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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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0-24 18: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0]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8]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和监管部门等[11] 沟通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1] 沟通方式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可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3] - 公司网站应开设股东公告栏,及时更新信息,避免转载相关报道[15] - 公司在定期报告结束后等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17]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8]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进行现场参观,应避免参观者获得未公开重要信息[23] -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工作时间专人接听[25] 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工作[30] - 公司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及制度制定落实[30]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34] 内部管理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36]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41]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51] - 公司开展活动时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8] 外部合作 - 必要时公司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37]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10-24 18:02
募集资金支取与存放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独董[11] - 募集资金须存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或他用[11] 采购规定 - 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设备或单个项目预算造价20万元以上,应招标或议标采购[15] 募投项目论证与实施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5]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5] - 公司拟延期实施募投项目,应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董发表意见[16]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8] -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流动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0] - 每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不超总额30%[20]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2]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净额5%,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披露[23]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在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2]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董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6]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26] 项目完工处理 - 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后需组织多部门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核算[31] - 完工后土建和安装决算先技术中心初审,再送中介外审[32] - 完工后需在定期报告披露预算、实际投资和效益情况[32] 资金报告与检查 - 财务部门每季度终了10日内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存放情况[34] - 总经理等每季度终了15日内报告募集资金情况[34] - 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34] 审计与核查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36] - 保荐或独董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3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独董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11] - 每月终了,财务部门与存放银行对账并编调节表[13]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40] - 本办法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40]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修订稿)
2025-10-24 18:02
审计工作规程 - 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3] - 审计委员会学习年报规定并参加培训[3] 审计流程安排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3] - 年审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3,5] 审计报告处理 - 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表决并关注整改情况[4] - 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总结和续聘或改聘决议[4]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不改聘,改聘按流程处理[4,5] - 续聘或改聘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5,8,9] 其他要求 - 沟通情况书面记录并报告安徽证监局[9] - 编制和审议年报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0]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稿)
2025-10-24 18:02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10]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风险属内幕信息[11]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6] - 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6]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公司证券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6] - 证券部是内幕信息日常管理部门[7] 内幕信息相关 - 内幕信息指《证券法》规定未公开重大信息[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多类人员[13]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15]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20]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20] 信息提供规定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信息须经董事长同意[25]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25] 其他规定 - 各部门、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16] - 发生重大事项需填档案和制作备忘录[19] - 登记备案工作由证券部负责,董秘组织实施[21] - 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协助核实报送[22] - 违规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将被处罚[29] 公司信息 - 公司简称为皖维高新,代码为600063[34]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0-24 18: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7]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可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联名提名的人员也可作为候选人[28]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根据规定或决议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8]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3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永久[37]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
2025-10-24 18:02
审计报告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结束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审计流程相关 - 审计前提前3天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任务实施审计时送达[13] 异议处理相关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3]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4 18:01
业绩补偿与股本变更 - 2025年9月3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35,511,78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2.42%[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2,104,618,229股变更为2,069,106,449股[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04,618,229元变更为2,069,106,449元[1]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相关内容[4]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910.6449万元[4]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06,910.6449万股[4] 股份交易与股东权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不得超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书面请求说明目的[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监事通过[2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公司拟制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6] - 公司拟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3项管理制度[26]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10-24 18:01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取消监事会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3] - 取消监事会需提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影响说明 - 取消监事会不会对公司治理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0月25日[5]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2025-10-24 18:01
增发进程 -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1] -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议案[2] 增发终止 - 因皖维集团战略重组等因素,公司2025年10月23日决定终止增发[4][5][6] 影响说明 - 终止增发对公司经营和股东利益无重大不利影响[8]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0-24 18:01
人事变动 - 2025年10月16日戴新民等三位独立董事辞职[1] - 三位辞职后不再任职且无未履行承诺[1] - 拟增补曹崇延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 候选人信息 - 曹崇延1966年生,任中科大管理学院副教授等职[5] - 张大林1968年生,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等职[5] - 汪峰1981年生,任中科大教授,发表SCI论文70余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