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制度自通过生效[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