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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6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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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5 03:20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报告期为2025年1月至9月 [3][6]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报告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进行了说明 [5] 主要财务数据 - 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 [3] - 公司披露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4] - 公司对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披露 [5] 股东信息 - 报告披露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5] - 单位以股计 [5]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披露 [5]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披露 [5] 财务报表 - 报告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6] - 报告包含合并利润表 涵盖期间为2025年1月至9月 [6] - 报告包含合并现金流量表 涵盖期间为2025年1月至9月 [6][7] - 所有财务报表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且未经审计 [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6] -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的情况不适用 [7]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 [1]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 公司负责人为熊友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肖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为饶么莉 [6]
光电股份:关于董事长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4 19:13
公司人事变动 - 光电股份董事长崔东旭因到龄退休辞职 其辞职报告自2025年10月24日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1] - 崔东旭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1] - 崔东旭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光电股份:董事长崔东旭退休离任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6:45
公司人事变动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崔东旭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1] - 崔东旭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行业动态 - 中国创新药领域,今年海外授权交易金额已达800亿美元 [1] - 生物医药行业二级市场表现火热,但一级市场出现募资遇冷现象 [1]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
36氪· 2025-10-24 16:39
公司上市申请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 [1] - 独家保荐人为中金公司 [1]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退休离任的公告
2025-10-24 16:00
证券代码:600184 证券简称: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4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收 到公司董事长崔东旭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崔东旭先生申请辞 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 务。崔东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崔东旭先生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崔东旭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及董事长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崔东旭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交接工作。 崔东旭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 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崔东旭先生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Lumileds Holding B.V.股权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0-23 16:14
根据提供的文档内容,该文档仅包含公示期和联系邮箱信息,不涉及任何公司或行业的具体内容 因此无法进行所要求的总结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10-23 06:14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680.96万元,同比增长65.80% [6]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1.55万元,同比增长56.01% [6] - 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75,014.08万元,同比增长46.36% [6]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94.97万元,同比增长80.17% [6] 技术创新与业务进展 - Mini背光业务营收实现高速增长,Mini COB多层氧化物控光技术和Mini RGB混排方案获行业认可,自研高性能RGB-Mini LED背光芯片搭载海信技术走向全球市场 [7] - Micro MIP芯片已获显示行业头部企业量产认证,Micro COG芯片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正进行国际客户认证,公司已前瞻性布局AR等微显示产品 [7] - 作为国内领先的砷化镓太阳能电池产品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商业航天并由外延片延伸至芯片,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出货量稳居国内市场第一 [7] - VCSEL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感测、医美等领域,光通信领域10G/25G产品已送样验证,50G/100G产品已进入流片阶段 [7] 股东与股本信息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21,197,380股,持股占比为2.30% [5]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5]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3 02:32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8,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8,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5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3号),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新增股份48,000,0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66,800,000股变更为314,800,000股。 本次 ...
地面兵装板块10月21日涨0.6%,甘化科工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3.3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1 16:30
板块整体表现 - 地面兵装板块在10月21日整体上涨0.6%,表现优于深证成指(上涨2.06%)但弱于上证指数(上涨1.36%)[1] - 甘化科工(代码000576)领涨板块,当日涨幅为1.84%[1] - 板块内交易活跃,成交额居前的个股包括长城军工(19.38亿元)、中兵红箭(14.84亿元)和北方长龙(6.75亿元)[1][2] 个股价格表现 - 涨幅排名前五的个股分别为甘化科工(+1.84%)、国科军工(+1.37%)、银河电子(+1.32%)、长城军工(+1.18%)和ST应急(+0.87%)[1] - 天秦装备(代码300922)是板块内唯一下跌的个股,跌幅为1.36%[2] - 多数个股收涨,涨幅在0.07%至1.84%之间,显示板块内普遍积极情绪[1][2] 资金流向分析 - 地面兵装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3.3亿元,游资净流出1328.97万元,但散户资金净流入3.44亿元[2] - 银河电子和天秦装备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分别为562.72万元(占比8.47%)和294.15万元(占比3.11%)[3] - 内蒙一机、北方长龙和中兵红箭遭遇主力资金大幅净流出,金额分别为5166.63万元(占比-10.22%)、5412.09万元(占比-8.02%)和3102.09万元(占比-2.09%)[3]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1 03:03
公司H股发行进展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1]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802,501,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1] -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3] 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 - 备案通知书自出具之日起至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1] - 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 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 [2] - 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 拟继续推进的需更新备案材料 [3] 公司后续工作安排 -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