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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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3,966,64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19,999,993.18元 [1] - 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0,550,507.1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9,449,486.02元 [1]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 - 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襄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 [1] - 截至2025年7月8日,公司共开立3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存放于招商银行襄阳分行营业部(2个账户)和西安城东支行(1个账户) [2] - 其中2个账户对应的四方监管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后续补充披露 [2]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 [3] - 公司可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确保不影响投资计划 [3][4] - 银行需按月向保荐机构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受限情况及账户状态 [4] - 保荐机构有权通过现场调查、查阅账户资料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及银行需配合 [4][5] - 单笔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保荐机构报备 [5] 协议执行与终止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5] - 公司可申请注销已完成资金支出的专户 [5] - 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争议解决采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机制 [6]
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3
发行基本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73,966,642股,募集资金总额1,019,999,993.18元 [3][9] - 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较底价12.14元/股溢价13.59% [9] - 发行对象共15家,均为现金认购,限售期6个月,限售期满后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1][10]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9,449,486.02元,募集资金专户已设立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11][12] 发行流程与合规性 - 发行流程:2023年12月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1月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5月获证监会注册批复 [4][5] - 认购邀请书发送至168家机构投资者,25家有效申购,最终15家获配,包括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诺德基金等 [6][7][8] - 保荐人及律师认为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定价及配售结果公平公正 [27][28] 股权结构变动 -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582,727,468股,新增限售股占比12.69%,原控股股东光电集团持股比例稀释至58.65% [30] - 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新增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14,503,263股)、诺德基金(11,912,980股)等机构投资者 [30][14] 财务数据影响 - 2024年公司亏损20,609.46万元,主要因防务产品收入下降及研发费用增加,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95.84万元 [33][34]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从3.07元提升至3.84元(2025年3月),基本每股收益从0.0019元摊薄至0.0016元 [32] - 资产负债率从44.72%优化至39.15%(模拟测算),流动比率从1.50倍改善至1.82倍 [34] 发行相关机构 - 保荐人:中信证券,项目组成员包括保荐代表人黄凯、宋杰 [35][36] -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 [11][35] - 法律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对发行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 [28][35]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5-07-21 17:31
证券简称:光电股份 证券代码:60018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19,999,993.18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09,449,486.02 元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3,966,642 股 2、发行价格:13.79 元/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5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 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 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 ...
光电股份(60018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7-21 17: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七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接受北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光电股份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 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2-1 | | | | 公司名称(中文)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名称(英文 ...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2025-07-21 17:30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 2025-27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上市时间: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公司"或"发 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的 73,966,642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7-21 17:30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 2025-28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4 号)同意,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3,966,642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3.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19,999,993.18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550,507.1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9,449,486.02 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8 日,募集资金已足额划至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专户。2025 年 7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5]第 ZG12686 ...
路维光电: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29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从18.19元/股下调至17.89元/股,调整原因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派息(每股派息0.2981元)[5][6]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于2025年7月17日完成,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400股,授予价格为17.89元/股[7][8] - 调整及授予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3][4][9]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公司总股本193,333,72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215,090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股本为192,118,63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635,589元[5] - 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财务报告无保留意见,且激励对象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8][9]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调整授予价格等文件[9][10] 财务与运营影响 - 本次调整基于差异化分红计算,调整后授予价格仍大于1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6] - 公司明确调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6][9]
路维光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7 20:16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6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量6,15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 的 发 行 费 用 总 计 人 民 币 7,844,414.0 ...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
2025-07-14 19:47
股本变更 - 公司原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508,760,826元,发行后变更为582,727,468元[5] - 本次发行增加股本73,966,642元[6][18][20]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后金额为73,966,642元,占比12.69%[12]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更前金额为508,760,826元,占比100%,变更后占比87.31%[12] 募集资金 - 2025年7月8日公司实际发行73,966,642股,发行价13.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19,999,993.18元[6] -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9,791,999.93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1,010,207,993.25元[6][18][19][22] - 扣除发行费用10,550,507.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449,486.02元[6][20] - 发行费用(不含税)为10,550,507.16元,含多项明细[20][22] - 发行增加资本公积935,482,844.02元[6][18][20] - 2025年7月8日主承销商将1010207993.25元汇入公司指定账户[22] 股东认缴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4,503,263元,占比19.61%[10]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1,912,980元,占比16.11%[1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028,281元,占比12.21%[10]
光电股份(60018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5-07-14 19:47
发行基本信息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73,966,642股,发行规模为1,019,999,993.18元[4] -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3.79元/股[5][22] - 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999,993.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449,486.02元[6]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7] 时间节点 - 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发行议案[12] - 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议案[13] - 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议案[13] - 2025年4月15日收到上交所审核通过发行申请的意见[15] - 2025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注册批复[15] - 2025年7月2日上午9:00前向168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及附件[17] - 2025年7月2日上午9:00 - 12:00收到25份《申购报价单》[18] - 截至2025年7月7日保荐人收到发行认购资金10.1999999318亿元[32][33] - 截至2025年7月8日发行7396.6642万股,实际募资净额10.0944948602亿元[33] 投资者情况 - 截至发行申购日有8名新增投资者表达认购意向[17] - 投资者认购价格从12.14元/股到16.67元/股不等,认购金额从3000万元到30000万元不等[20][21]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获配股数14503263股,获配金额199999996.77元[22] - 诺德基金获配股数11912980股,获配金额164279994.20元[23] - 财通基金获配股数9028281股,获配金额124499994.99元[23] - 15家获配投资者均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25] 合规情况 - 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规定[34][35] - 发行符合《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已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36] - 获配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相关关联方[36] - 发行人及其相关方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承诺及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36]