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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导(6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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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和赞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3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参股公司可参照[2] 审批权限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各自权限内对外捐赠和赞助方案审批[4] - 不同金额范围捐赠和赞助由不同层级审批[13] 支出类型 - 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类型有公益性捐赠等多种[8] 后续处理 - 捐赠和赞助完成后综合管理部取得票据交财务并归档备案[10][1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责任人将被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15] 生效时间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37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 可审批实施500万元以内对外投资项目[9] - 可对3000万元以内对内投资项目提方案并实施[9] - 可决定100万元内公司法人财产处置和500万元内固定资产购置[10] - 10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与财务负责人联签[10] 公司管理与制度 - 各部门负责相应管理工作[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14] - 投资项目需可行性研究等并审计[14] - 大额款项支出联签,重要财务支出审批[15] - 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竣工后验收决算审计[15] 总经理考核与处理 - 总经理考核按相关制度执行[21] - 离任需法定资格事务所审计[21] - 经营不善等情况视情节处理[21][22]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24]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5]
*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37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通过[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职责与流程 - 职责为研究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7] - 投资评审小组做决策前期准备,提交提案[10] - 委员会根据提案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11]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等提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记录由秘书保存[13][15]
*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37
内幕信息范围 - 涉及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6] 信息登记与报送 - 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登记报送[11] - 进行重大事项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3]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宁波证监局[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3个交易日内交《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到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4]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及时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到上海证券交易所[15] 信息保存与查询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4] - 董事会办公室定期查询内幕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并报备[15] 相关人员责任 - 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并报董事会办公室[15]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公司对内幕交易等行为自查并按情节轻重处罚,结果报监管机构备案[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6:37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4] 津贴制度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数额由股东会定[7] - 内部董事按薪酬制度领薪,不另发津贴[7] 薪酬构成与调整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7] - 调整依据含同行业增幅、通胀、公司盈利等[7] 其他规定 - 可设专项奖惩[8] - 任职特定情形不发绩效薪酬或津贴[1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37
业务规则 - 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4] - 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付)款预测量[4] 审议规则 - 业务任一时点最高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含),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占比50%以上(含),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须提交股东会审议[7]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部制定方案并操作,销售和采购部门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8][9] - 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交易方案,董事会、股东会在权限范围内审议[11] 风险管控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13]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管理部及时分析并上报总经理[15]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财务管理部提交报告和方案,财务负责人商讨应对措施[16] 档案管理 - 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18]
*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3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规范 公司的会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 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在会计核算上实行统一会计政策,统一会计科目, 统一核算方法,统一财务报告格式。 第四条 财务管理部在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选择和应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护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落实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为公司决策者及其他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及会计信 息。 第五条 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财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 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 ...
*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37
内部审计机构 - 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为内控管理部,对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 内控管理部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9] 审计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应具备熟悉法规、掌握专业知识等专业能力[6] 审计原则 -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性、回避性等原则[7] 内控管理部职责与职权 - 内控管理部职责有制定内审计划、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多项[11][12] - 内控管理部门及审计人员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职权[13] 风险评估 - 公司将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各分为五级进行风险评估[14] - 各部门不定期向风险评估小组报送业务风险情况[14] 审计证据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6] - 审计证据主要包括书面证据等材料[16] 审计流程时间节点 - 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内部审计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21] - 审计终结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内部审计报告(草稿)》[21] - 被审计者自接到《内部审计报告(草稿)》10个工作日内送交书面意见[21]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批后审计报告一个月内反馈整改情况[22] - 内控管理部收到整改反馈说明三个月内进行审计回访[22] 报告提交 - 内控管理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2] - 内控管理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终结15个工作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5] - 审计档案移交时间不得迟于审计项目结束次年六月底[25]
*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3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第三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 ...
*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6:3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公司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 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统 筹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共同参 与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信息收集等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 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 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 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 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 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