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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尤佳)
2023-12-22 20:4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尤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于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于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2 20:42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3-12-22 20:4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3 年 12月 21 日,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的议案》,对议案中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福胜、毛献伟、张正和、孙先武、袁大兵、余继仙和独立董事 候选人戴新民、尤佳、崔鹏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 事候选人均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符合公司发展 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能够胜任拟任的职务。 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对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由第八届董事会提请 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董事会关于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名: 召集人: 崔 鹏 成 员:吴福胜 毛献伟 戴新民 尤 位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戴新民)
2023-12-22 20:4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本人戴新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六)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2-22 20:42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3-03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七楼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 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提名吴福胜先生、毛献伟先生、张正和先生、孙先武先生、袁大 兵 ...
皖维高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2 20:4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 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 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 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3-12-22 20:4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提名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戴新 民先生、崔鹏先生、尤佳女士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安徽皖 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
皖维高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2-22 20:40
第一章 总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 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切实履行公开、公正、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徽皖维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投资者发布上述信息的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
皖维高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2023-12-22 20:4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稿)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 ...
皖维高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2 20:40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 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建立健全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皖维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 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