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0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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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近四年亏26.16亿负债率67.36% 子公司10年前涉偷税被罚202万
长江商报· 2025-11-26 07:33
子公司历史税务处罚 - 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因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的偷税行为被罚款202.42万元,涉及少缴税款并认证抵扣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税额385.56万元,列支主营业务成本2268.02万元 [1][3] - 公司表示该违规事项发生于2015年10月之前,自2016年控股股东变更为广晟控股后已逐步自查并规范内部管理,将依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3] 经营业绩持续承压 - 公司归母净利润自2022年至2025年前三季度持续亏损,累计亏损额达26.16亿元,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亏损5.60亿元,同比下降57.96% [2][4] - 营业收入方面,2022年至2024年分别为38.78亿元、40.22亿元、34.87亿元,同比变动-3.41%、3.71%、-13.32%,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4亿元,同比下降2.72% [4] - 业绩承压主要因危废行业竞争激烈,无害化业务收运价格下降,资源化业务收运折率上涨,导致利润空间缩窄 [5] 财务状况与债务压力 - 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7.36%,货币资金为8.97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10亿元,对应的有息负债高达56.57亿元 [2][7] 业务表现与行业环境 - 2025年上半年,稀贵金属回收业务营业收入下降超过20%,主要因上游来料紧张导致金银等贵价金属销量减少,该业务受金属价格影响较大 [6] -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数据,2024年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3亿吨,其中超过一半由产废企业自行处理,市场处置量远低于此数据 [6] - 2025年上半年资源化业务实现产品销售额6.46亿元,其中新产品销量同比激增272%,包括纳米级碱式硫酸铜试产和"江循"硝基漆稀释剂量产 [7] 战略转型与新业务布局 - 公司聚焦技术攻坚、经营提质和战略转型,通过组建合资公司切入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领域,整合汽车拆解厂、再制造企业及修理厂资源,并注册"东江再生"等三大品牌 [7] - 为支持新业务布局,公司计划加大对无效、低效资产的处置,减少经营出血点,并在资源循环领域开拓新赛道及业绩增长点 [8]
11月25日A股投资避雷针︱东方海洋:股东国元基金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东江环保: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格隆汇· 2025-11-25 08:40
股东减持计划 - 无线传媒多名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比例不超过4.7% [1] - 中环环保股东金通安益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2.37% [1] - 星辉娱乐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2.9% [1] - 鸿富瀚董事长张定武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2% [1] - 耀皮玻璃股东中国复材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34.92万股 [1] - 东方海洋股东国元基金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3% [1] - 惠发食品股东惠希平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27.14万股 [1] - 新来福资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83% [1] - 会通股份股东同安基金拟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1.00% [1] 已完成的股东减持 - 矩光科技股东王东辉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7.62万股 [1] - 麒盛科技控股股东智海投资已减持公司股份492.2万股 [1] - 西城科学控股股东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117% [1] - 寒微电子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7% [1] 公司业务与运营动态 - 上海港湾表示其商业航天业务和钙钛矿太阳能业务当前占公司总营收比例不足1% [1] - 东江环保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1]
东江环保:全资子公司因偷税行为被处202.42万元罚款
新浪财经· 2025-11-24 20:24
公司事件概述 - 东江环保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违法事项发生于2015年9月至10月,厦门绿洲向个人收购旧家电时,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认证抵扣和成本列支 [1] 违法事实与处罚详情 - 厦门绿洲认证抵扣增值税税额385.56万元,列支成本2268.02万元,该行为被认定为偷税 [1] - 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法规,对偷税款处以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202.42万元 [1] 公司回应与影响评估 - 公司表示该违法事项发生于2015年,且已进行自查并规范了业务管理 [1] - 公司认为此次处罚不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 [1] - 公司判断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东江环保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智通财经网· 2025-11-24 19:59
税务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的税务违规行为[1] - 违规行为具体为向个人收购旧家电时,取得第三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认证抵扣税额人民币385.56万元,列支主营业务成本人民币2268.02万元[1] - 上述行为导致少缴税款,构成偷税,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厦门绿洲处以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202.42万元[1] 历史背景与公司回应 - 涉及的税务违规事项发生于2015年10月之前,远早于2016年10月公司控制权变更至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 - 自控制权变更后,公司已逐步开展自查,并致力于规范各项业务的内部管理,强化各个环节的责任意识[1] - 公司表示将依法正确处理此项历史遗留问题,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1]
东江环保(00895)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智通财经网· 2025-11-24 19:44
税务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处罚书文号为厦税二稽罚〔2025〕190号[1] 违法违规事实详情 - 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于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1] - 厦门绿洲向个人销售方收购旧家电,但取得了销售方以外的第三方沭阳源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1] - 公司认证抵扣了上述发票的税额,共计人民币385.56万元[1] - 公司将上述发票列支为主营业务成本,共计人民币2268.02万元[1] - 上述行为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已构成偷税[1] 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1] - 认定厦门绿洲在账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构成偷税[1] - 对厦门绿洲偷税行为处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人民币202.42万元[1] 公司对事件的说明与措施 - 公司指出,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发生于2015年10月之前[1] - 自2016年10月公司控制人变更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公司逐步开始自查并规范各项业务的内部管理[1] - 公司强化了各个环节的责任意识[1] - 公司表示将依法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1] - 公司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1]
东江环保(00895) - 内幕消息 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1-24 19:35
香 港 交 易及 結 算所有 限 公 司及 香 港聯合 交 易 所有 限 公司對 本 公 告的 內 容概不 負 責 , 對其 準 確性或 完 整 性亦 不 發表任 何 聲 明, 並 明確表 示 概 不就 因 本公告 全 部 或 部份 內 容而產 生 或 因倚 賴 該等內 容 而 引致 之 任何損 失 承 擔任 何 責任。 DONGJIANG ENVIRONMENTAL COMPANY LIMITED*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國註 冊 成 立之 股 份有限 公 司 ) 依 據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稅 收 徵 收 管 理 法 》 第 六 十 三 條 第 一 款 , 廈 門 綠 洲 在 賬 上 少 列 收 入 造 成 少 繳 稅 款 已 構 成 偷 稅 , 對 廈 門 綠 洲 偷 稅 的 行 為 處 所 偷 稅 款 0.5 倍的 罰 款合 計 人民 幣 2 , 0 2 4 , 2 0 3 . 5 8 元 。 內幕消息 全資子公司收到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本 公 告 乃 由 東 江 環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本公司 」 或 「 公 司 」 ) 根 據 香 港 聯 ...
东江环保(002672.SZ):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格隆汇APP· 2025-11-24 18:32
税务处罚事件概述 - 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因2015年收购旧家电业务取得第三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认证抵扣税额3,855,625.86元,列支主营业务成本22,680,152.75元,构成偷税 [1] - 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偷税行为处所偷税款0.5倍罚款,罚款金额合计2,024,203.58元 [1] 历史问题与公司管理 - 本次税务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发生于2015年10月之前,属历史遗留问题 [1] - 自2016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公司逐步自查并规范各项业务内部管理,强化各个环节责任意识 [1] - 公司将依法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
东江环保: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格隆汇· 2025-11-24 18:24
公司税务处罚事件 - 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收购旧家电时 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 认证抵扣税额3,855,625.86元 列支主营业务成本22,680,152.75元 造成少缴税款构成偷税 [1] - 依据相关法律 对厦门绿洲偷税行为处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 罚款金额合计2,024,203.58元 [1] 公司历史背景与应对措施 - 本次税务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发生于2015年10月之前 [1] - 自2016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 公司逐步自查并规范各项业务的内部管理 强化责任意识 [1] - 公司将依法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
东江环保(002672) -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11-24 18:15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5-4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洲")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 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税二稽罚〔2025〕190 号),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违法事实 厦门绿洲于 2015 年 9 月-10 月期间向个人销售方收购旧家电,取得销售方 以外的第三方沭阳源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0 份,认证 抵扣税额 3,855,625.86 元,列支主营业务成本 22,680,152.75 元,造成少缴税款 的后果已构成偷税。 (二)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厦门绿洲在 账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已构成偷税,对厦门绿洲偷税的行为处所偷税款 0.5 倍的罚款合计 2,024,203.58 元。 二、整改措施及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