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魔芋(92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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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魔芋(92027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0 19:49
制度修订 -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9票同意[3] 人员管理 - 有特定不良记录的候选人公司应披露情况及风险[10] - 聘任、解聘或辞职需2个交易日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18] - 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或离职,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9][20] 职责代行 - 秘书空缺时,指定代行人员前董事长代行,指定后由指定人员代行[20][21]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内”“以上”含本数[23][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5][26]
一致魔芋(92027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0 19:49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提前5日送达,资料提前3日提供[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18]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修订亦同[23]
一致魔芋(92027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0 19:49
制度审议 - 2025年1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人员管理 - 公司管理层按考核制度对派出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不合格予以更换[10] 财务汇报 - 子公司每月递交月度财务报表并汇报工作,每季度递交季度报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递交年报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21] - 子公司季度、半年度结束20天内提交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总结[25] 决议提交 - 子公司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决议情况[25] 项目统计 - 子公司项目投运后按季、半年、年度统计达产达效情况,15天内书面提交报告[25]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法规、制度、内控等[28] - 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并提供资料,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决定[28] 绩效与处罚 - 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制度并报公司批准[30][31] - 子公司违规公司将对相关人员处分处罚[31] 制度说明 - 制度适用于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34]
一致魔芋(92027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0 19:49
制度审议 - 2025年1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公司应在三个月内确定人选,指定代行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公司应自决议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备资料[8] - 新任董事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董事会通过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重大变化(持股情况除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8]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说明原因[14] -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由亏转盈需披露业绩预告[15]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15] 临时报告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23]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时需首次披露[25] - 筹划重大事项暂不披露最迟应在形成最终决议等时披露[27] - 筹划重大事项信息泄露或股价波动应立即披露[27]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5]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公司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31]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决议公告[36] - 公司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等作决议应自决议日起及时披露公告[45] 担保与诉讼 - 公司提供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决议和相关公告[37]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重大诉讼、仲裁[46] 股份相关 - 大股东等拟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需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50] - 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5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相关情况[48] 其他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6] - 董事等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5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需披露[55] - 开展与主营业务行业不同新业务需及时披露[54] - 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需及时披露[55] 关联与信息报送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63]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方名单及变化[63] 财务与报告编制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和组织审计并提交财务资料[65] - 公司各部门等提供编制定期报告所需基础文件资料或数据[65]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完整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协助[65] -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协商确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长批准[66] - 董事会秘书制定定期报告编制计划并划分工作分工等[66]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68]
一致魔芋(92027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19:49
制度通过 -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重大事项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为重大交易事项[12] - 交易涉及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12]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12]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1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为重大交易事项[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4]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为重大事项[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为重大变更事项[19] 股份相关报告 - 公司任一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2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有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报告[2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加或减少5%(不含5%)或1%需报告[20]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第一时间书面报告重大信息[24]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必要时向董事长汇报[25]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5] 信息保密与责任 - 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在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5]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受处罚或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28] 时间定义与制度生效 - “第一时间”指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及时”指2个交易日内[3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34]
一致魔芋(9202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0 19:49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持股转让规定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1] 减持计划要求 -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应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16]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需在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7][18] 信息披露规定 - 股份被强制执行、个人信息变化等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或申报[18]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数等[19] 其他规定 - 违反制度公司将上报北交所并处分[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通过之日起生效[23][24]
一致魔芋(92027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10 19:49
制度审议 -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业务额度与审批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须在批准额度内操作[11] - 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董事会审批[12] - 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审批,与关联人业务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2]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编制、资金安排等[15] - 销售和采购部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15] - 董秘办和董事会秘书协助审批和信息披露[15]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业务亏损或潜在亏损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10%且超 500 万元,两交易日内披露[24]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保存至少十年[24] 制度生效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8]
一致魔芋(9202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9:4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7] - 定期会议需会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会前三日通知,紧急事由可豁免[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出席与投票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视为放弃投票权,连续两次如此董事会建议撤换[15]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二名董事[17] 决议事项 - 重大收购、修改章程等须董事会讨论并提请股东会通过[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须董事会决议[1][22][23] 决议条件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25]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8]
一致魔芋(92027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忆松)
2025-12-10 19:47
证券代码:920273 证券简称:一致魔芋 公告编号:2025-166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忆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罗忆松,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
一致魔芋(92027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邓晖)
2025-12-10 19:47
人事提名 - 邓晖被提名为一致魔芋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限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董事独立性[3] - 有违法处罚等情况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邓晖情况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