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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火科技控股(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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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火科技控股(01611)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09-30 16:37
股东特别大会 - 2025年10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在香港中环举行[3] - 若恶劣天气信号生效,大会将押后并公告[8] 股份计划 - 待批准后计划及规则将采纳,董事获授权使计划生效[4] - 配发给服务供应商股份总数不超已发行股份1%[6] 股份过户 - 2025年10月14日至17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8] 代表委任 - 适用表格随函附奉并刊出,48小时前交回[6] - 委任代表文据书面签署,48小时前送抵指定处[8] - 有效期为签署日起12个月,续会或表决除外[8]
新火科技控股(01611) - 建议採纳股份奖励计划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09-30 16:33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 下 如 對 本通 函 任 何 方 面 或 應 採取 之 行 動 有 任 何 疑 問, 應 諮 詢 持 牌 證 券 交易 商 、 註 冊 證 券 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 下 如 已 出售 或 轉 讓 名 下 所 有 新火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之 股 份 , 應 立 即 將 本通 函 及 隨 附 之 代 表 委 任 表 格 送 交 買 主 或 承 讓 人 , 或 經 手 買 賣 或 轉 讓 之 銀 行 、 持 牌 證 券 交 易 商 或 其 他 代 理 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 港 交 易 及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司 對 本 通 函 之 內 容 概不 負 責 ,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備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且 表 明 不 會 就 本 通函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容 而 產 生 或 因 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通函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通函所述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SINOHOPE TECHNOLOGY HOLDINGS ...
新火科技控股:张丽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智通财经· 2025-09-26 20:08
公司治理变动 - 执行董事张丽女士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1] - 该项人事变动自2025年9月26日起正式生效 [1]
新火科技控股建议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智通财经· 2025-09-26 19:38
股份奖励计划 - 公司建议采纳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的股份奖励计划 旨在通过授予奖励激励合资格参与者对集团的贡献或潜在贡献 并使参与者利益与集团利益保持一致 [1] - 该计划为公司提供除现有购股权计划外另一种更贴合每位合资格参与者需求的激励方式 [1] - 根据计划及任何其他股份计划将授予的所有奖励及购股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合计不超过采纳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 [1] - 在该10%限额内 根据计划及任何其他股份计划将授予服务供应商的所有奖励及购股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合计不超过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1]
新火科技控股(01611)建议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智通财经网· 2025-09-26 19:36
股份奖励计划 - 公司建议采纳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的股份奖励计划 旨在通过授予奖励激励合资格参与者对集团的贡献或潜在贡献 并使参与者利益与集团利益保持一致 [1] - 该计划为公司提供除现有购股权计划外另一种更贴合每位合资格参与者需求的激励方式 [1] - 根据计划及任何其他股份计划将授予的所有奖励及购股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 其中授予服务供应商的奖励及购股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合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1]
新火科技控股(01611.HK):委任张丽为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格隆汇· 2025-09-26 19:36
公司治理变动 - 新火科技控股(01611.HK)自2025年9月26日起委任执行董事张丽为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1]
新火科技控股(01611.HK)建议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格隆汇· 2025-09-26 19:36
股份奖励计划 - 公司建议采纳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的股份奖励计划以激励合资格参与者并使其利益与集团保持一致 [1] - 计划提供除现有购股权计划外另一种更贴合参与者需求的激励方式 [1] - 所有奖励及购股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上限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 [1] 股份发行限制 - 根据计划及任何其他股份计划授予服务供应商的奖励及购股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上限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1]
新火科技控股(01611) - 建议採纳股份奖励计划
2025-09-26 19:31
股份奖励计划 - 董事会建议采纳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的股份奖励计划,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推动业绩增长[3][5] - 计划自采纳日期起十年内有效,期满后不得再作奖励[6] - 奖励以新股份和/或现有股份方式达成,考虑股份市价和潜在摊薄效应[7] - 合资格参与者包括雇员、关联实体参与者及服务供应商,董事会厘定资格[8] - 归属期不少于12个月,特定情况经批准可设较短归属期[12] - 董事会可酌情厘定归属条件、订明追回机制、厘定购买价及归属费用[15][16][17] 股份发行限额 - 受计划及其他股份计划限制可能发行股份数上限不超采纳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13] - 授予服务供应商的股份上限不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3] 审批与会议安排 - 采纳计划须待股东批准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新股份上市及买卖[10] - 公司2025年10月14 - 17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10月17日在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投票[20] - 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考虑并批准采纳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23] 其他信息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0.001港元[27]
新火科技控股(01611):张丽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智通财经网· 2025-09-26 19:30
公司治理变动 - 新火科技控股(01611)自2025年9月26日起委任执行董事张丽为公司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1]
新火科技控股(01611)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2025-09-26 19:2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11[1] 董事会成员 - 非执行董事有李林(主席)、杜均,自2025年9月26日起生效[2] - 执行董事有翁晓奇(首席执行官)、张丽[2] - 独立非执行董事有余俊杰、叶伟明[2] 董事会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3个委员会[2] - 张丽为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2] - 余俊杰为审核、提名及企业管治、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2] - 叶伟明为审核、提名及企业管治、薪酬委员会成员,审核委员会主席[2] - 林家礼博士为审核、提名及企业管治、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主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